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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万元欠款扯出十六年孽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7日09:33  《法律与生活》杂志

  文/薛红霞

  提要:得知养育了16年的女儿并非自己亲生后,丈夫向妻子的情人提出索赔。因为第三者拒绝做亲子鉴定,案件陷 入僵局。而女儿也在这场悲剧中沉沦。

  2008年5月,广西南宁的一个小区里。一对行色匆匆的母女正在四处打听一个名叫贾斌的人。这对母女名叫王翠 兰和小梅,她们找到了贾斌的家里。可是不管她们怎么敲门,贾斌始终不愿意露面。女儿小梅一边叫骂一边使劲撞门。

  母女俩急着要找到贾斌算账,而贾斌的家人却不愿意母女俩见到贾斌,王翠兰狠狠打了贾斌妻子一个耳光,双方发生 了激烈的争吵。

  王翠兰和小梅母女俩为何要找贾斌?王翠兰母女和这个始终不愿意露面的贾斌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恩怨呢?小梅父亲 刘强告诉记者说,发生的所有恩怨都是因为妻子王翠兰犯下的错。

  “孩子没有错的,错就错在王翠兰。”

  而王翠兰也说一切都是自己的错,而这个错就是自己将一个不该发生的错误隐瞒了16年。而这个秘密对丈夫刘强和 女儿小梅来说,都是一个极大的耻辱。

  一个电话

  刘强和王翠兰都是重庆的普通农民,夫妻俩男耕女织幸福恩爱,两个女儿活泼可爱。

  因为刘强家住在长江边,2001年,他在自己家开了个渔庄,和妻子女儿一起做生意。渔庄一开业生意就不错,一 家四口日子过得和和美美。可是2003年6月12日这一天,一个意外的电话打乱了一家人平静的生活,刘强在电话里听到 了妻子王翠兰和一个男人的对话:“听到她跟对方说,小梅是你亲生骨肉,你都不认了,你要承担起你做父亲的责任。当时我 大吃一惊。”

  电话里,妻子和一个男人在谈小女儿小梅的学费问题,妻子居然跟对方说,小梅是对方的骨肉,并且要对方为小梅负 担学费。电话里的男子答应过几天到家里来商量一下。

  这个电话让老刘吃不香睡不安。二十几年的夫妻,妻子王翠兰平时是个勤劳又老实的人,每天除到镇上去买买菜,连 门也很少出,老刘不相信,她能作出什么对不起自己的事。

  听到了那个电话以后,老刘心里开始憋得慌,他常常跑出去找朋友喝闷酒。一天晚上,老刘告诉妻子自己晚点回家, 等到深夜,老刘从外面喝完酒回到了家,他轻轻推开卧室的门,看到了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一幕。妻子王翠兰居然和自己的好友 贾斌一起躺在床上。刘强第一反应就是想揍贾斌一顿,但是他很快就控制了自己的情绪,立刻回到女儿的房间,取出了家里的 相机,拍下了妻子和贾斌在床上的现场照片。

  “如果贾斌跑了,我老婆不承认,我就没有办法了,我就是想抓到证据,我把证据抓到了再说。”

  面对突然闯进来拍照的丈夫,王翠兰一下子羞愧难当,开始寻死觅活,而贾斌穿上衣服,仓促而逃。

  老刘怎么也想不明白,妻子怎么会和自己的好友贾斌混在一起呢?经过老刘的再三逼问,妻子王翠兰说出了事情经过 ,一个隐藏了16年的秘密曝了出来。

  16年前的秘密

  16年前,王翠兰夫妇还住在偏远的农村。那时候,他们的大女儿刚满5岁,王翠兰在家做家务照看孩子,刘强在离 家六十多里地的一个厂子里上班,两天回家一次。1986年年初,刘强打算在家门口砌一个小型晒谷场,需要从城里运些建 筑材料,于是请朋友贾斌前来帮忙。在贾斌的帮助下,晒谷场建好了,一天,老刘不在家,王翠兰正在家里干活,贾斌又来了 。“他来把我强暴了,刘强不在家,当时我都不敢说。最后贾斌说,让我的大孩子拜他做干爹。”

