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马宏杰:他们绝不跪地乞讨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7日11:33 周末
-本报记者 周 益 耍猴人越来越少,同为河南人的马宏杰曾经三次同吃同住同行跟踪拍摄。不过,马宏杰在开始采访的时候并不顺利。 《周末》:你怎么想到拍摄“耍猴人”专题? 马宏杰:2001年6月的一天,我在洛阳街头拍摄的时候,意外看到路上有几个身背猴子的耍猴人在赶路。就对这群人产生了兴趣,想拍摄下这群人的生活。 然而,事情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简单。我来到新野县樊集乡冀湾村,打听耍猴人的事情,村民们对我这样拿着相机的外来人非常警惕,经常答非所问。直到一年后我才知道,这里的一些村庄因为穷,在上世纪80年代初,人贩子将一些川皖等地的女子骗到这里进行贩卖。村里的一些人也买了女人来做媳妇,他们是怕有人来暗查买卖人口。此外,村里的养猴人也经常被有关部门以“保护动物”的名义进行查处和罚款。所以他们对陌生人有着一种特别的警惕。 后来,我经人介绍认识了鲍湾村猴场老板张云尧,在他的引荐下,我才得以进入这个江湖耍猴人的群体,开始拍摄他们的真实生活。 《周末》:耍猴人的猴子是从哪里来的? 马宏杰:如今耍猴人的猴子都是从当地专门的猴场买的,一个一岁的猴子大约1000块钱。买回家以后要自己训练,训练两年左右才能带出去卖艺。至于训练的程度要看这猴子做什么用,如果是马戏团用,可能要复杂一点,需要教会它们骑自行车等节目。如果只是普通的街头耍猴,就要简单一点。据耍猴人说,猴子最早是从四川来的。以前的耍猴是要带猴子唱戏的,从一个唱本上可以知道猴子的大概来历:“嗨……小小毛猴出四川,出在四川峨眉山,山又大来路又远,树木琳琅遮晴天,前山赶来后山撵,才把你小毛猴赶下山,赶下山来带河南,带到河南新野县,先教立来后教站,然后教会了推箱把草帽戴,大把戏教你三千六,小把戏教你六千三……” 但村子里什么时候开始耍猴,他们谁也说不清,在村里发现的汉墓中,出土有很多的画像砖,上面就刻有人和猴子一起嬉戏的场景。 《周末》:耍猴人训练猴子有什么诀窍? 马宏杰:耍猴人跟我聊过一些道道,猴子要从一岁多时开始接受驯化。猴子和人一样,有温顺的,有脾气暴躁的。对那些温顺的猴子,只要经常给它挠痒、洗脸、摸头,便能培养出感情。对脾气暴躁的猴子,就要以恶治恶,先杀其威风,再加以驯化。不过有的猴挺“坏”,白天训练它的时候不吭声,晚上等你睡着了就上来咬你。总之,猴子跟人非常像,人有的个性它们都有。公猴子外出时要搭配一只母猴子、一只小猴子,这样它们就像组成了一个家庭,而且彼此不打架。猴子喜欢喝的水是板蓝根冲剂和糖茶水。猴子的常见病有肠炎、风湿和打架时的外伤。用药也和人用的药品一样,只是剂量不同。人们都知道猴子生性好动,但耍猴人却把这种山林里生存的动物戏称为“一里猴”,意思是,在平原上,猴子跑不出一里地就会被捉住。 《周末》:现在经常能从媒体上看到耍猴人虐待猴子的报道,你在拍摄中发现了吗? 马宏杰:这样的报道其实是记者没深入采访导致的,实际上耍猴人是不会虐待猴子的。你看鞭子打得响,其实打不到猴子的身上。要是真打猴子的话,那他们每天演出四五场,还不把猴子给打坏了,他们靠什么吃饭?耍猴人说,观众们有了情绪,才证明他们的演出是成功的。 《周末》:耍猴人有组织吗? 马宏杰:出来卖艺的耍猴人一般都有个头儿,大家都要听他的,比如我一直跟踪拍摄的老杨。他的责任很重,需要找适合卖艺的场所,还要约束一起出来的同伴。他们的规矩是钱挣得再少也不能偷,不能拿,绝不能跪在地上求人家施舍。这是耍猴人的职业道德,也是他们的尊严所在。在他们看来,出来耍猴不是乞讨,而是一种挣钱的方式。 《周末》:耍猴人跟现在的社会有冲突吗? 马宏杰:很显然,耍猴人跟现代社会的步伐是格格不入的。从他们现在表演的地方就能看出来,从前他们还能去一些中心城市,现在只能到城郊或者小县城的集市。现在各地都创建文明城市,这样的耍猴表演会遭到市容城管的驱逐。对耍猴人的生活打击最大的还是现在不能再扒车了,据说铁道部门下达了有关文件,对扒车人将从严处理,抓住拘留。