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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5-25特大贩婴案调查:贩婴出现产业化趋势(3)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9日10:38 国际在线
无人认领该如何处置? 在应对警方的打拐工作时,硕硕的户口,还是起到了一些作用。 当地公安局户籍科的张霞告诉记者,去年,郯城警方曾组织过几次专项活动,调查过郯城农村的黑户小孩。开展这些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打击拐卖婴儿、幼童。“但是效果不好。” 9月13日,记者从郯城警方的一份年度总结上发现,2006年,郯城警方在开展的专项反拐工作中,仅解救了7名幼童(3名男童、4名女童)。 9月6日,南京铁路警方在通报案情时提到,在本案中,通过买卖所得的这些婴儿,不少都在当地报上户口。“被贩卖婴儿落户容易不仅给案件侦破带来了麻烦”,而且,被拐儿童“合法化”容易成了儿童被拐的“助推器”。 而郯城公安局副局长李军告诉记者,之所以没有及时发现从云南到郯城的贩卖婴儿链条,是因为该局一直是“警力跟着警情走”:郯城县的“警力太淡薄,只有万分之三,并且,去年3个月内就发生了7起凶杀案,所以警力都放在了这些特大案件上。” 据南京铁路公安处警官周振全介绍。此次,仅在南京铁路警方侦破的“5·25”特大贩卖婴儿案中,就有27名婴儿被出售到郯城,而目前还有17名仍未找到。 6月30日,警方终于说服麻英娟交出硕硕。麻英娟将硕硕送往南京儿童福利院的前一天,家里人只告诉硕硕,要让他一个人到南京的“学校”去上学了。 聪明乖巧的硕硕对这些嘱咐,只是不耐烦地回应着,他迫不及待地想去学校。 此次被解救出的40名婴儿都被安置在南京儿童福利院,警方正在寻找这些孩子的亲生父母。 对于那些被自己的亲生父母卖掉的婴幼儿来说,他们的父母是否还愿意来领;以及没人领时,这些孩子该怎么办,南京铁路警方的回应是,“现在还没有想好。” □本报记者 杨继斌 江苏、山东报道(云南信息报记者汤兴萍对本文亦有贡献。) 贩婴利益分成 买主:购买婴儿需花费2万元; 计生部门:买主支付2.8万元左右社会抚养费,婴儿得以落户; 卖婴父母:获利3000元至5000元; 一级人贩子:获利500元到5000元; 二级人贩子:获利2000元至3000元。 来源:新京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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