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厦门一小区数十业主拒绝收房(3)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6日08:29 台海网
记者了解到,所谓“最初的承诺”在业主们看来,是他们买房时,开发商提供的一本楼书及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 业主姚先生向记者出示的楼书上,将锦辉花园称为“海沧最靓丽的时尚公寓”,拥有“超大景观中庭花园、特设30米宽三叠层大瀑布及仿真亭园”。 按业主的说法,原本开发商承诺的入户花园,应是属于他们的私密空间,现在却被打通,变成“消防通道”;而连接屋子内部与入户花园的,只是一道玻璃门,不能上锁。 业主杨阿姨认为,打通入户花园,安全问题便突显出来。她的房子已开始装修了,为了安全考虑,在征得同意后,她用一根木头把通往隔壁入户花园的门堵上了。 记者了解到,除了入户花园改成消防通道,业主抵制交房的原因还在于配电房、中庭、消防、延期等问题未能解决。 按原来的约定,开发商应在今年6月30日交房,小区拥有背景音乐系统、三十米宽叠加瀑布、“曲院水禾”日式中庭园林、ICI外墙涂料、入户私家花园、地下配电室等设施环境。 而事实上,开发商通知“锦辉花园”业主的收房时间,却是今年9月26日至10月2日期间,至于其他项目,记者在现场看到,配电室位于地面之上,瀑布、园林、房屋外观等也非楼书所描述的模样。 开发商说法 变更均应有关部门要求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了该项目的投资公司,该公司前台的刘姓小姐接待了记者,并称公司负责人不在单位,且无法提供其联系方式。 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联系地址,昨日上午,记者电话采访了该项目的投资商。该公司一董姓经理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上一页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