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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恶意取款案22日重审 律师仍将作无罪辩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9日16:29 中国网

  今天(2008年2月19日)下午,许霆的辩护律师接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通知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08年2月22日9时开庭审理许霆盗窃一案。” 许霆律师称将仍然坚持无罪辩护。

  这是从1月16日广东省高院裁定发回广州中院重审以来,许霆案的最新进展。

  据许霆辩护律师吴义春(blog)介绍,法院提前三天通知辩护律师,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常程序。明天许霆的辩护律师将前往法院调阅公诉机关重新准备的公诉材料,看有没有关于许霆案的最新证据,事实部分是不是充分,有没有不完善,寻找辩护突破口。吴义春介绍说,他们将仍然坚持无罪辩护。

  2006年4月21日,青年许霆与朋友郭安山利用ATM机故障漏洞取款,许取出17.5万元,郭取出1.8万元。事发后,郭安山主动自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而许霆潜逃一年落网,一审被广州中院以“盗窃金融机构,数额巨大”判处无期徒刑。事件被媒体披露后立即引起了各方热议。2008年1月16日下午,广东省高院裁定案件“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发回广州中院重审。(文 黄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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