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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合法“闪婚”,还是职业骗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2日15:28  法制与新闻

  今年6月中旬,江苏南京一男子经过多轮谈判,在付出5万元现金后,终于与一位来自河南的女子离了婚。这位河南 打工妹自2001年在老家离婚后来到南京,7年间先后与4名南京男子结婚,而后又迅速离婚。通过“闪婚”,她先后分割 了男方1辆宝马轿车,2套房产以及大批财物,价值数百万元。

  她是合法“闪婚”,还是职业骗婚?此事件引发了一个严肃的问题:热恋中的男女在享受结婚自由的同时,如何防范 婚姻自由背后的风险?

  亚生/文

  一见钟情,

  妙龄打工妹爱上大龄离婚男

  吴军今年47岁,是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一家装饰门面店的老板。7年前,由于他和妻子性格不合,双方协议离婚。 离婚后,吴军一边照料着未成年的儿子,一边悉心经营着自己的小商店,收入丰盈,有房有车,日子过得还算滋润。

  去年圣诞节前夕,朋友见吴军已将儿子抚养成人,年龄也越来越大,就劝说他再找个对象,再婚成家。耐不住朋友劝 说,吴军报名参加了南京一征婚交友网站举行的相亲会。

  吴军到了现场一看,来的都是30岁左右的年轻人,像他这样45岁以上的男士几乎没有。吴军不禁自卑起来,便选 择了茶社一个没人的角落,独自低头闷闷不乐地喝着茶、吸着烟。

  “先生,我可以坐一会儿吗?”突然,桌对面传来一位女士的声音,吴军抬头一看,一位长发披肩、婷婷玉立的漂亮 女子站在桌前,正含情脉脉地朝他微笑。吴军一惊,忙不迭地请她入座。交谈中,吴军得知,该女子名叫汪洁,29岁,来自 河南,目前一个人在南京打拼。双方谈着谈着,彼此都产生了好感,汪洁言语中透露出她欣赏吴军性格温和,是可以托付下半 生的人。临近活动结束,两人已经有点难舍难分了,当汪洁和吴军手拉手走出茶社大厅时,立即吸引了参加活动的众多男士的 目光,他们中的不少帅小伙为吴军这个“半老头子”能找到这么一个漂亮女友而心生羡慕。走出茶社大门,汪洁见吴军没有开 车,于是很关切地坚持开车送吴军回家。

  当汪洁从停车场将车开到吴军面前时,吴军大吃一惊,原来汪洁开的是一辆价值50多万的宝马豪华轿车。汪洁见吴 军一脸诧异,就告诉他,自己在一家公司大客户部做“商务代表”,手上握有许多大客户资源,年薪自然比较丰厚。

  “真没想到,她不仅是一个年轻美女,而且是一个‘财女’!”吴军不禁有点自惭形秽,回来后,一直不敢主动与汪 洁联系。2008年元旦,吴军突然接到汪洁的电话,约他一起去南京东郊爬紫金山。下山时,吴军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我俩年龄差距悬殊,不大般配。那天晚上,有那么多俊男帅哥,你为什么单单看上我呢?”汪洁一听,立即委屈地抽泣起来: “我对你一片真情,你却怀疑我的感情。”从她断断续续的话语中,吴军得知,因为前夫不忠,几年前,她就和丈夫离了婚, 孤身一人来到南京。由于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所以她再挑选对象时,首要的是找个忠厚老实的男人过日子,至于对方的年龄 和容貌,她不想过多计较。

  汪洁的一席话,入情入理,打消了吴军的疑虑,他很庆幸自己这个年龄还能找到这样一位美丽大方、善解人意的女士 与自己谈婚论嫁。

  结婚8天,

  娇妻要求离婚分割24万元家产

  随着两人交往的深入,吴军发现汪洁不仅在市区还有两套住房,平常穿的衣服都是在南京高档商场金鹰国际购物中心 购买的名牌货。

  今年2月中旬,汪洁从老家过完春节回到南京,满面愁容地来到吴军住处。吴军一见,忙问何故。汪洁叹了一口气说 ,她的父母不愿接纳一个47岁的离异男人当女婿。吴军听后,不禁垂头丧气起来。见此,汪洁话题一转,说父母那边的工作 ,她慢慢来做,她会排除一切干扰嫁给吴军的。稍作停顿,汪洁向吴军提出了一个要求:“虽然我有两套房,但我觉得我俩还 是买套新房结婚吧,这样我的父母今后来南京,能住进女婿亲自买的住房里,态度就会渐渐转变,就能逐步接受你这个大龄女 婿!”

