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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的“蚁象”之争(5)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6日08:29 台海网
关于撤诉的理由,从当事各方的反馈来看,有两个版本:一个是法国原子能军需部控股公司发现告的主体错了。记者也留意到,注册了两个域名的厦门熙保科技公司曾经用名“厦门熙宝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而在法国原子能军需部控股公司发来的《起诉状》中,被告方的名字还是变更前的厦门熙宝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另一个版本是,法国原子能军需部控股公司增加了诉讼请求,要求厦门熙保公司做出赔偿。 记者未能在原告一方证实这两个版本的说法,代理的律师韩旭在电话中肯定了“撤诉”一事,但不愿对此事做出深谈。她只是简单表示,关于“撤诉”的理由,现在不方便说,以后自然会清楚的。 而几乎在同一时间,已做好应诉心理准备的厦门熙保公司也突然遭遇了意外。通过网络找到的北京鸿盛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王杰在了解了这场官司的来龙去脉后,直接在电话中告诉“老李”,他愿意做厦门熙保公司的代理律师,免费应诉。 “老李”透露,此前他找过厦门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专长的律师所,但对方的要价均让他很难接受,北京律师王杰的“善举”让这场官司省下了很多费用。 几天前,王杰在电话中向记者解释了“免费”代理这起诉讼的三大理由:首先是受朋友之托,帮朋友的忙;其次是北京鸿盛律师事务所在代理知识产权领域有丰富的经验;第三,这场官司涉及到跨国企业的跨国官司,意义重大,鸿盛也想借此检验一下代理知识产权大案的能力。 这起跨国界的 “蚁象”域名之争,已是箭在弦上。 上一页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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