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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桂茹:用泥人普法的女律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2日10:20 《法律与生活》杂志

  文/本刊记者 杜智娜

  人物档案:张桂茹,天津市茹是律师事务所主任,自幼喜爱工艺美术。自1995年考取律师资格并获取律师执业证 至今,从事专职律师12年。6年前,她利用办案之余用最通俗的方式为大众普法,从漫画到木偶,再到黏土,她的普法手段 不断更新。她用黏土人创作的《动漫新解〈物权法〉》已在法律出版社出版。

  “你们想要什么主题尽管说,这些内容都在我肚子里呢。”当记者拨通张桂茹的电话,说明本刊即将为她开设专栏时 ,张桂茹很是兴奋。两天后,当记者赶赴天津,与她面对面时,她仍然难掩兴奋之情:“我的作品第一次在杂志上刊登,老百 姓又多了一条普法渠道。”

  不断升级的普法手段

  张桂茹告诉本刊记者,她在6年前就已经着手普法了。

  “最开始我用漫画的形式普法,我觉得漫画带有一定的趣味性,而且老百姓比较容易接受。”张桂茹将自己辛苦画成 的漫画投给了天津市的一家区报,希望能让老百姓多了解一些法律常识。但是结果并不令她满意:“因为制作漫画很费时间和 精力,坐在电脑前,用一天的时间也不一定能做完一幅作品,而且画完的人物不能重复使用,太受限制。我本身是专职律师, 一天要办很多案子,时间上也不允许。”

  正是基于此,这家区报无法连载她的漫画,只是断断续续地选登了五六幅。而这一年,张桂茹也仅仅创作了20幅作 品。

  为普法另辟新径的张桂茹,偶然间发现了木偶人。她买来木质材料,然后自己动手组装。组装好的木偶人不但胳膊和 腿能动,而且可以重复使用。“我将几个木偶人动作摆好,用数码相机一拍,再加上文字就行了。”就这样,张桂茹使用木偶 ,制作了一系列的刑事犯罪的普法图片。

  追求尽善尽美的张桂茹,慢慢地觉得没有表情,颜色单一的木偶有些枯燥,她开始自己动手给木偶加表情,添衣服。 “我用小刀刻出木偶的脸,给它配上眼镜或手提包等饰物,再让它穿上衣服,这个木偶就完整了。”但这一想法的实施也占用 了张桂茹大量的时间,她一天只能刻出一个木偶的头,极消耗体力。

  促使张桂茹再次更新普法手段的是2007年3月《物权法》的颁布。“我一看《物权法》这么多的知识点,我要刻 木偶还不得累死,我开始在网上查找合适的材料。”最终,她选定了黏土。

  “黏土分两种,一种是油黏土,另一种是纸黏土。油黏土不裂不干,但是天一热容易化,捏好的泥偶容易瘫软;纸黏 土不会出现瘫软的情况,即使时间长了出现裂痕,可以随时用黏土去补。”选定了纸黏土后,张桂茹又开始寻找适合泥偶用的 骨架。她放弃了易断的铅丝和因为太粗不易做小型泥偶的电线,最终选中了电缆丝。

  说话间,张桂茹拿出了一个黑色旅行箱,这是她的“普法专用箱”,里面是各种颜色的黏土和她的制作工具。工具极 其简单,一个她也“记不清从哪找的”塑料棒和一把钳子,足以让她充分发挥她的天分,制作出形态和穿着各异的泥偶。

  “制作《物权法》我仅用了2个多月,几乎一天一幅作品,其实细算起来,一天也只是用2个小时来制作。我都是利 用零星的时间捏的,比如见完当事人,有些累了,就顺手拿块黏土,几下就能捏出一个小泥偶来。”张桂茹很庆幸自己发现了 黏土,如果仍然使用木偶,她“三年也做不完《物权法》”。

  张桂茹制作的泥偶因法而宜。在制作刑事犯罪时,泥偶的穿着打扮都很另类,而且面部表情略带匪气;在制作《劳动 合同法》时,泥偶的服装、色彩都很年轻,“因为年轻人更关注这部法律”;在制作《物权法》时,她注重泥偶的“大众脸” ,让人看上去感觉“这不是邻家二哥嘛”。

  家人眼中的“民间艺人”

  在张桂茹看来,她制作黏土人普法是一举三得的事情:“一是在做的过程中,我学习了一遍新法律,这是一个学习过 程;二是可以达到我普法目的;三是让我充分展示了我的业余爱好。”

