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给我一个机会我会“乖”(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6日08:23 台海网

  对失足学生,检察院虽然持帮教态度,但两学校截然不同的处理方式,又让检察官“两难”。对失足学生,究竟应该如何对待?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教育、心理、法律方面有关专家。

  案例 同是学生盗窃 两种命运

  检察院与学校联手帮教

  宣宣是厦门一所专科学校的大二学生。今年6月份,她偷了同宿舍同学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部手机,价值8000多元。案发后,思明区检察院与宣宣所在的学校进行沟通后,于8月份决定不起诉她。

  宣宣的老师苏女士告诉记者,宣宣偷同学的电脑和手机案发后,学校本来想按校规开除宣宣。后来,检察院上门和学校沟通,说宣宣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又有悔罪表现,从挽救学生的角度考虑,打算不起诉宣宣,建议学校留住这名学生,让她能完成学业,并配合检察院对宣宣进行监管和帮教。

  “考虑到宣宣平时在学校表现不错,的确不是那种本质就很坏的学生,再加上检察院有不起诉她的意思,于是我们学校也就没有开除她。”苏老师说。

  被开除苦读4年成泡影

  学生犯错后并非都能如宣宣这么幸运。 至今,思明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提起三年前他们办过的一个类似案件仍惋惜不已。

  2004年,厦门某高校的一名大四学生小胡,在临毕业前因为一时的贪念,竟铤而走险,偷了隔壁宿舍同学一台笔记本电脑,价值5000多元钱。

  思明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这个案子时,了解到他是一名即将走向社会的大四毕业生,发现这个学生一贯表现良好,在学校是班干部,他还是一个来自农村的孩子,家境贫寒,家里举债让他上了大学。

  当时,检察官的考虑是,如果学校就这样将他开除,他苦读了4年的大学将没有结果,以后找工作都很困难。为此,检察官专门走访了学校,了解学校的处理意见,并建议学校尽量让他完成学业。但是,学校最终仍执意将这名学生开除了。

  上一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