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超诉讼记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1日00:27 生活新报

  错位的情感

  李兴超 前妻一生孩子就往外跑

  “我被关进监狱前还有10天上诉期,我跟法官说过,我不上诉,我出来就要把我这个案子翻过来,我是冤枉的。”李兴超说,自打2003年刑满释放后,他一直在为自己1995年的离婚一案“折腾”,这样一折腾就快5年了。

  李兴超对前妻阮美菊的美好记忆仅只停留在了结婚后的一年里。李兴超和阮美菊同是桃源乡岩洞村人,在村里相遇擦肩之际,年轻美貌的17岁村姑阮美菊给李兴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1972年,李兴超在桃源乡小学当民办教师的时候,他还个业余的赤脚医生,在村里算个有点文化的人。“是她姐姐介绍给我的,我们认识不到三个月就结婚了。”两年后,小两口有了第一个儿子李恒。

  “从大儿子出生后,她就变了,有理无理她都要骂,脾气古怪,不近情理。”李兴超说,他觉得自己过着忍气吞声的生活,又当爹又当妈。长子李恒刚满5个月的一天晚上,他醒过来,发现妻子阮美菊不见了,后来发现她去了娘家。“她从生下第一个儿子以后,开始习惯成自然,随时想走就走,回到她娘家就再也喊不回来。”

  “他真的是故意丢下孩子来折磨我,小孩那么小,妈不在身边,我只好用奶粉来喂养。”1977年,第二个儿子出生了,两人还是吵闹不休。“她不停地跟我吵,还吵着跟我离,她妈又来劝说我'疮大疮小,出头就好;事大事小,见官就好'。”李兴超说,两人生了5个孩子,阮美菊有了一个怪僻,“怀孕的时候,她就不跑了,生下娃娃,她就跑了,而且是晚上跑。”到了1986年最后一个孩子李春丽出生后,阮美菊又跑了。“她后来是年把年不回来,我只好1994年提出跟她离婚。”

  第二次与阮美菊离婚,李兴超态度异常坚决。他说第一次经过法院和解,没有离,但不到14天,她又跑了。“我觉得我没有什么想头了,我忍气吞声了这么多年,我觉得我解脱了,我不跟这个女人来往了,包括判给他的5个儿女。”

  让李兴超始料不及的是,正当他义无返顾地要与自阮美菊离婚时,却出乎意外地被对方以自己犯重婚罪告进了监狱。从出狱之后,须发全白的李兴超和祖文珍感觉沧桑了许多,如今,李、祖二人与他们7岁的儿子生活在一起。李兴超与其前妻所生的5个儿女,除二女儿李丽梅路上偶遇时能打打招呼,其余4个儿女均和他断绝来往。

  祖文珍 同情让他嫁给李兴超

  祖文珍今年36岁。这位从一涉足婚姻问题就有了与比别人更曲折经历的妇女,看上去比她的实际年龄显得要苍老很多,她待人接物的热情和朴实,始终给人留下十分善良的印象。

  “我嫁他(李兴超)那年有28岁,到现在已经有8年多了!”祖文珍说,当时李兴超在火德红街上摆摊为别人看病,身患疾病的她在其父母的陪同下前去找李兴超看病。身体痊愈后的祖文珍一家因为家境贫寒无力用钱酬谢恩人,只好让祖文珍到李兴超的铺子中为他抓药,以此来报答对方的救命之恩。不想这一举动却引发街坊邻居们对她和李兴超的种种非议。

  不久,李兴超铺子多出一个年轻女职员这个消息就传进了其前妻阮美菊的耳朵里,阮美菊为此多次到其丈夫的铺子上大吵大闹。为躲避阮美菊侵扰,祖文珍干脆跑到外地打了3年工。

  2000年初,自以为已和阮美菊离了婚的李兴超一直觉得自己影响到祖文珍而深感内疚。“正由于我让祖文珍到自己摊位上帮我抓药,才使她这个年轻姑娘的名誉受到损害,为,我决定以和她(祖文珍)结婚的方式来弥补我对她这份愧疚。”

  2000年1月,李、祖二人很快开始了未婚同居的夫妻生活。

  “我觉得他前妻(阮美菊)的脾气很不好,经常因为哪个女的来找李兴超就疑神疑鬼的……”祖文珍说,阮美菊在当地是一位见多识广的女强人,有很强的活动能力。其最致命的弱点就是气量小,性格刚强急噪。

  “结婚之前李兴超曾告诉我,他与阮美菊早在1996年就通过法院协议离婚。后来阮美菊忽然叫人来找李兴超和她吵闹,甚至对李兴超大打出手,我才知道他们并没有离婚。”祖文珍说,直到2001年11月16日,法官以“要发给李兴超离婚证”为由,让祖文珍陪李兴超到法院领取,可当他们被“请”进法院后,刑庭的法官却当场宣布,他和祖文珍都犯了重婚罪,并当场就将李兴超逮捕入狱了。原来是阮美菊以李兴超和她犯有重婚罪为由,将他们一同告上法院。李兴超判刑入狱后,李鑫才半岁左右。

  由于李兴超在火德红街上租来和家里(村上)的两处住房已被阮美菊强行封闭,祖文珍只好带着自己半岁的幼子再次躲回到娘家去。

  “我之所以和李兴超能走到一起,是因为见李兴超一人抚养着5个孩子,还要不断遭到其前妻的责难。李兴超这个人真的很可怜呀!”祖文珍接着说,如果不是同情李兴超当时的困境,她是决不可能嫁他为妻。

