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画家状告民政局要求提高抚恤金(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3日09:32 东北网
残疾画家状告民政局要求提高抚恤金(图)
漫画作品多次获奖

  东北网4月23日讯(王瑞/文 白林鹤/摄) 因公致残瘫痪39年,每月抚恤金仅254元,生活极度困难的残疾漫画家高歌将密山市政府告上法庭。

  他,17岁因公致残,瘫痪在床39年;

  他,身残志坚呕心漫画创作,成为闻名全国的漫画家;

  他,每月254元抚恤金,生活难以为继

  高歌每天都是这样由妻子照料。

  床上的高歌只能借助木棍移动身体。

  满床的奖状和证书见证了高歌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

  由于家境贫寒,7岁的小女儿只能在家里由妈妈给上课。

  了解漫画的人也许都听说过高歌。他14岁从北京来到黑龙江,17岁时因公双腿致残,残疾后自学成才,成为闻名全国的漫画家,并获“全国自强模范”荣誉称号。

  然而,十几年来,卧病在床的高歌只能依靠密山市民政局每月下发的微薄的因公伤残补贴生活。生活窘迫时,他曾想求人把他抬到街上乞讨。

  近年来,随着身体状况恶化,基本丧失创作能力的高歌生活极其困难。2008年初,在万般无奈之下,高歌把密山市人民政府和密山市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按照国家最新规定提高伤残抚恤金。

  3月3日,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贫困夫妻状告政府要求提高伤残抚恤

  高歌原名高继成。他在起诉状中说:“1980年,密山县民政部门按照当时的有关规定,将我确认为因公伤残知识青年,享受国家优抚待遇。密山县民政局每月发给我35元生活费和32元护理费,医药费实报实销。1996年,生活费调至每月104元,2000年,护理费调至每月150元。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因公致残知识青年的国家优抚待遇每年都在上调,但如今的密山市民政局始终未按国家公伤文件调整我的生活费和护理费,致使我无法正常生活下去,只能靠乞讨维生。”

  高歌在起诉状中要求,密山市政府和密山市民政局补发未按国家公伤一等伤残民工待遇标准上调少发的生活费、护理费(含利息),未按文件规定实报实销的医药费;赔偿精神、名誉、健康损害费用共计20万元。同时要求两被告从2007年12月起,按一等一级伤残民工待遇每月支付其生活费1525元,护理费800元,今后随着国家公伤文件待遇的提高,及时提高生活费、护理费。

  泥浆中奋力修工事 身染重病瘫痪在床

  日前,记者来到了高歌位于哈市道里区新华小区的家中,见到了这位曾名噪一时的残疾漫画家。

  在这个简陋的小屋里,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当,唯一值得高歌自豪的就是那一大包奖状和证书,还有墙上挂着的国家、省、市领导探望他的照片。见到记者时,高歌躺在一张简易的铁床上,戴着一副厚厚的近视镜,脸有些浮肿,两条木棍粗细的双腿支在半空中。用来创作漫画的右手也因萎缩不能活动,只能用左手拽着一根绳子在床上慢慢移动。

  回忆起39年前患病致残的情景,高歌仍记忆犹新。

  1966年,14岁的高歌因父亲被打成反革命,一同被遣送到黑龙江省密山县劳动改造。1969年,高歌作为一名民工参加了珍宝岛战斗战备工程的修筑,由于工期紧,人手少,血气方刚的高歌使出全身力气苦干。进入冬季,高歌还常常泡在冰冷刺骨的水里搅拌泥浆。

  这样干了几个月,高歌的双腿都受了凉,又红又肿,晚上连棉裤都脱不下来。可高歌硬是咬着牙又干了两个月,勉强坚持到完工。从此,高歌得了严重的类风湿,全身大关节僵直,肌肉也渐渐萎缩,瘫痪在床。那时他才17岁。

  1979年,高歌先后被送到哈医大二院、北京积水潭医院医治。但终因类风湿多发、关节强直,治疗太晚而无法治愈,逐渐全身僵直,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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