  吴军觉得汪洁的一席话有道理,于是将南京夫子庙附近的一套老式住房卖了110万元,用90万元在南京中央门附 近买了一套装修精致的二手房,花10多万元添置了崭新的家用电器,还有几万元被汪洁拿走了,说是要给父母买点礼品,以 表未来女婿的一片孝心。

  在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时,汪洁要求吴军在购房发票、房产证上,写上她和吴军两人的名字:“我看上你不是因为钱 ,而是你的人;房产证件上署上我俩的名字,是为了让我的父母看到,你心里有我。”

  吴军起初不愿在房产证上写上汪洁的名字,但汪洁坚持要加上自己的名字。吴军一想,汪洁那么有钱,还会贪图他这 套房子吗?再说结婚后,两人都是一家人了,还分什么你的我的,于是就同意了。4月初,新房布置好了,4月28日2人到 婚姻登记机关领取了结婚证。夫妻俩约定,到了8月份奥运会召开之际,举办一场隆重的婚礼。

  5月4日晚,汪洁伏在吴军的怀中说:“我最大的幸福就是有缘和你一起慢慢变老,我要爱你一辈子!”吴军听得心 花怒放,第二天一大早就起床为爱妻做好早饭。饭后,汪洁起身上班,临出门,嘱咐吴军说:“老公,我想中午回来吃饭。” 吴军于是早早下班,做好丰盛的午餐等妻子回来。可是,临近中午12点,汪洁回到家里时,身后还跟着一个男子。汪洁的一 席话把吴军惊得半晌回不过神儿来:“我们两个人年龄相差悬殊,在一起生活不太现实,这是我的私人律师王律师,他已经帮 我起草好了离婚协议,你签个字吧。”

  吴军一看协议,头都快炸了:汪洁要求分割他房产的一半,或者给她24万元钱。

  处心积虑,

  美女“闪离”5次轻松分割数百万财产

  “我俩领证才8天,昨天她还和我情意浓浓,现在为何突然像变了一个人,要和我离婚分家产?”吴军发现自己被骗 了,但他想,房子是自己出钱购买,没有道理分给汪洁,坚决不肯分割。

  此时,汪洁的私人律师开口讲话了:“婚房登记在你们两人的名下,依照法律规定,这是你俩的共同财产,如果打官 司,你会更吃亏,要分给汪洁房产的一半,也就是说,你至少要给她45万元。”

  “她一分钱未出,和我只做了几天夫妻,凭啥要分割我的一半家产?”吴军不甘心,他通过各种渠道打听汪洁的底细 。一打听,吓了一跳:这位年仅29岁的女子,已经离了4次婚,加上这次,已有过5次婚史。

  为什么要屡次离婚呢?原来,离婚让她尝到了甜头。

  汪洁离开河南老家到南京后嫁的第二任丈夫祝先生是南京一家外资企业的高管,和汪洁有过14个月的婚姻。200 2年夏天,他和汪洁在南京新街口一家商场购物时相识,那时汪洁23岁,他36岁。汪洁当时“冲破”重重阻挠,一心要嫁 给这个比她大13岁的男子。祝先生感动之余带汪洁风风光光到海南旅游了一趟。两人正式举行了订婚仪式后,祝先生就在南 京建邺区南湖附近买了一套房子,应汪洁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她的名字。2002年12月25日两人领取结婚证后,汪洁 以父母要从河南来南京居住一段时间为由,要求祝先生再买一套房子。于是,祝先生拿出了全部积蓄,凑了15万元在南京江 宁区购买了一套85平方米的期房,房产证上也是写了他们两人的名字。等到2003年11月份,房子正式建成,房产证拿 到手后,汪洁立即翻脸,提出离婚,顺利分割了祝先生在南京江宁区的一套房产。

  “当年那套房子价值15万元左右,现在价值已经近60万元了。”祝先生为这段婚姻白白丢失了一套房产,一直忿 忿不平。

  汪洁的第三任丈夫柳先生是南通市的一名建筑商,在南京从事建筑工程建设。2005年夏天,他在一家酒吧认识了 汪洁,随后与她发生了关系。2005年10月,两人领了结婚证,柳先生给了汪洁50万元买了一辆宝马车。但在2006 年2月商谈办婚礼酒席时,汪洁要柳先生将南京和南通的4套房子都加上她的名字,并要柳先生将他的个人账户和工程款以及 股票,都交给她保管。柳先生一听,感觉不对,便甘愿损失八九十万元也要坚决离婚。汪洁与吴军见面时开的宝马车就是和柳 先生离婚时分割得来的。

  汪洁的第四任丈夫孙先生,是南京一家产业集团的中层干部。他在2007年1月与汪洁结婚,当年5月,汪洁拿了 他2万元钱去欧洲旅游一趟回来后,立即提出离婚要求,顺理成章地分割到了孙先生在南京黄金地段珠江路上一套40平方米 的单身公寓。

  吴军再经打听,汪洁从事的所谓“商务代表”工作,其实就是维持和大款客户的关系,经常参加饭局、娱乐活动,收 入一般。吴军于是坚信汪洁是在骗婚:“她一个河南打工妹,普通话都说不好,什么学历也没有,凭什么在南京有两套房子, 开着豪华轿车?”

