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家遭遇求助困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2日16:26 南都周刊

  求助困境

  这是一段摄于2004年9月、廖智勇提供的视频对话:

  “爸爸给你申请安乐死,你愿不愿意?”

  “申请安乐死?”

  “安乐死没得痛苦,轻轻松松就结束生命。”

  “要得。但我怕安乐死喝那个药。”

  “不会喝药,打针。打一针像睡觉一样。”

  “记得打屁股上,肉多。死了我就释放了,全家都自由了。我的救命恩人,就是爸爸。”

  精神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首位,由于一个精神病患者每月的治疗费用需2500元-3500元,许多病人因家庭贫困无法及时治疗。多数精神病患者家庭陷入了“因病致贫和因贫返病”的恶性循环。

  在中国没有精神病患者救助统一政策。2008年1月1日,厦门符合条件的精神疾病患者可凭厦门市民政局开具的“厦门市精神病人治病减免介绍信”,享受每月最高950元的减免标准。此前,杭州民政部门也出台政府补助举措,但是在西部成都,《精神卫生工作条例》的制定才进入立法调研阶段。

  廖家没有把娟娟送到距家几十分钟、有专业陪护的成都市精神病院,而是选择位于郊区彭州市的精神病院。事实上,在娟娟死前的两年里,廖家的生活已经濒临崩溃。2004年,廖智勇开始积极向外界求助,主要行动是给相关政府部门写求助信和联系媒体。

  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妇联、锦江区民政局……他们已经不记得自己发出了多少请求,可全都石沉大海,得到的答案是没有政策,无法救助。“只有街道给我们办了个270元的低保,可是拿着低保到医院挂号,根本就没有医院认。”直到2006年,娟娟终于在成都市残联处申请到每年4000元的残疾补助,但相对于每月2000余元的医药费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

  自2001年娟娟生病后,廖智勇几乎打遍了市内所有媒体的热线电话,可是只有成都晚报登了一个小豆腐块,内容主要是关于娟娟发病时严重扰民。直到2004年11月,廖家的情况才首次引起媒体的关注。

  《父母想让精神病女儿安乐死 女儿称死可解放父母》、《花季少女落下脑膜炎后遗症 老父想让女儿安乐死》……一系列媒体报道中,“安乐死”成了炒作的焦点,廖家的困境成了新闻的陪衬。

  “安乐死”报道后,浙江卫视、中央电视台等外地媒体陆续采访了廖家,但直到2007年4月,江苏卫视的《人间》栏目报道了“廖家寻亲”的故事后(节目讲述廖智勇带着娟娟离家出走,留书表示不想连累妻子和另外两个女儿。最终,一家人在节目中团聚,抱头痛哭。),他们才收到第一笔捐款,一万元。

  媒体报道中的杀妹案

  4个月后,惨案发生,廖家的故事终于成了成都媒体圈“新闻热点”。

  面对记者,廖家父母强调说,“不要说姐姐是对还是错,她真的是被逼得没得办法了。”在廖家看来,照顾精神病患者是一个家庭所无法承受的“任务”,姐姐杀妹妹是绝境中最后之举。

  于是,父母因为“不能同时失去两个女儿”,找邻居签名“帮助”。被患者打闹骚扰过的200多名邻居踊跃签名,他们证明姐姐是一个乖孩子,要求轻判姐姐。父母又要求给姐姐做精神鉴定。结论是,姐姐有“轻度抑郁症”。

  从起诉到判决,每一次庭审,彭州市人民法院门口都停着三四辆电视台的采访车,听审席上记者的数目远远超过了廖家亲戚。

  《含泪捂死妹妹,200居民为姐姐求情》、《姐姐杀死妹妹 亲人当庭跪求轻判》、《网上调查:近七成人支持法院判决》……从标题到内文,这些文章都对廖家给予了无限同情,“觉得婷婷才是这个家庭最大的受害者。”为抓人眼球,甚至有媒体在法院判决当天,请来了资深刑事律师王万琼,对婷婷的量刑进行详细预测,“我认为5年左右是比较合理的,不排除判处3年并缓期执行的情况。”

  就在媒体以轻佻的口气报道“含泪捂杀妹妹不应该”的时候,被关押了半年的姐姐婷婷,站在法庭上,依旧是“不后悔”,依旧说“与其让妹妹这么痛苦地活在世上,不如帮她解脱,也帮全家人解脱”。虽然,她在看守所内给父母写的一封信中说,自己经常梦见妹妹找她“报仇”。

  在父母表示放弃刑事追究跪求轻判、市民落泪签字、媒体合力“救人”的情境下,一审法院作出了“判三缓五”的轻判。面对这个结果,一家人 “喜极而泣”,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媒体语言),且向法官叩头“感谢”。

  但随着3月6日彭州市检察院抗诉书的下达,本想回归平静的廖家再次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廖智勇口袋里,揣着超过30家媒体的名片。他开始挑选,婉拒一些没听说过的媒体的采访要求。“这事再闹大,对婷婷压力也大。”

  婷婷生日当天下午,一个男记者几乎和廖智勇吵起来,“你一定要让婷婷出来面对媒体,这样我们才能帮她呼吁维持原判。”廖父以婷婷不适合面对生人为由拒绝。该记者转而游说在场同行,“我们一起出钱,帮婷婷摆生日酒,她一定会出来的。”

