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金如今整日奔波于赔偿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1日10:32 三联生活周刊

  村庄里的恩怨

  谈起陆金,村里人更多印象是“爱告状”。张彦方在村里当了十几年的党支部书记,他告诉记者:“陆金经常到乡里、县里反映我贪污,还专门有人下来查我。”也有传言说,陆金曾经找过当时的乡长,表示自己想当村主任,但被拒绝。到1995年,张彦方离任,乡里先后选派两人到榆树村当支部书记,这期间,陆金和几个村民仍然在收集关于张彦方以及村会计“贪污的材料”。

  1996年刘树伟从乡里被派到榆树村任支部书记。屯子东西各有两个大坑,原是村里的排水池。刘树伟上任之初,陆金就要在东大坑里翻地,准备种庄稼,刘树伟不同意,“本来是村里的地,我要查查是不是包给你了”。之后他查到,自己的前任确实将东大坑包给了陆金,但陆金还是“不太高兴”。刘树伟在任期间,陆金和几名村民整理了历届村委会的“十三条”,准备给乡里写材料,大部分针对前任村委会的“经济问题”,其中也有个别涉及这届村委会的一些工作。

  “陆金不怕村干部”,是村里人公认的事实,而且在1996年,他的大儿子还跟刘树伟发生过一次正面冲突。当时,陆金的大儿子陆兴波到村上买化肥,不久就来找刘树伟说:“化肥少了4斤。”刘树伟说都是统一包装的,怎么可能少。陆兴波回忆:“我当时喝了一些酒,打了刘树伟一下。”陆金后来也赶到现场,跟刘树伟等村干部发生争执。陆家说,没想到,数月后公安人员同时带走陆金父子,不久便罗列陆兴波的两项违法事实,对他实施劳动教养。其中一项是1996年初陆兴波和其他村民盗伐村上松树,而当时陆家已经缴纳了罚款,另一项就是和刘树伟的这场冲突。

  陆金被捕后,案件审讯变得更有针对性。刘树伟曾跟村民王俊才说:“公安局在村里这么长时间,村里招待不起了。”还问王俊才有没有看到陆金去玉米地,王俊才回答说没有。几天后,刑警队长也来问王俊才是否看见什么人去玉米地,还说如果看见的话讲出来,可以把王的一个儿子的户口弄到县城去,王俊才依然说没有。村民路永发也说起,那天他的外甥在村东边,两个村干部把他带到派出所,“警察对我说‘你外甥说看见陆金往东走了’”。“我没看见。”“说吧,陆金已经被抓了,不会出来的。”询问结束后,路永发问起外甥,结果他外甥说没看到任何人。

  1996年11月18日,松花江检察院首次要求退查陆金一案,指出要查清的一些问题,其中有一条就是“应找陆金所在村村委会证实陆金的平时表现”。于是,1997年1月,榆树村村委会就出具了一份证明,指出陆金“几年来品质非常败坏,经常和村屯干部打闹,多次上村政府无理取闹。无事生非,告村主要领导,社会影响较坏”,甚至提到有5年没有完成国家规定购粮任务。证明上还说,“强行霸占陆太水田45亩”,“该人不杀不足以平民心”。

  “无罪被羁押”

  获得自由的陆金如今整日奔波于自己的赔偿问题,遇到熟人一起吃饭,牢狱生活便成为酒桌上的谈资。看守所里的人大多都有刺青,陆金也在自己的左臂刺上一个“忍”字,还标明自己被拘捕的日期。他的两个肩膀上,分别刺着一个虎头、一只雄鹰,他说:“我是虎落平阳,总有一天要雄鹰展翅。”而在胸口,他则用刺青写下“千古奇冤”4个大字,下边还有一轮从海上升起的太阳。他的儿子陆兴波谈起这些却没有这么轻松,“我爸就关在我隔壁,听到他挨打的滋味是啥感觉”,说起这些,陆兴波甚至泣不成声。