  汪洁的几任丈夫均发现,汪洁提出离婚时,带来的律师都是那个王律师,事先将草拟好的离婚协议书带来,他们怀疑 汪洁和这个律师联手骗婚骗财。

  但王律师坚持认为汪洁的几次离婚,都是男方出现了外遇等问题,伤害了她,为了保护汪洁的合法权益,每次都是他 帮汪洁讨回了自己应得的财产。

  汪洁接受媒体采访时也矢口否认吴军对她骗婚的指控:“和他结婚是一时冲动,他都47岁了,儿子只比我小几岁, 我们在一起不现实。我提出分割24万元,是我和他一起买房时付出的资金。”

  吴军的遭遇经过南京地方媒体披露后,社会反响强烈,不少网友指责汪洁骗婚骗钱,很不道德。在众多网友的口诛笔 伐下,汪洁为了证明自己不是骗婚,不情愿地放弃了19万元的“合法财产”,要求吴军给5万元的“安家费”了断。对此, 吴军和汪洁的前任丈夫们却认为,汪洁已经捞得够多了。

  吴军表示,离婚协议书这样一改,他的压力顿时减轻了很多,5万元还在自己能够承受的范围内,一番谈判后,他在 离婚协议上签了字。

  “5万元,加上之前汪洁已带走的首饰、衣服,结婚8天,我损失了8万元,这个教训太深刻了!”吴军说自己现在 对婚姻有种恐惧感。

  小心防范,

  目前尚无“法”惩治“合法骗婚”

  汪洁通过5次离婚,“分割”了数百万元钱财,不少人认为汪洁的行为是一种触犯刑律的骗婚犯罪行为,强烈要求警 方将其绳之以法。

  然而,警方调查了汪洁的所有结婚证件、身份证件后,认为其所有的证件都是真实有效的,不符合骗婚犯罪的构成要 件。警方说,过去在处理骗婚案件时,骗婚者们为了规避法律,大多伪造身份证件和证明,所以警方立案侦查时也很容易,一 旦被抓获,这伙人就会面临牢狱之灾。而此案中,汪洁与过去那种以假身份、假结婚的“放鸽子”骗婚骗财的方式不同,她利 用自己漂亮的外表、真实的身份和证件,以合法登记结婚的手段合法“分割”钱财,是一种新的骗婚行为。因这样的骗婚行为 有“合法的外衣”即自愿登记结婚,双方行为也就变成了民事法律行为,公安机关很难介入,给刑事打击增加了难度。

  也有人认为,汪洁之所以能“合法”骗婚,是由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造成的。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在结婚 登记时由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做法,代之以当事人作无配偶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签字声明;办理离婚的手续也简化了,只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当场领 到离婚证,而不像过去还要提交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这两项改革,虽然更简化,更人性化, 但同时也给“合法骗婚一族”提供了便利条件。因此,不少人建议对男女结婚进行必要的约束,恢复到原来的“单位介绍结婚 ”模式,建立便于查询的个人婚姻诚信记录,从而减少“合法骗婚”情况的发生。

  然而,南京大学一些民法专家认为,无论是恢复到原来的“单位介绍结婚”模式,还是建立婚姻诚信记录,均是一种 倒退,是不可取的。因为婚姻的基础是感情、是自由。无条件地反对社会力量甚至双方家庭力量对婚姻自由的干涉是现代婚姻 的基本价值取向,这和婚姻关系的法律性质相一致。一个人的婚姻是与公共利益无重大关联的个人私事,调整婚姻的法律属于 私法范畴,私法在调整方式上和公法以及社会法是不同的,私法的调整方式以个人自行调节为主,追求“私权自治”。所以婚 姻制度尊重个人的选择与权利自治,弱化公权干预为目标的改革无疑是正确的。如果法律对婚姻家庭过度介入,容易模糊法律 与道德、思想与行为的界限,以致在司法实践中难以操作,不但无法最终解决问题,反而降低法律及司法的权威。

  专家说,汪洁究竟是自由离婚,还是职业骗婚,目前法律无法界定,因为汪洁登记婚姻证明的资料、证件都是真实的 ,她登记结婚是自由的,离婚也是自由的,法律无法去准确划定一份爱情终究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成熟”,也无法划分离婚几 次就是骗婚,所以法律不能也无法对这种所谓的“合法骗婚”现象作出调整。这种婚姻风险只能由当事人自己来承担。因为婚 姻制度不是靠国家强制力支撑的制度,作为许多大龄男女,更应该清楚认识到这一点,不要只顾享受自由而忘了自由背后的风 险。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家庭的安稳才有社会的安定,为了拥有一个稳定、和谐的家庭,专家建议热恋中的男女一定 要努力防范婚姻自由背后的风险,婚前尽可能用足够的时间来了解对方,不要为讨好对方,将本应属于自己的房产等资产随意 登记在对方名下,从而让“合法骗婚者”阴谋得逞。如果万一碰到像“汪洁们”非要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才愿结婚,那 就与其签订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也可以附条件,即赠与一方要求受赠方履行某种义务,若受赠方不履行义务 则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如果赠与人附婚姻赠与条件,在赠与时明确约定有纪念意义的赠与物在离婚时应予以返还,那么,在 离婚时,受赠人应自动返还赠与物。如果为此而发生纠纷,人民法院将会调解或判决义务人返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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