  随后几天,几家媒体主动为廖家出谋划策,为他们找来了免费律师,载着他们到省妇联递交请愿书。妇联的保安看着由7辆采访车组成的车队浩浩荡荡地驶进来,一下子慌了手脚。

  576个签名中的理所当然

  3月7日下午,廖氏夫妻坐在店前一言不发,上门维修电器的客人都被爱理不理地打发了。廖智勇用手托着下巴,大腿上放了一份当天的《成都商报》,上面刊发了署名何三畏的评论文章——《含泪捂死患病妹妹案中的价值迷思》,质疑在此案中精神病人的生命价值低于正常人的生命价值。

  廖智勇的屁股猛地离开长凳,顺势拿起摩托车钥匙。“你要去干啥子?”“我要到报社去找何三畏说说,我出钱让他去住两个月精神病院,看他还说不说我们婷婷判轻了。”

  “事情没得完,你何必这样?”王素珍说着眼眶就红了。这是案发后,他们第一次在当地报纸上读到对“杀妹事件”如此尖锐的批评。《华西都市报》曾因为刊发了法律界人士“判轻了”的质疑,遭到廖家的抵触。随后,他们的记者只好打着其他报社的名号进行采访。

  对于廖家来说,这无疑是另一场漫长的折磨。“前几天好不容易哄着婷婷去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检查,开了抗抑郁药。”廖智勇说,婷婷自从知道自己即将再次走上审判席后,停止服用药物,整夜发呆。“她本来就已经觉得很对不起妹妹,现在又担心对不起家里。老天是不是要夺走我两个女儿才甘心?”

  第二天一早,廖智勇在大院的铁闸前挂出用黑色大字写的“请愿书”,将挂历纸粘成长长一卷,收集附近的街坊邻居签名,表达对抗诉的不满。短短一天内,收集了576个签名和手印。

  576个签名,都是为婷婷求情的人,大院里没有了嘲笑的声音,廖家门口每天都挤满了前来慰问的邻居。

  与此同时,网络、论坛上也展开了一场“婷婷保卫战”。

  根据新浪网的调查,超过70%的网友认为婷婷杀人情有可原。

  天涯论坛里,网友“冷香暗渡”指出了“杀死一人,幸福全家”的观点——“‘绝大多数人’所代表的民意,则通过媒体平台被放大、被强化。最终,一个并非精神病人的凶手(仅仅是心理抑郁)的故意杀人行为,获得了法律的认可。”

  帖子被迅速顶上了天涯头条,在长达10页的讨论中,无数人抛出身边有精神病人的痛苦经历批评“冷香暗渡”及其支持者的“无情”。天涯网友“无德之人”也在承受一个精神病患者家属的痛苦,生活负担沉重之余是内心的折磨。他跟帖问:精神病患者的家庭出路在哪里?如果本应承当救助的政府部门能挺身而出,婷婷杀妹妹的悲剧也就可能不会发生。

  在廖家,这些争论的焦点都是被过滤掉的信息,而沉默的民政部门依旧沉默。

  情与法角力中的倾向

  虽然检方一审时也曾在法庭呼吁轻判,但终究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

  “不适用缓刑,也不适用3年至10年这个档的刑期。”彭州检察院副检察长牟胜告诉记者,故意杀人是最严重的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故刑法规定量刑时应考虑从高到低。“(媒体)讨论是好的,但讨论一定要客观。特别是作为媒体,一定要客观地表达各方的观点,而不是有选择性地进行单方面的引导。”

  3月10日,廖氏夫妻在法院签收抗诉书后,堵在彭州市检察院门口,表示要找一审检察官陈丽“讨个说法”。“抗诉书上说婷婷是有预谋的,社会危害性大了,今天一定要他们拿出证据来!”

  中午12点,陈丽用坤包掩面而出,廖氏夫妻箭步上前,“扑通”地跪下了。廖智勇扯着检察官的小腿,王素珍拦腰抱着。“我家经历了那么多    苦难,能医的医,能治的治,已经倾家荡产了,还要我们怎样?不要再抓去我们婷婷了。”

  纠缠了大半个小时,陈丽最后只留下了一句话:“如果这个案子的凶手不是你们的另一个女儿,你们还会不会这样?”

  面对检察院的抗诉意见,彭州市法院坚持己见。彭州法院副院长代正伟表示,判三缓五同样是刑事处罚,并非减免了刑事处罚。一审时法院非常慎重,经过合议庭多次合议后才作出判决。主审法官张敏则表示,“我不太爱看报纸,我更不关心媒体对这个案子的报道,所以不存在受到影响。”

  法院声音传到廖家耳中,但他们依然不放心。签收抗诉书后,他们依然在收集群众签名,并打算将这些签名扫描到网上去。

  “情与法在这个故意杀人案中的确演绎得非常突出”。

  “一个行为只要构成犯罪就具有社会危害性,不能以‘杀死家人’就与‘无社会危害性’画上等号,这是对法律的误读。廖娟娟是一个处于弱势的精神病人,本应得到社会和亲人的关爱,尽管她拖累了全家,但她的生命不容剥夺。如果一个生命对家庭、社会无用的话,家人就因此剥夺这条生命,那才是真正的残忍和冷酷。”接手此案后,成都市检察院在接受《检察日报》采访时传达了上述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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