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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馅饼”为何不吃香?(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8日09:57 台海网

  “免费馅饼”为谁而做?

  厦门大学法学院 “法律诊所”是该学院大三学生的一门实践课。该 “诊所”去年下半年开张,在厦大法学院B132,由30个法学院学生每天轮流值班接待前来寻求法律帮助的人。

  “因为学生都没有通过司法考试,无法直接替当事人打官司,所以我们只能为当事人代写法律文书,接受法律咨询。”厦大法学院教授朱泉鹰说。

  周女士原是厦门一家大酒店的糕点师。一年多前,她被酒店解聘了,酒店的理由是她偷了价值15元的东西。她不承认偷了酒店的东西,于是起诉酒店,但一审二审都输了。尽管官司已终审,但她仍不服,并四处上访。11月22日,她来到厦大法学院的法律诊所,寻求诊所里同学们的帮助。周女士说,这个官司连一审二审她都请不起律师。而厦大法学院法律诊所的同学提供的法律服务却全是免费的。

  新上阵偏遇“老大难”

  法律诊所的同学们,毕竟都还是在校学生,当事人前来求助时会不会担心同学们的水平不够,从而影响自己胜诉呢?

  “90%以上的当事人都有这种顾虑。”谈到这一话题时,朱泉鹰教授解释道。不过,他说,同学们因为只是代写法律文书和提供法律咨询,一般不可能会出现让当事人蒙受损失的事情,“因为我们学生提供的一些法律咨询,对当事人来说,很多时候只是供他们参考的”。

  与同学们实践经验不足相反的是,诊所接待的一些当事人的案件却往往都是非常复杂的。“这些案件,有的已经是终审判决过的,还有的则是因为法规不完善让当事人投诉无门的。”朱泉鹰教授说。

  昨天,诊所一位姓黎的同学值班,他给记者举了个例子:一位70多岁的老人,对自己和开发商的拆迁纠纷案感到冤屈,但此案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老人却仍旧一次一次地来找法律诊所寻求帮助。“尽管明知他这个案子没有希望了,但我们还是不忍告诉他。”黎同学感慨道。

  学校和部门做“后盾”

  “值班的时候,接到电话咨询时,我都会很紧张,因为我怕自己不小心会解答错掉。”昨天,一位姓吕的同学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前几天,吕同学值班时接到一个案子:一个工人在上班途中遇到车祸,鉴定为十级伤残,现在找不到肇事者赔偿,故向所在工作单位要求赔偿,但老板说,除非解除劳动合同,才给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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