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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击者称宝马车不存在躲闪不及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02:40 南方都市报
目击者称宝马车不存在躲闪不及问题
  去年11月12日凌晨,纪欢玲从蔡屋围人行天桥上坠下,被一辆宝马车碾过当场死亡,殡仪馆人员到场处理现场。见习记者霍健斌摄

目击者称宝马车不存在躲闪不及问题
去年大学毕业的纪欢玲留下各种证件和毕业纪念照。本报见习记者霍健斌摄

  ■现场

  宝马碾人前有货车绕行

  目击者称人坠后约10秒钟宝马才开来,不存在闪躲不及

  纪欢玲突然掉下来导致宝马车无法闪躲?昨日,相当多的网友表示,如果有人从天上掉下来,任何车都无法躲避,因此宝马车驾驶人是无辜的。

  而据当时调查此事件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介绍,在纪欢玲坠桥之后,曾经有一辆人货车经过,但该人货车绕道而行。随后宝马车到达后碾人而过。昨日记者再次联系当时一位目击者求证此事。他表示,当时绝对是人先坠落一段时间之后宝马车才开过来,“时间应该有10秒钟。”

  据此,邓女士的律师认为不存在宝马车闪躲不及的问题。当时深南大道路面宽阔,灯光充足。前方物体或者人体均应该能看到。有网友也表示,当时是一个人,如果是一块石头或其他硬质物品在那里,宝马车岂不是要发生严重事故?

  ■争议

  是宝马车主太迟钝?

  还是“宝马”太敏感?

  一石激起千层浪,“蔡屋围天桥宝马碾人事故”引发了全民关注,新浪等各大新闻网站上此新闻的关注度均居当天首位。截至昨晚9时,该新闻的点击率已达3万5千条左右。网友们就此事件各抒己见,立场各有不同。

  有网友表示,该事故认定书是权威部门调查近4个月之后做出的认定。首先应当予以尊重;其次,以交警部门调查的严谨和程序的严格,该认定书应该没有问题。一位网友表示,的确没有证据能证明宝马车主有主观故意逃离现场的行为。有人对质疑者发问:“试问,如果你是那位宝马车主,你能保证当时不碾过去么?!”

  而至于驾驶人是否能感觉到,则不是别人凭揣测就能认定的。而昨日一位交警也向记者表示,即使该车主在碾拖过后有减速甚至刹车的行为,也不能表明他知道碾压了一个人。同时,这些网友还表示,“宝马车”现在已经成了敏感词汇,如果碾人的不是宝马车,而是一辆桑塔纳,还会有这么多人关注么?

  相当多的网友仍然对此认定结果持强烈的质疑态度。部分网友表示,深南大道上前方有一个成人躺着,按常理推断应该能注意得到。而多数网友表示,即便当时无法看清路面情况,在碾过一个成年人的身体之后还没有感知到就让人无法理解了。

  而有网友对证据仍然表示不能理解,“当时的电子监控瞎了么?”一位网友说,调出监控,什么都清楚了。而昨日交警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那个电子监控只能拍照,不能连续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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