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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孩子征义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3日12:07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网友炮轰

  别把孩子当做累赘

  帖子一发出,就被网友热跟,而大部分都对孙女士夫妇的做法表示否定。网友“死了的亡灵”直接质问:“您两位把自己的孩子当做什么?累赘抑或货物?随意转让,随意承诺。”网友“很不好玩”则称:“你根本都不喜欢孩子,为什么还要生孩子,要是喜欢孩子根本不会和别人一起养,你不觉得你有点荒谬?”浏览回复的帖子,里面出现比较多的字眼是:可笑、没有母爱、自私,并有激烈的措辞。

  面对“炮轰”,孙女士保持笑容:“我不会生气,因为他们根本没有理解我和我先生的意思。”沈先生说,正是怀着对孩子负责的心,他们才来征集义父义母,“这不是把责任推给别人,而是给孩子双倍的爱,两个家庭互相交流,互相沟通将孩子培养成才”,虽然此方式不为很多人赞同,但沈先生很自信:“如果对方愿意坐下来和我们面对面的交流和讨论,是可以理解我们的。”

  而现在帖子已经发出去好几天了,孙女士只接到一人的应征回复,而就是这仅有的一名在经过联系后也被夫妻俩pass了,因为对方表示一旦收养就不允许他们再回去看望,“这怎么行,我们又不是卖孩子!”孙女士斩钉截铁地回答。但夫妻俩也表示,这在意料之中,并没有太大的失望。“如果征集到了当然最好,如果没有征集到,我以后都不会想这个事情了”。孙女士说,这作为她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尝试,如果这个设想不能实现她将彻底打消要孩子的念头,真正将“丁克”进行到底。

  征集条件

  合法夫妻,年龄在45岁以下,成都户口,有稳定工作,受过良好的教育,钟爱孩子,性格不暴躁,无赌博等恶习。

  社科专家:无可厚非

  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副所长胡光伟说这个构想“很美妙”,但对其操作性持怀疑态度。他说,首先这是一种生活方式,而生活方式完全是个人的私事,只要不违反法律和传统伦理道德,个人怎么生活都无可厚非,但关键是这个构想的可行性。他表示,人处在社会之中,各种事情的变数都很大,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带来很多的纠纷,不过总的来说,个人的生活不需要其他人过多的加以干涉,怎么生活都是人家自己的事情。

  律师:不违背法律

  “这样做并不违背法律”,四川刘范杨张律师事务所的范安彬律师发表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只要符合收养手续,自己的孩子也可以由他人来抚养,重要的是孩子的生育要合法,以及收养人具备收养的条件,并且双方签定的协议在法律上也具备法律效益。

  心理专家:孩子不是第三者

  比起两位专家的“宽容”,华西心理卫生中心专家李进则明确持相反意见,“父母的责任不可能由谁来分担,我个人认为他们对家庭的理解有不恰当的地方,孩子不是婚姻的第三者,而应该是婚姻的催化剂”。李进一再强调在孩子的生长发育过程中,亲生父母的爱是无可替代的,她说,既然生育了一个生命,就应该承担起养的责任,找别人来分担这种责任不能说不可以,但人类的感情是相互的,付出的不完整必然会导致得到的不完整。

  早报记者 陈筱丽 李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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