  事情发生后,考虑到贾斌是有单位的人,而且又是丈夫的好友,王翠兰没敢把事情告诉任何人,把这件事情悄悄地埋 在了心底。可是王翠兰说,自从那以后,贾斌是得寸进尺,经常连哄带骗到家里面来。两个月以后,王翠兰发现自己怀孕了。 由于刘强常年在外打工,王翠英自己心里清楚,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丈夫的。但她不敢声张,趁刘强不在家的时候,她去找了一 趟贾斌。可是贾斌告诉她,千万不能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而知识浅薄的王翠兰也就决定把这个秘密隐瞒下去。

  “如果说出去,这个家怎么办,孩子怎么办,本身当时我又顾面子,也不敢把这个事情说出去”

  1987年9月,孩子出生。王翠兰发现丈夫刘强非常喜欢这个孩子。看到老刘对孩子这么好,而贾斌因为工作调动 ,早就离开了当地,两人再也没有联系。当时,王翠兰下决心,不去找贾斌,一家人好好过日子,就让这个秘密永远留在自己 心里。

  转眼间,时间过去了十多年,这期间,贾斌再也没有出现在这一家人的生活中。可是2001年,老刘在镇上临江盖 了座两层楼房,一家人搬到了镇上,这时候,贾斌又出现了。贾斌知道小梅是他的孩子,经常带着孩子出去玩,拿零花钱给孩 子花销。转眼间,女儿小梅已经长到16岁,到了上高中的年龄,想要上重点中学,需要一笔钱,可当时,老刘夫妇为盖房子 已经欠下了一些债,家里的餐馆利润有限,一时拿不出多少钱来,这时候,王翠兰想到了去找贾斌,让贾斌负担小梅的一些上 学费用。

  “你出一点钱,让孩子去把书读了,他就不愿意,我说你平时都没有供养过孩子,刘强把孩子抚养那么大,我说凭你 良心也过意不去。”

  2003年6月,王翠兰背着老刘向贾斌要钱给小梅上学,于是,就有了老刘听到的那一个电话。

  打电话之后没几天,贾斌果然来找王翠兰了。王翠兰提出孩子的上学费用问题,王翠兰说,当时贾斌向她提出了一个 条件。“他当时喝了酒,他开始哄我,他说你不同我发生关系,孩子的事情我就不认账,当时我酒也喝多了。”

  王翠兰说,为了拿到钱让孩子上一个好学校,她再一次屈从了贾斌。而当时贾斌还吃了壮阳补肾的药。于是就有了被 刘强目睹拍照的一幕。听到妻子的讲述,老刘肺都要气炸了。气愤之余,更让他伤心的是,他最疼爱的女儿小梅居然不是自己 的亲生骨肉,老刘不相信这是真的,可是每天看着小梅,越看越觉得小梅长得跟贾斌越像。为了证实女儿小梅的身份,老刘瞒 着女儿,说是带女儿去验血,去做了个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结果,小梅和老刘没有血缘关系。养育和宠爱了16年的女儿居然不是自己亲生的骨肉。老刘无法形容自己 内心的痛苦,在这个家里,小女儿小梅是老刘的一块心头肉,比起大女儿,老刘更加宠爱小梅。

  看着无辜的小梅,经过一段时间痛苦挣扎之后,老刘决定,将女儿身世这个秘密永远埋藏起来,一家人像从前一样生 活。

  “我毕竟把她养了十几年吧,不是亲生的也有感情了。”

  可是,接下来的日子里,老赵发现,一家人的生活已经不可能像以往那样,家庭裂痕开始产生,夫妻之间的争吵经常 发生,因为经常争吵,渔庄的生意也一落千丈,自觉羞愧的王翠兰主动提出了离婚。

