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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院判定驾照申领无须通过驾校报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4日14:25 国际在线
公民樵彬
申领驾照必须通过驾校报名,不受理个人申请,各地做法如出一辙。随着深圳市民樵彬打赢和车管所的官司,这一不合理惯例有望成为历史。 个人身份申请驾照被拒绝 今年3月7日,樵彬前往深圳市车管所,申请办理新的驾驶证。 当时,他的申请已经被民警受理。然而,令他想不到的是,刚刚上楼照完相、采集了指纹下来,受理窗口的民警却将他叫住: “对不起,我们科长刚才说,不能受理你的申请!” “为什么?” “你没有提交驾校培训记录。” 听得此说,曾在西安政治学院专门学习过法律的樵彬感到不解——申领驾照,公安部只是规定了凭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身体条件证明,就可以申请考试,谁规定申领驾照还必须提供驾校培训记录呢? 对此,对方的答复是:“广东省公安厅和交通厅的规定。” 经办民警所言不虚。一年前,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厅下发红头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06】376号),其中明文规定:“自2006年11月15日起,除部队驾驶证或者境外驾驶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外,其他初次申请驾驶证或者增加准驾车型的,必须持驾校出具的《驾驶培训记录》方可预约考试,尚未启用《驾驶培训记录》的地区一律停止所有考试业务。” 依据这份红头文件,经办民警将本已受理的申请材料,退给了樵彬。 樵彬认为,这份红头文件存在明显的违法之处。在他的要求下,车管所给樵彬出具了《办理车管业务退办通知书》(深公驾008302号): 樵彬驾驶员: 经审核,您在我所申办的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不符合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请修正或补充后重新办理。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07年3月7日 事实上,早在1993年,樵彬在部队当见习排长的时候,就已经取得了驾驶证。只是后来几经辗转,由部队转业,由内地调来深圳,驾驶技术档案意外丢失。 放弃复议上法庭 拿到退办函,当天晚上回到家里,樵彬就开始起草行政复议申请书。次日,就将复议申请交给深圳交警支队法制科。 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机关,对不属于本机关处理的复议案件,应在7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然而,樵彬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直拖延了将近两个月,毫无动静。经樵彬多次催促,4月30日,深圳交警支队法制科才出具了一份《行政复议中止决定书》。 樵彬: 关于你不服深圳市交警局车管所所作出(深公驾)008302退办通知书的复议申请,经审查,认为你的申请内容涉及法律适用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六条、以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需要另行调查、审查,在另行调查、审查结论未作出前,需要中止你的行政复议申请,特予以通知,有关恢复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07年4月30日 深圳市交警支队的这个通知,等于将樵彬的复议申请打入冷宫。因为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中止恢复的期限,这就意味着可以永远中止下去,而不必承担因此所产生的后果。 为了尽快拿到驾驶证,尽快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樵彬当即提出撤销复议申请,因为只有撤销了复议,才能向法院起诉。 对于樵彬撤销复议的决定,复议主管部门自然求之不得。7天后,复议终止通知书就交到了樵彬手上。 5月14日,樵彬向深圳市南山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他还向广东省政府法制办提出了对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厅粤公通字【2006】376号文的内容及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建议。 1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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