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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判决书成“白条”(3)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7日08:56 台海网

  陈伟的父亲是一名门卫,母亲是一个农民。陈伟父亲说,他儿子肇事的摩托车还是赊来的,出事后,摩托车又还给了卖主。记者去了陈家,发现陈家的房子还是祖上留下的,虽然整洁,但是很破败。老陈说,他把心思都放在儿子身上,没想到儿子出了这个事,让他很伤心。

  面对这样的情况,执行法官也很无奈,他问陈父,能不能一个月给邓秀英一两百块钱,就算是人道补偿。陈父说,事故发生后,儿子入狱服刑,夫妻二人靠他每月600元的看门所得维持生活,生活比邓秀英还困难,实在无法替儿子还钱。

  【困境】原告被告都很穷执行难

  执行法官曾带邓秀英一起到陈家查看可执行财产,邓秀英也知道,对方生活也很困难。但是,她在厦门料理丈夫后事期间,借住在表姐家里,还向家里的亲戚借了几千块钱,至今没有还清。当时,她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我不能天天在表姐家吃白饭啊!”

  无奈之下,她天天追着执行法官要钱。“判决书下来了,我要拿15万,不管这钱谁来出。”于是,判决后,她每天呆在同安法院,和法官一起上班,一起下班。一位执行法官说,“我每天上班的时候,她就到法院信访室了,我们执行庭的法官轮流给她做思想工作,但都说服不了她。等下班,我们走了,她也暂时回去,等第二天上班,她就又来了。”

  这种情况持续了半个多月,每次邓秀英前来,执行局的法官都是苦口婆心地劝说,让她先找一份工作稳定下来,但是邓秀英认为,丈夫去世,一分钱也没有拿到,她很不甘心。

  由于没有钱火化,杨祖武的尸体还是停在殡仪馆。执行局局长许瑞敏告诉记者,邓秀英的情况,让他们既无奈,也为难。为此,同安法院只好动员全院法官和干警为邓秀英捐款,一共募集了2300元,送到了邓秀英手上。

  拿到法官的捐款后,邓秀英也不好意思再到同安法院和法官们一起“上班”了。她从2300元中,拿出1000元给表姐,算是自己在表姐家几个月的生活费。另外,她还拿1000元寄回老家,还债。然后,她带着几百块钱,到石狮的服装厂打工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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