  离婚后,房产和贷款归在刘强的名下,身无分文的王翠兰无处可去,因为考虑到两个女儿需要照顾,老刘还是允许前 妻住在自己家里。离婚后,老刘准备安安静静过日子的时候,忽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而传票是贾斌起诉老刘和王翠兰的。

  两万元钱引出的孽债

  贾斌说,刘强和王翠兰欠自己两万元钱,并且拿出了两张借条。从借条内容来看,2001年7月6日和11月16 日王翠兰以装修房屋的名义,分别向贾斌借了1万元钱。贾斌说,他与老刘夫妇早就认识,还是老刘大女儿的干爹。1985 年,贾斌被单位调往涪陵工作以后,两家人中断了联系,直到2001年,老刘一家搬到了重庆市区的鸡冠石镇,才恢复了往 来。

  后来王翠兰开口向他借钱,“她说干亲家,借一万元钱给我,她说我家开饭店,要把房子装修一下,第一次她借了1 万元钱,把房子粉刷完了。到了夏天,她又说缺空调,说再借1万元钱,以后保证还你”。

  贾斌说,当时考虑到双方是亲戚,两万块钱暂时不用,就把钱借给了王翠兰。过了1年多,贾斌单位要集资建房,他 急需用钱,就找王翠兰,可要了好几次,王翠兰总是再三推托,说饭店生意亏损,没有钱来还债。到了2003年10月,贾 斌再也等不及了,就将王翠兰和老刘一起告上了法庭。

  按照贾斌的说法,白纸黑字,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王翠兰却不这么看,王翠兰承认借条上的字是自己签的,但 是这两万元钱不应该还,因为这背后另有隐情。

  王翠兰说,当初向贾斌借钱时,是瞒着丈夫刘强的。借钱时,贾斌答应不用还了,说是作为给女儿小梅的抚养费。当 时为了不让贾斌老婆产生怀疑,贾斌让王翠兰写了借条,特意编出了一个借款原因,说王翠兰借款是为了装修饭店。

  王翠兰说,这么多年来,贾斌从来没有尽到对女儿的抚养责任,要是算起账来,抚养女儿的钱都不止两万元。可是面 对王翠兰的说法,贾斌却一口否认抚养费的说法,更不承认小梅是自己的女儿。

  “你说小孩是我的,你拿什么依据说是我的,我没有上诉要2万元钱的时候,你从来没有说过孩子是我的,现在为了 躲避还两万元钱,才编出一套,说什么孩子是我的。”

  眼看着贾斌为了两万元钱,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不承认了,王翠兰越想越生气。

  可是在法庭上,由于王翠兰关于两万元是抚养费的说法没有依据,法院判决王翠兰和老刘还钱。拿到判决,老刘心里 气得慌,借两万元钱的事,自己一直被蒙在鼓里,更何况他已经同王翠兰离婚,老刘认为自己不该还钱。更让他烦恼的是,因 为这场官司,女儿小梅知道了自己的身世。

  小梅曾经是一个乖巧的孩子,而知道自己身世以后,初中毕业后小梅没有继续上学,性格变得越来越叛逆,和家里人 的关系一下子紧张起来,经常对母亲出言不逊。

  小梅说,因为自己的身世,她在外面经常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骂为野种,面对耻笑,她曾经离家出走,甚至想过自 杀。无处发泄痛苦的小梅经常一个人跑到网吧上网,一上网就彻夜不归。看到小梅经常外出彻夜上网,老刘非常担心。经常劝 说小梅,可是小梅开始不听老刘的话,经常和老刘发生争吵。

  眼看着好好的一家人变成这样,老刘很伤心,王翠兰更生气。他们认为一切都是因为贾斌,一家人才变得四分五裂, 气愤的王翠兰带着女儿小梅找到了贾斌家里。就在楼梯口,母女俩意外地遇到了贾斌,可是贾斌看到母女俩后,立刻就向楼下 跑去。小梅一把拽住了贾斌的衣服:“你不要躲,躲有什么用?你做的事情,该承担的责任你就要承担起来。”