  阮美菊 逢年过节都让儿女去看他

  从李兴超家出来,随后来到了大山深处的桃源乡岩洞村兴冲五社。在三间黑旧的瓦房前,出门迎客的是一个白净的老年妇女,一抹笑漾在脸上,很温存的感觉。她就是李兴超的前妻--阮美菊。

  略显陈旧的家具,她拂了又拂,指着沙发,让我们坐,二女儿李丽梅抱着她的孩子陪在母亲身边。

  “我们22年生活在一起,你说对他没有感情,怎么可能?我对他有感情!”隔了13年的岁月风尘,阮美菊说到动情处脸微微红。1994年以前,阮美菊觉得自己的家庭是和睦幸福的。“我35岁的时候,带着那最小的娃娃去地里干活,他会到城里买一些好吃的拿回来给我吃。”阮美菊说,她曾为李兴超生过8个小孩,三个死了,后来又怀了五个孩子,因为考虑到他的教师职业,没有要这5个孩子。“我一个女人,为他生了这么多的孩子,你说我会对他没有感情?”

  一切缘于1990年祖文珍的出现。“这个女人出现后,我们这个家就变了,我爸爸经常和我妈吵架,还发狠的打她,我们兄妹一旁看着,不敢劝啊!”李丽梅哭了,“最初她(祖文珍)来我家是找我爸看病,我们叫她姐,但后来才发现他们不对劲了。”

  阮美菊说,祖文珍出现后,她的家就开始变得鸡犬不宁,“他(李兴超)经常带这个女人来,有时让祖文珍悄无声息地到来后,藏在我家房子最靠边那间小屋里住,再将门从外面上了锁,饭吃到最后时,他就连菜带饭舀一大碗端着,说声要到房里看书便走了。回到祖文珍栖身的小屋后,他随手又将门从里面锁上了。”

  “每次外出都不是自己跑出去啊,他总是在夜里将我撵出门,同时还抢走我手中门锁匙,让我进不了家门。我就是这样,没有地方去,晚上一个人还去房子那边的地里睡一晚上。”

  两人打打闹闹、分分合合四年后,李兴超于1994年第一次提离婚后,“我舍不得他,不离!”1995年,她还是舍不得,“我就提出了他做不到的事,叫他给我30万元,我当时也有一种想法:‘你要离婚我也不让你好过’,但是我还是舍不得他的。”阮美菊在2001年李兴超再次上法庭提出离婚后,她不再坚持,但将她告上了法庭:重婚!

  “我妈妈是最有母爱的,爸爸说他不好,我们不同意!”李丽梅说。

  “我不恨他,都过了那么多年了,每当我见到他,总会主动向他问好!”阮美菊说,虽然孩子们都记恨李兴超,但每当逢年过节,她还是要求5个儿女无论心里怎样想都要去看看他,因为他们的儿女都姓李。

  李兴超诉讼记事

  1966年 18岁的李兴超在鲁甸县桃源乡岩洞村开始做赤脚医生;

  1970年 李兴超为鲁甸县桃源乡岩洞村兴冲小学民办教师;

  1972年 李兴超与阮美菊相爱结婚;

  1974 年~1986年 李兴超与阮美菊育有5个子女;

  1994年4月 李兴超与阮美菊到因感情不合提出离婚,后经鲁甸县法院调解,双方同意和解;

  1995年2月 双方再次因感情不合提出离婚,次年6月,经鲁甸县法院调解双方均达成离婚协议,但法庭未制作调解协议书发放。双方开始公开分居,李兴超认为自己已经离婚。

  1997年4月7日 李兴超按法官的要求,写下一份“经亲属劝说,不再坚持”离婚的撤诉申请。该申请于2005年10月1日经昭通市滇东北(乾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兴超在该申请上的落款日期“97年4月7日”,已被涂改成“1996年9月30日”。

  1996年10月10日,鲁甸县法院依据李兴超所写、并经过涂改日期的撤诉申请,制作了(1995)鲁民初字第66号民事裁定书,认定李兴超经亲属劝说不坚持离婚诉讼属完全自愿,而李兴超本人却始终未收到这份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民事裁定书。随后,法官又制作了一份落款日期为同年11月7日李兴超领取诉讼费25元的领条,后经司法鉴定,领款人一栏的签字并非李兴超的签名;

  1999年5月1日,李兴超与祖文珍以夫妻名誉向公安机关申报户口,从当年的户口册中可以看到,李兴超与祖文珍之间的关系一栏,分别注有“夫”和“妻”字样;

  2001年4 月,李兴超与祖文珍产下一子,取名李鑫。 李兴超与阮美菊离婚未果,再次按法官的要求重新写离婚诉状,4月20日法庭开庭审理此案;

  5月 阮美菊以李兴超和祖文珍犯重婚罪为由将他们告上法庭,李兴超与阮美菊离婚诉讼中止;

  11月 16日 李兴超、祖文珍被判处重婚罪,李兴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2年,祖文珍被判处有期徒行1年,缓刑两年。李兴超被送往曲靖监狱服刑;

  2003年6月25日 李兴超刑满获释;

  6月至2004年4月 李兴超多次向鲁甸县法院提出自己被判重婚罪存在冤屈的申诉,均被驳回;

  8月20日 李兴超被鲁甸县法院判决与阮美菊离婚;

  11月17日 李兴超与祖文珍正式登记结婚;

  2004年8月~2006年10月,李兴超就自己被判重婚罪存在冤情为由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结果被驳回诉讼请求;

  2007年12月 李兴以自己被判重婚罪实属冤枉向省高院提出申诉,省高院迅速责成昭通市人民法院负责处理此案;

  2008年5月27日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发出民事和刑事裁定书,裁定对李兴超1995年起诉的离婚案和阮美菊起诉的重婚案择日提审。

  本报记者 赵传灯 邓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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