  被捕前,陆金和老伴同大儿子陆兴波一家生活在屯子里,老房子是3间土房,院子很大。大儿子陆兴波是瓦工,在附近揽一些建筑活,小儿子陆兴旺在辽宁打工,小女儿还在上高中。不久前,大儿媳还给陆家添了一个孙子。40岁出头的陆金已经当上了爷爷,种着二十几亩玉米和大豆。“如果没这件事,我们家本来生活挺好的。”陆兴波说。而父子俩被羁押后,全家人都为他们获释而奔忙。等到陆兴波解除劳教,他就带着妻子和孩子离开了东北,去山东打工,“直到现在我的情绪都不稳定,一想到我们家这样就……”采访中的陆兴波几次哭出声来。之后,陆金的妻子也随着大儿子搬到了山东,“靠缝手绢挣点钱”,女儿险些因经济困难中断学业。

  为了父亲获释,陆金的小儿子陆兴旺几乎倾尽全力,“聘请律师、上访,能想的招儿我全都使了”。即便如此,几次退案、补充侦查后,2002年底,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才第一次提起公诉。陆兴旺清楚记得一审的情形,因为案件涉及受害人隐私,陆金的家属被挡在法庭外,直到晚上庭审结束,两个高大的法警押着陆金出来,几年来他才第一次见到自己父亲。

  2003年初,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陆金无期徒刑,陆家立刻提出上诉,陆金的辩护律师孙晓明也说:“这个案子仅凭陆太和一些陆金狱友的证言就定罪,而且没有一件物证。”陆兴旺辗转找到了省高院的法官,“当时就跪下了”。他回到老家,母亲已经跟着大哥到山东去了,陆兴旺把家里的老房子卖了6000元,又跟几个堂兄弟借了几万元,准备继续打官司。经过上诉,省高院驳回了一审判决,要求重新审判。结果,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没有第二次开庭审理,而是出具了一份《按撤诉处理决定书》,认为检察院超过了法定的补充侦查期限,按照撤诉处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陆金已经被无罪释放,2003年12月9日,巴彦县公安局签署了《取保候审决定书》,背负着“犯罪嫌疑人”的身份,陆金才获得自由。

  释放当天,陆兴旺和一个堂哥去接陆金,见到父亲“整个人都木了”。面对陆兴旺的痛哭,陆金似乎没什么反应。陆兴旺带着父亲洗了一个澡,换上干净衣服。“屯里的房子已经卖了”,陆兴旺只好把父亲带回自己亚布力的家里。取保候审的一年中,“过得也不踏实”,孙晓明也说,这一年中,陆金都不敢再找律师,很少露面,直到撤销取保候审,“他才敢追问索赔的事情”。

  2004年底,陆金的取保候审期满,在山东休养一阵后,他人生的全部目标就变成了“讨说法”。他把妻子留在山东,独自回到黑龙江。陆兴旺就陪着父亲一次次地赶赴哈尔滨,从亚布力到哈尔滨3个小时的火车,父子俩几乎每周都往返于两地。哈尔滨的天气渐渐热起来,陆金还是一如既往戴着那顶黑色帽子,穿着棕色的外套,变形的脚裹在黑色的棉鞋里,佝偻着腰,靠拐杖挪着步子奔波于赔偿办公室。

  每当有人采访,陆金就会带着记者回到榆树屯,首先去看自己的老房子,院子很大,“当年都是土房,现在已经修过了”。失去老房子的陆金总会站在院子外看一会儿,怅然地离开。

  2007年6月13日,巴彦县检察院撤销了11年前的“批准逮捕决定”,里边提到的撤销原因是“采取强制措施不当”。11月15日,陆金终于拿到了哈尔滨法院和检察院的共同赔偿决定书,里边第一次提到对陆金的无罪羁押予以赔偿,被关押2685天的陆金第一次拿到了“说法”。记者采访期间,陆金得知4月21日他就可以拿到22万元赔偿,“拿到赔偿之后,先把借的债都还了”。谈到今后,陆金却说,事情不能就这么结束,一家人被弄成这样,他还要用剩下的钱请律师,继续为自己“申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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