  贾斌挣脱了小梅,跑到了楼下,王翠兰立刻追了过去:“我把女儿给你送过来,你要敢作敢当,你要讲良心,你不能 躲。”

  贾斌还是不承认小梅是自己的骨肉,王翠兰气不打一处来,狠狠地打了贾斌一个耳光。被打了的贾斌告诉王翠兰,欠 的两万元钱一定要还。

  老刘和王翠兰气不打一处来,老刘心想,“我帮你贾斌白养了16年的女儿,这笔账我还没有跟你算呢,你还欠我债 呢。既然你不仁,休怪我不义,我也要让你身败名裂”。

  圈套与亲子鉴定

  2004年6月,刘强一纸诉状,将贾斌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确认贾斌与小梅之间的父女关系,并要求贾斌赔偿抚 养孩子的费用和精神损失费共计15.3万余元。

  刘强拿出了两份证据,一份是小梅与老刘不具有亲子关系的鉴定,一份是老刘现场拍下妻子和贾斌在床上的照片。对 于老刘拍的照片,贾斌说这是老刘和王翠兰精心设计的圈套。贾斌说,多次催要王翠兰还钱,王翠兰始终不还,有一天,王翠 兰主动打来电话,说要谈谈还钱的事情。到了王翠兰家,老刘不在家,王翠兰开始好酒款待贾斌,结果酒被下了药,喝了以后 ,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喝了突然我就迷迷糊糊,不知道怎么上楼的,都搞不清楚,我早晨6点钟起床的时候,全身被脱光了不知道是怎么 回事,结果我问王翠兰说,她说没有关系,刘强来照相。她说,那两万块钱不还了,你另外拿点钱补偿,我说你是犯法的,你 两口子卖淫敲诈我,我说我可以上告。”

  贾斌说,如果没有催着要两万元钱这件事,当初自己就不会被骗拍裸体照片。

  面对贾斌的反驳,老刘想到了唯一能够证明贾斌和小梅关系的就是亲子鉴定。

  “实际上那个孩子就是最大的证据,孩子也愿意去做亲子鉴定。”

  王翠兰也说:“你去作亲子鉴定,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就真相大白了,如果不是你贾斌的女儿,别说两万,十万我也赔 你,我宁愿去坐牢。”

  可是贾斌坚决不答应做亲子鉴定。从法律上讲,做与不做这是他的权利,谁也不能强迫。就这样,双方开始了拉锯战 ,官司一打就是几年。

  2004年9月8日,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贾斌与小梅之间存在父女关系,贾斌赔偿老刘精神损失 费、抚养费共计7.3万余元。

  一审判决之后,贾斌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04年12月14日,二审改判:以证据不足为由,驳 回了刘强的诉讼请求。

  小梅说,最大的愿望,就是弄清楚自己的父亲究竟是谁。老刘也赞成小梅的做法:“如果别人都说她是野种,是杂种 ,是她妈偷人的,她能承受得了吗?她必须要明确她自己的身份,究竟父亲是哪一个。”

  2006年2月,小梅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他与贾斌的父女关系。这一次,贾斌依然拒绝作亲子鉴定。这场始终没 有画上句号的官司,已经让王翠兰和老刘身心疲惫。

  王翠兰说,因为这场官司,自己压力很大,在外面始终抬不起头来,走到哪儿,都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她经常想一 死了之。

  因为贾斌不同意做亲子鉴定,小梅和贾斌之间是否有血缘关系始终没有认定。关于这一案件,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 学的专家,专家指出,法律对于亲子鉴定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一方面拒绝亲子鉴定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另一方面想要知道父亲 是谁并获得抚养、教育的权利是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如果当两权相冲突时,根据国际儿童公约,应该优先考虑孩子权利。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8年7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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