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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焦点:查黑车设协查员是否合理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9日08:16 东方早报
争议 查黑车设“协查员”合不合理 正方|黑车取证难载客时才能被查处 如何打击黑车,成了交通执法部门的一个难题。据上海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稽查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大多数情况下,在整治“黑车”的过程中,稽查人员往往会遭遇执法难、取证难、处罚难的状况。 按照相关法规,非法营运车辆只有在载客的情况下才能被查处。因此,稽查人员在上路检查的时候,往往明知道该车辆属于“黑车”,但由于查处时司机没有载客,于是,稽查人员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黑车”开走。有的时候,“黑车”明明是载客营运,但由于乘客不配合,稽查人员也只能束手无策。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必须在黑车载客的过程中把他们抓住,事后的举报由于没有证据,很难查处。”一位执法人员表示,由于查处黑车载客根据事后举报查处很难奏效,于是很多地方都采用执法人员主动出击的方式,主动乘坐黑车收集证据。有的地区为了鼓励更多的乘客收集黑车营运证据,还提出了举报查处车辆给予一定金额现金奖励的措施,这就催生了一批以“举报协查”为业的人员,这些举措从客观上确实起到了打击黑车的作用。 反方|引诱黑车“入套”该执法方式合理吗 然而,在具体“举报协查”中可能会出现布下诱饵,将对方引入设好的“套”中的执法方式,对很多人来说难以接受。 曾有闵行“黑车”司机表示,在过去几年每次被抓,都是被一些特殊身份的乘客引诱,直接带到了执法人员面前。“他们引诱我们违法难道就不违法了吗?” 也有法律界人士赞同司机的这种质疑,上海龙耀律师事务所邹智翔就表示,如果协查人员在事先知晓执法人员执法时间及地点的情况下,故意搭乘黑车,并将司机“带入布控区域”,那么他们实际上是故意引诱司机从事违法行径。 而执法人员如果事前也知晓该协查人员的目的及行动,并等待其带人“入套”,那么这种执法手段显然也不合法。 此外,也有媒体在调查中发现,在这种”协查”中,部分并非黑车的车主“蒙冤”。 一些自认为出于好心免费搭载乘客,或者拼车的车主,被一些特殊身份的人举报为“黑车”,承受巨额罚款。 资料 自称拼车被指黑车 2006年5月31日中午,严女士自称,所在公司的一辆吉利轿车行驶到陈南路附近被一个中年男子拦住,此人称有急事需赶去前方不远处,希望搭车。 按照严女士的说法,坐在车内的公司总经理同意让该男子上车。但车开出去没多少路,就有几名执法人员在车前阻拦。与此同时,坐在车内的这名男子迅捷地将车钥匙拔下。 尽管双方说法不一,最终执法人员按照黑车运营给予处罚,该公司接受了5000元罚款。 帮忙载客却被扣车 2006年6月9日,李先生驾驶一辆别克轿车,在剑川路莲花南路口减速右转时,一名男子在路边伸手拦车。他说他老婆生病了,在马桥,希望能搭个便车。 出于好心,李先生便同意了。该男子上车后就说要付点汽油钱,于是拿出10元钱放在车内。 然后,路边突然出现几辆车把他拦下,车上跳下的几名执法大队的人,说李先生擅自从事出租车经营,要予以暂扣车辆和罚款处理。 后来,李先生申请了行政复议,有关部门终于认定李先生不属于无证运营,同意他领回了车辆并免予经济处罚。 免费载客被指黑车 2007年4月18日,一辆“双跳灯”车主免费载人被怀疑是“倒钩”的人员举报为黑车。 为取回被扣车,无奈之下车主签下了承认是黑车的“认错书”,同时接受被处以1万元罚款的决定。 最终,一位前来作证的业主甚至慷慨地掏出了1万元钱为其支付罚款。(据相关媒体报道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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