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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1-31”杀人碎尸案侦破纪实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2日15:28  法制与新闻

  这是一起先有杀人犯罪嫌疑人,再查验犯罪证据的特殊案例。案犯费尽心机碎尸灭迹已3个月有余,办案民警承受着 巨大的心理压力,与罪犯斗智斗勇,破解蛛丝马迹,硬是“大海捞针”,锁定铁证。

  王健根黎晴唐晓惠/文

  2008年4月24日上午,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袁河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刚刚上班,就迎来了一位报案者。报案者李 丽花称,其姐李菊花今年春节前不知去向,家人好友四处寻找均无音信。

  按说,这是一起人口失踪案,接警民警只需作个笔录,将其上网列入失踪人员信息库,作为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案件的 查对依据。再就是让其家属在当地报纸上刊登一则寻人启事。

  然而,大队长俞飚并没有按部就班了事,而是指派民警对李菊花的失踪作了认真的调查。

  民警在调查中了解到:李菊花,女,1965年12月生,分宜县苑坑乡人。15岁那年,为逃避父母给她订的一桩 婚事离家出走,南下广东省的广州、深圳、东莞等地打工。2006年12月,在外漂泊20多年的李菊花像只劳顿的孤燕飞 回了新余,在新余钢铁公司某锅炉厂打工。至今没有婚育史。2007年4月,经人介绍,李菊花与新余钢铁公司内退人员李 贤丰相识并同居。今年1月31日,李菊花和李贤丰一道在其表姐家吃过午饭后便失去了踪影。

  李菊花的家人怀疑,李菊花有可能被其男友李贤丰杀害了。

  李贤丰则坚称,李菊花偷走他2000多元钱后,与一相好的老板出走了。

  出走存疑点,

  警方破除蛛丝马迹揪出疑凶

  民警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李贤丰的“出走”之说疑点重重。

  一是李菊花有较长的外出打工经历,假设真的出走,她不会不懂得居民身份证的重要,可李菊花的身份证和4本银行 存折、衣物却没有带走。二是存折里存有5000多元钱。李菊花放着自己手里的钱不去拿,却要偷走李贤丰的2000元钱 ,李贤丰的“偷钱之说”可信度不高。三是李菊花失踪期间正值遭遇冰冻灾害天气,交通受阻根本无法远行。四是李菊花失踪 临近春节,在阖家团圆的幸福时刻远行去打工,这不合乎常理。之前,她也没有向亲朋好友流露过此意,且3个多月时间杳无 音讯。

  在与街坊邻里聊天时,李贤丰曾失言断定:“李菊花再也不可能回来了!”

  ……

  综合以上疑点,办案民警排除了李菊花出走的说法,分析认为有3种可能:自杀,意外死亡,他杀。前两种情况尸体 很容易被发现,然而通过广泛查找本市及周边失踪人员及无名尸体,均未发现与李菊花情况相吻合的任何线索。因此,李菊花 被人杀害的可能性非常大。

  不能自圆其说的李贤丰疑点逐渐增大。

  但要立案就一定要承担风险,因为这是一起死无对证的疑案。5月22日,袁河分局将案件情况向新余市公安局主管 刑侦工作的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刘祖作了汇报。刘祖敏锐地觉察到此案立案所具有的风险性。抱着“群众之事无小事” 的负责精神,该局决定组织专门力量彻查此案。新余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跃辉对此案态度非常明确,要求民警务必全面 细致查明情况。

  当晚,由袁河分局局长危兴任组长的专案组成立。市公安局刘祖副局长和局长助理袁洪、刑侦支队长吴刚坐镇专案组 ,指挥、协调,全面开展破案攻坚。袁河分局和刑侦支队、技侦支队等部门领导带领30余名业务骨干全力参与侦破工作。

  在经过几天深入调查、广泛收集证据的基础上,专案组决定正面接触李贤丰。

  李贤丰,1959年2月生,汉族,初中文化,浙江萧山市人。1979年8月顶替其父亲到新余钢铁公司工作。1 983年7月,在一次工作中被小火车撞伤头和腰部,并留下了后遗症,2000年12月办理退养手续,现从事个体电器维 修。

  办案民警是以调查李菊花失踪情况为由,将李贤丰传唤到边区派出所。在随后的谈话中,李贤丰对民警提出的问题难 以招架。5月24日下午4时许,当民警要求李贤丰在问询笔录上签名时,他开始了拙劣的表演。

  李贤丰拿起问询笔录,先是称自己失去记忆,后又以眼睛看不清为由,拒绝在笔录上签名。民警安抚他:“别急,坐 下慢慢看!”接着,李贤丰又开始喊头痛。不一会儿,便倒在地上打滚……

  与犯罪分子较量了25年的新余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重案大队大队长吴少华,有着丰富的审讯经验。李贤丰偷窥民警那 稍纵即逝的眼里余光及双手撑起身体顺势倒下的细节,都被吴少华一一捕捉。

  因考虑到李贤丰之前受过脑外伤,专案组还是从人道主义精神出发,立即将李贤丰送至医院就诊。李贤丰到医院后, 经医生检查各项体症基本正常,可他继续装疯卖傻,拒绝吃药,拒绝打针,双目紧闭,一声不吭。

  种种迹象表明,李贤丰心里有鬼!

