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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预防腐败局诞生始末:被赋予高级别出人意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5日15:40 国际在线

  

国家预防腐败局诞生始末:被赋予高级别出人意料

  9月13日上午,国家预防腐败局揭牌仪式在监察部举行。这是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右)和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在揭牌仪式上。 新华社记者 李涛摄

  民众希望国家预防腐败局大有作为的期盼之情溢于言表。此外,也不乏对于国家预防腐败局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的担忧。

  9月13日,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新闻发布会暨揭牌仪式在监察部举行。历时四年之久的动议变为现实,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马成为这个国务院直属序列的部级单位的局长。

  这是中共将反腐重心调整为“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之后的一大举措。

  有评论认为: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反腐败的思路在继续推进,反腐败端口正在前移。”

  出台始末

  今年2月13日,中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首次向外界透露将组建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消息。“两会”期间,中纪委副书记夏赞忠进一步表态,国家预防腐败局已通过了中编办审批。

  而在9月13日,被任命为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的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则透露,国家预防腐败局“从动议到今年5月31日正式批准设立,历时4年多”。

  屈万祥称,国家预防腐败局的主要职责有三:一是负责全国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二是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防治腐败工作;三是负责预防腐败的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

  2003年5月初,中纪委书记吴官正在曝出高层窝案的黑龙江视察时强调,反腐败工作要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逐步建立起中国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腐败体系。

  同年12月,中国由监察部、外交部委派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公约第六条明确规定,各缔约国应当根据本国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确保设有一个或酌情设有多个机构”以预防腐败,并赋予这些机构“必要的独立性”,以及“必要的物资和专职工作人员”。

  2005年1月,中共中央发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在2006年10月召开的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次年会上,包括中国在内的八个国家领导人达成“预防胜过治疗”的共识。而于2007年1月11日结束的中纪委七次会议,再次重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家部委序列。但是它被赋予的高级别还是出乎很多人意料。

  此前按照分工,纪检管党内腐败,监察部管政府系统的腐败,检察院则管因腐败而涉嫌犯罪的案件。有时还“三管”齐下。

  后来随着贪污受贿犯罪的愈演愈烈,检察院系统内部还专门成立了“反贪污贿赂局”。

  预防腐败的机构之前亦有设置。从教育来说,各级纪委都有宣教、宣传部,都有理论教育、组织部,都有电化教育;从监督管理来说,各级纪委主要职责即在于此,各级组织部也在履行“干部监督”职能;从专门机构来说,纪委的宣教室、党风室、纠风室,政府的监察部门,都有预防腐败的职能;从打击腐败犯罪上,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责无旁贷。

  近年,中共中央更是多次向各地派出巡视组。

  所以,一直以来,关于国家预防腐败局会是什么级别,挂在哪个部门下,成为普遍关注的话题。而之所以位列国务院直属序列,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说,“这是为了强调国家对腐败预防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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