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厦门中院:火红50年,光荣的“第一”(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3日09:13 台海网

  那一段艰苦岁月

  法警向院长借自行车送传票

  在中院成立前后的那段特殊的岁月里,法警工作,更是一份苦差事。

  林家彬的经历代表了当初多数法警的感受,“法警的主要工作是负责送法院的传票,在那个经济拮据的年代,整个法院只有一辆红牌自行车(配给院长出行时用)。送传票的时候,法警们就向院长借车。”

  而法警队有一辆国产永久牌脚踏车,是法警们最重要的外勤交通工具。骑着自行车在城郊和法院之间来回地跑,这份工作,对于年纪尚小的林家彬来说,是一份挺苦的差事,一天下来他早已筋疲力尽。

  同一时代的法警李鸿明对当时的法警生活仍记忆犹新:“人民法院刚成立时,法警的任务非常繁重,我去法院工作的时候没有地方睡,都是睡在装资料的柜子里。”

  那一声“全体起立”

  李鹏委员长也站了起来

  1999年2月9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李鹏,旁听了厦门法官的公开庭审。

  党和国家领导人到现场旁听人民法院的审判,并起立等候法官入席,这在共和国的历史上是第一次。这次旁听、调研的34天后,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首次将 “依法治国”写入宪法。

  这次庭审,随着书记员一声“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李鹏委员长也站了起来。当时庭审的法官侯春盛回忆,要不要让委员长起立,厦门中院想了很多方案。

  法院商讨了多套方案,其一是李鹏委员长走到法庭门口时,就喊开庭,回避起立问题,但这样度很难把握;其二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李鹏委员长和其他旁听人员一起起立。

  最后,多数人赞成了后一方案。巧合的是,厦门中院的最后这一细节定夺思路,也与上级传下来的精神一致,即李鹏委员长来旁听,不要有任何特殊。

  之后顺利的庭审现场,委员长坐在第三排,他的位置没有任何特殊化,甚至连先前准备在其座位底下安排棉垫,也取消了。而国内外媒体事后饶有兴趣地报道了这些细节,并对接待李鹏委员长这些做法进行了高度评价,盛赞这一举动是体现对法律、对国家的尊重。

  上一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