  当晚11时,专案组认为火候已到,立即对李贤丰展开审讯。吴少华和重案大队副大队长曹有典从李贤丰身上的种种 不寻常入手,戳穿他的谎言……几番交手后,在凌晨2时,李贤丰的心理防线彻底溃败。

  “唉,其实我的心早已经死了!”李贤丰的一声哀叹,道出了他经过一番激烈思想斗争后的真实心境。

  为畸情所累,

  欲斩断纠缠却无摆脱之计

  李贤丰原本有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与他同在新余钢铁公司工作的妻子,不仅贤惠能干,还特别善解人意。工作之余 ,妻子还兼职做保险业务,收入颇丰。女儿漂亮、乖巧,学习成绩又好。李贤丰本人呢,身高1.8米,长相帅气,做事精细 ,电工、钳工、车工、木工、漆工、裁缝及家电维修样样精通。1983年7月那次工伤后,李贤丰除了在公司拿着一份退养 工资,还凭自己精通的各种手艺,磨剪子、修电器,赚了不少钱。

  然而,2003年国庆节前的一场变故几乎把李贤丰的身心击溃了。那天夜里,妻子下班后在公司的澡堂洗澡时,遭 遇煤气意外泄漏而猝死。这年,14岁的女儿刚刚升入高中。妻子去世后,李贤丰先后与3个女子交往,但到后来都只说了声 “再见”,就再也不见了。

  说到谈不成功的原因,李贤丰恼怒,说这些女人都是骗吃骗喝的,没有一个好东西。但也有人说,怪只怪李贤丰太吝 啬了。原本李贤丰在经济上应该是很宽裕的。他的妻子生前兼职做保险业务挣下了10多万元;妻子去世时,单位也给了一笔 巨额补偿;他自己有个店面出租给他人经商,每个月也能收取不少租金。

  足以证明他吝啬的事实是,当他的女儿高考落榜打算继续复读向他要钱时,李贤丰给予了拒绝:“我只负责抚养你到 年满18岁,剩下的路要靠自己走!”致使女儿痛恨父亲,远走他乡去打工。

  2007年3月,李菊花的表姐见李菊花风雨漂泊已42岁了,至今仍孤身一人,倍生怜悯之情。经其介绍,李菊花 与李贤丰相识了。一个是聪明能干,经济条件宽裕;一个是身材姣好,穿着打扮得体;加上双方都有意尽快找个下半生的依靠 ,两人很快就同居。

  据李贤丰供述,刚认识李菊花时,相互间的感觉是不错的。但交往时间越长,李菊花的一些行为越让他不能接受,对 她的好印象慢慢演变成了厌恶。

  李菊花却向李贤丰提出结婚、生子的要求。并警告李贤丰说,如果是你自己不行,我就去向别人“借种”。这使李贤 丰更加愤慨,他不但没有答应李菊花的结婚要求,还要与她断绝关系。

  李菊花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你睡也睡了,玩也玩了,不结婚,叫我的颜面往哪里搁?!”

  于是,两人就这样吵着,闹着,僵持着……在李菊花要死要活的纠缠下,李贤丰无奈地同意了她长期居住在家里,但 坚决不肯结婚,并开始盘算如何摆脱眼前这位女子的纠缠。

  残暴的杀戮:

  被害人命丧小年夜

  2008年1月31日,是2007年的农历小年。这天中午,李菊花带着李贤丰到新城西表姐开的餐馆吃饭。饭后 两人步行回家,途经新钢步行街某粮油店时,李贤丰停下看别人打牌,李菊花则先回到了李贤丰的家。

  下午5时许,李贤丰回家见李菊花没有做晚饭,正在煤气取暖器前烤衣物,便心生不满。李贤丰做好饭后,李菊花并 没有想吃饭的意思,而是提出要登记结婚、生个小孩的要求。李贤丰当即拒绝:“你住在这里可以,结婚是不可能的,生孩子 更不可能!”两人为此发生争执。李菊花由委屈转而气愤,李贤丰由气愤变得疯狂……见李菊花冲过来要掐自己,李贤丰趁机 用左手扭住她的长发,右手使劲掐住她的喉咙不放。数十秒钟后,李贤丰见李菊花全身发软,两眼翻白,喘着粗气,就把她放 到地上。

