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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最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始末主犯一审被判死刑(3)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1日08:53 台海网

  办案人员来到博申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的暂住地点——— 莲花广场,面对空荡荡的出租房,办案人员佯装成购房人员,向物业管理人员了解情况。在闲谈中,办案人员得到一个重要信息,法定代表人曾某暂住地点的房东叫叶双凯,并且和曾某一样都是漳州人。难道叶双凯也是同伙吗?

  叶双凯这个名字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为什么一个在企业登记信息中不见“身影”的人,不仅“热心”地为博申公司张罗办公场所,还将自己的房屋提供给博申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做暂住处?如此不显山露水,却又忙前忙后,背后究竟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主犯双双落网

  2005年6月16日,税警双方决定双管齐下,全力寻找叶双凯和唐春林这两个关键人物。办案人员借助技术力量,确认博申公司最后一次网上申报的地址在厦门市福津大街一带。随后,办案人员立即赶往福津大街,抓获犯罪嫌疑人唐春林,现场查扣了4台装有防伪税控收款机的电脑和IC卡、财务账册等资料,并发现博申公司等6家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和叶双凯等人的私章共24枚。

  办案人员一方面清理现场,一方面进行现场审问。晚上9时,经过强大的政策攻心,唐春林终于供出了叶双凯的住处。窗外,大雨倾盆,为了不让犯罪嫌疑人有喘息之机,办案人员立刻赶往叶双凯住处……

  2005年6月17日上午,唐春林被刑事拘留,叶双凯被监视居住,两个关键人物已全部落网。根据掌握的关键证据和涉案人员的交代,叶双凯这个幕后老板的真面目被逐渐揭开。

  人物特写

  从广告名设计师到死刑犯

  叶双凯,厦门市某广告公司老总,一个光环罩身的著名设计师。然而,在光环的背后,叶双凯以广告公司作掩护,幕后操纵了厦门市查处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叶双凯,1987年从厦门某艺术院校毕业后,多年来一直在广告行业里摸爬滚打。上世纪90年代以后,他的作品先后在北京、上海、香港、新加坡等地获得大奖,受到业界的肯定。但是,在这些名誉背后,叶双凯却有一颗不甘寂寞的心。面对广告行业的不景气,脑袋活络的他迅速寻找了一个“发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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