我们能够理解铁路部门的做法,但这使得耍猴人持续多年的扒火车走江湖的历史从此结束。他们再出门就要准备车钱,这样的出行成本是他们无法承受的。 《周末》:耍猴人会消失吗? 马宏杰:我曾问过老杨,为何选择这种不被外人理解的生活方式。老杨说:“种地一年只够家里吃的;外出打工,一年到头拖欠工资;做生意又没本钱。耍猴是祖上传下来的,赚一个算一个,不拖欠。至于以后,肯定是越来越不好干了。这点手艺,我看到我这里就算完了。”老杨的儿子现在已到南方去打工,不再和父亲一起外出耍猴赚钱了。老杨没有意见,他知道儿子再和他外出耍猴一定是没有前途的。老杨他们清醒地知道,他们是最后一代耍猴人了。 张首先, “最有出息”的耍猴人 在老杨村里采访的时候,我就听69岁的张书伸老人说,以前和他一起耍猴的有个叫张首先的,当年留在了云南,还当过那里火葬场的场长,“他是我们这些耍猴人中当了官,最有出息的”。 在昆明,我找到了张首先老人。老人小时候在一个道士的帮助下读过一年私塾,后来就去当了道士。1949年新中国成立,张首先16岁,二伯将他接回家,成分定为贫农,分给他两亩地两间草房。到了1955年,他就加入了耍猴“挑子”——那时耍猴是挑着担子走江湖的。他们这个“挑子”的老板是张书伸,黄保立是师父。猴子和家当由张书伸出,张首先做力气活儿,挑担子、收钱。收入分配是每百元黄保立得33元,张首先得18元,余下的都归老板张书伸。 1955年9月,他们一行三人从新野出发,先后到达湖北、湖南、广西、云南,一走就是一年多。那时耍猴主要是为了卖针线,耍一会儿吸引来看的人,他们就会拿出一包一包的针线来卖,一角钱一包。箱子里放的是猴子穿戴的戏装和面具。耍猴人一开始唱戏,猴子就会自己走到箱子前,拿出各种戏服和帽子、面具穿戴在身上,然后进行各种表演。而现在的耍猴已经没了那种表演的内容,只是直接的逗乐。 这一年,他们的生意特别好,仅张书伸就赚了一千多元钱。张书伸用赚来的钱盖了五间房子,买了三亩半土地,又买了不少家具,钱还没花完。“这房子,当年是村里最好的”。 张书伸、张首先一直搭伴耍猴到1958年“大跃进”。当时,他们耍到了昆明,市里不让耍猴,他们没饭吃,便找到派出所“申诉”。两人说,不让耍猴就想找一份工作,否则没钱回家。派出所也没有办法,就介绍他们进了当时的铺贫村收容所,这一进去行动就不自由了。从家带出来的狗死了,羊给卖了,猴子也被放跑了。关了3个月,他们被送到正在修建的阿岭铁路打石头。干了一年多,二人转正,每月有22元的工资。再后来,他们又被分配到昆明钢铁厂做炼钢工人,每月有35元的工资。张书伸干到1960年,便回到了新野的老家。而张首先后来又被调到昆明跑马山火葬场,最后当了场长。他一直干到退休,现在有3个女儿、3个儿子、两个孙子、两个外孙。 动物保护专家: 最重要的是“手续” -本报记者 李 诚 近年来,各地关于耍猴的负面新闻频见报端。记者检索了一下,标题大多都是以《当街耍猴,不罚不走》《虐待性耍猴,野蛮性讨钱》《耍猴怎能变虐猴》等。 作为新野人谋生的一种传统手段,“耍猴”为何屡遭现代都市人诟病?记者为此采访了相关专业人士。 湖南师大野生动物专家邓学健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耍猴现在要归为陋习,它是以否定动物尊严为代价博取街人浅薄一乐的低级趣味,而且所耍之猴多属猕猴,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是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一位姓陈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耍猴与一般的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行为不同,这种行为如果有政府批准的营业执照就可以进行下去,“毕竟它还是中国的一项传统表演项目”。 陈姓工作人员说这件事“挺让人头疼”,最重要的还是“手续”问题,“我们只负责动物保护,民间艺术不归我们管。耍猴以后能不能生存,我个人意见还是让它自生自灭。”
【发表评论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