  弄死她!此念头在心中一闪,李贤丰也有过片刻的犹豫,但一想到李菊花给自己带来的麻烦及将来可能永无休止的纠 缠,他恶从胆边生,一不作二不休,上前将李菊花套在脖子上的围巾拼命地勒紧……

  第二天上午,李贤丰将尸体拖到卫生间,开始肢解、碎尸,并将碎尸骨冲入下水道、扔进垃圾车、丢入排污渠。

  在对尸体、痕迹和死者的遗留物处理后,李贤丰一面对外放风:“我无法满足李菊花的要求,她已经跟一个相好的出 走了”,制造假象,掩人耳目;一面请专业人员疏通地下水管,清理地下管道可能遗留的尸体残留物。

  至此,李贤丰认为自己已经做得天衣无缝了。

  艰难的取证,

  寻踪探源真相白

  审讯工作的突破,并没有让办案民警兴奋多久。随着取证工作的全面展开,专案组成员意识到,自己已毫无退路。

  寻找被害人的尸骨是本案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否则,就无法定案。警方在组织对李贤丰进行突审的同时,及时调集 技侦人员对可能实施杀人的作案现场、抛物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勘查,采取各种侦查手段对李贤丰在被害人失踪前后的活动情 况,以及他们的关系人和现场周围群众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访问,并重点对李贤丰供述的被害人碎骨的抛扔地开展取证工作。

  在碎尸现场,警方查获了碎肉机、钢轨刀、尖刀等各种案件物证数十件。

  但由于发案时间过长,且嫌犯对有关现场进行过多次清洗,技侦人员在反复进行现场勘查中没有找到尸骨碎屑,在绞 肉机上也无法找到有关物证。

  侦查员们并不气馁。5月28日,技侦人员从李贤丰家切菜的,也是用来剁死者骨头的砧板细小的狭缝里提取到了人 体血迹,并与李菊花DNA样材作出了同一认定。然而,办案人员还没来得及为此兴奋,就有专家提醒:这并不能证明李菊花 被杀死在这里。因为李菊花在李贤丰家生活了半年多时间,不能排除她在切菜时伤了手留下血迹的可能。

  至此,离破案只是一步之遥,但有关物证一次次送检后,被害人死亡证据一次次不能认定,侦破工作一度陷入极度艰 难之境。

  时间一天一天地流逝,如果不能提供直接证据,仅凭犯罪嫌疑人李贤丰对犯罪事实的供认,检察机关就不可能批准将 其逮捕,而对李贤丰刑事拘留的法定时限越来越接近了。如果找不到李菊花被杀害的证据,公安机关只有依法放人。

  这起案件一时成了新余市民关注的焦点,办案民警肩上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新余市公安局副局长刘祖组织专案组成员对案件的全过程进行反复疏理,在确定取证工作无疏漏的情况后,把取得案 件关键证据的希望寄托在城南南湖公园西侧的排污沟渠,不惜一切代价打捞尸骨。

  这是一条新余钢铁公司排放生活污水的沟渠,渠宽约12米。专案组决定在200余米长的范围内大规模打捞。从5 月28日起,负责打捞工作的新余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郭峰、袁河分局副局长汪建云组织调集了23台抽水泵,每天派 出20多名民警和50多名民工,实施不间断地抽水和打捞,由于沟渠水急量大,加上暴雨连绵,多次围堰、截流都被暴雨洪 水中断。6月5日再次截流后,专案组动用挖掘机将数百米长的沟渠中的淤泥废碴挖至岸上,200多名民工用特制专用工具 对挖掘上来的100余吨淤泥废碴进行冲洗过筛,因为排污渠上游有3家酒店、宾馆,仅清理出各类骨骼就装满了8个编织袋 。6月7日,从淤泥中清洗出一小块骨片,经新余市公安局刑科所和市人民医院骨科专家确认是人体头盖骨碎片后,专案组立 即派人入京送检。在没有得到公安部物证专家认定是人体头骨之前,专案组的打捞工作一直没有停止。

  仅这一次打捞,就花去了20余万元的费用。

  由于送检的头盖骨碎片已无活细胞,物证专家需要一段时间培植出活细胞才能作鉴定,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负责侦 破的专案民警们那颗悬着的心一直没有放下来。

  6月26日晚,从北京传来振奋人心的消息: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送检头盖骨碎片检材与失踪的李菊花DNA样材 作出同一认定的鉴定结论。至此,骇人听闻的“1·31”杀人碎尸案终于真相大白。这起碎尸杀人案的侦破难度之大,所费 人力财力之多,犯罪嫌疑人碎尸灭迹手段之缜密在全国也实属罕见。

  6月30日,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了对犯罪嫌疑人李贤丰的逮捕令。

  天理岂可任捉弄。尽管犯罪嫌疑人李贤丰将这起骇人听闻的杀人碎尸案处理得近乎天衣无缝,但法网恢恢,天日昭昭 ,凶手终究难逃法律的严惩。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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