  张桂茹称自己是有艺术天赋的。她“还没学会写字就已经会画画”了,特别是在初中,她简直像着了魔。“哪个老师 上课我就画哪个老师,班主任找我谈话,说‘你挺安静的一个孩子,就是看谁画谁,我说你吧,你爱好美术也没错,我不说你 吧,你总画老师’。她的话还没说完,我已经将她画下来了,班主任苦笑着走了。”张桂茹笑着说,声音爽朗。

  张桂茹说她一家三口都喜欢美术,“偏偏我们三个‘美术人’不能讨论艺术,一对话就打架”。爱人是一位美术老师 ,这位天津美院毕业的高材生以油画见长。18岁的女儿喜欢新潮动漫,现在正在准备考美术学院。“他看不上女儿画的人体 比例失调的漫画,女儿看不上他死板的画风。而他俩尤其‘歧视’我,说我是民间艺人,就是马路上捏泥人的,根本不入围。 ”一口纯正的天津话,张桂茹说得原汁原味。

  其实,张桂茹有自己的艺术追求,她“想做一个艺术法律人”。“一是办案艺术,二是普法艺术。办案中,接待当事 人就是一门艺术,你要让他感觉到你是真心想帮他解决困难,同时,在法庭上的审时度势也是一种艺术。而普法艺术,我追求 的是美感和趣味,以及语言上的风格。我一直向这个目标努力,但还没有真正实现。”

  张桂茹说她的普法创作不像写小说可以任意想象,它的发挥是有限度的,“只能在人物对话的趣味性上发挥,却不能 在法律条文的理解上发挥”,所以她认为自己的创作松紧有度,“挺技术的,不是法律专业的,你做不了。”

  张桂茹所普及的法律如同她的普法手段,也在不断的升级。她最早画的漫画只是针对简单的刑事犯罪,一直对刑事案 件十分感兴趣的她,认为很多刑事案件都是民间纠纷升级演化而来的。“我那个时候常说,你不要以为打别人一拳就没事,打 寸了,比如鼻骨骨折,这就升级成犯罪了。”

  所以,张桂茹最初的作品都是“打一拳踢一脚的小事”,后来她将常见刑事犯罪做成系列案例故事,再后来,她开始 跟着新法的步伐,为老百姓讲解新法。“我普法的心态大了,思路也就系统了。”

  做独具特色的专卖店

  如今,茹是律师事务所已经成立3年了,“现在所里就4名专职律师,律所不大,我也不追求大。如果把法律服务市 场比喻成大超市和专卖店的话,我的定位在专卖店上,我就卖专一的品牌,而且是绝对的品牌。把律所做强做大是一种定位, 而我选择的是做专做精。”点一根烟,沏一杯茶,张桂茹对现在的成绩很满意。

  如果不是她自己说出来,谁也想不到眼前这位专业的律师,当年选择法律专业的原因仅仅是“没有数学”。1995 年,张桂茹以超出分数线10分的好成绩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一位朋友将她介绍到一家律所实习。到实习律所后的第一个案 子也是朋友介绍,而交到律所的代理费却是她自己掏的,“因为当事人没钱”。

  她永远也忘不了第一次进法庭的情景。那是一起赡养纠纷,张桂茹代理没有钱的老父亲。“一到法庭上,我就感觉学 的那点东西真是差远了。案子胜诉了,这是肯定的,但不是因为我的经验足、能力强,而是因为这个案子本身就会胜诉。”这 个案子刺激了张桂茹的学习欲望,也让她爱上了这一行,让她“很想做好一名律师”。

  做了专职律师后的张桂茹,渐渐发现,她接待的当事人大都不太懂法,他们常常因为一个时效问题输了一场官司。“ 那个年代的人还没有重视法律,甚至某方面的专家,也常因为法律常识问题毁了他的创作。我觉得老百姓特别需要法律常识, 这时我就萌生了普法的念头。”

  于是,她开始采用这种方法为老百姓普法,甚至尝试过成立“法律公益小分队”,在老百姓有法律困难时,律师主动 上门解答,但是这些做法又受到“聘用律师”身份的制约。

  “成立茹是律师事务所,其实是在给自己搭建一个平台,你成为管理者,才有决策权,才可以按照自己的思路去做。 ”2006年的12月28日是刑事辩护日,张桂茹将自己用木偶制作的刑事犯罪手册免费发放给路人,并在当天为当事人提 供免费法律咨询。

  “律所的名字取为‘茹是’,我有我的考虑。‘是’就是对,‘是’就是从容、自信,‘是’也是法律上的是非问题 ,法律就要是非分明。另外,可以说我很自我,‘茹是’就是我是对的!”张桂茹言语中透着自信和执著。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8年1月上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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