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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是看客,每一个人都是杀死曹大和的帮凶
9月26日,曹大和的弟弟曹大军来到来宾,在签了一份协议后,拿到2万元的保险和10万元的赔偿金,曹大和的尸体随即在广西火化。10月2日,曹大和在贵州老家入土为安,这一年,他30岁,儿子1岁,女儿4岁。
记者:曹大和的死令人痛心,我看你在网上不断表达忏悔。
黄玉辉:我确实应该忏悔,不仅是我,所有那节车厢的乘客都应该忏悔,为什么我们没有像成先生那样站出来,为什么没有坚决地阻拦?我们都是看客,每一个人都是杀死曹大和的帮凶。
记者:成先生也应忏悔吗?
黄玉辉:我无权评价,但是,最初捆绑曹大和的时候,我们包括成先生都是默认的,如果成先生能早一点或者强行把绳子解开,那可能就不一样了,当然这是求全责备。
成先生确实令人佩服,他并不富裕,为这案子的奔波开销都是他自己的,前两天他打电话让我给他充100元话费,我给他充了,后来又打电话充话费时,我跟他解释我也是泥菩萨过河。
记者:现在网络上对列车长一片斥责之声,但是你却说他也是受害者,这怎么讲?
黄玉辉:不应该激烈地骂列车长,他也是受害者。你想想,可能他的师傅他的领导就是这样教他的,告诉他事情处理程序就是这样子。你说是体制也好,规定也好,反正不能说他是无辜的,但是他也是受害者。
类似的情形,不同的结局
乘客在列车上突发精神疾病的事情屡见报端,本报记者整理了相关事例,有喜有忧。对照曹大和的悲剧,或许能给人更多启迪。
2007年5月23日,汕头至武昌的1018次列车上,一位女乘客精神病发作,神志模糊,列车员和一群素不相识的旅客对其热心呵护,经历18个小时的旅途颠簸,成功地将病人护送至武昌火车站,交给前来接站的患者亲属。
2007年3月10日7时20分许,K284次成都至上海的列车上,一名乘客精神病发作,对周围乘客进行踢打和撕咬,将一个女孩打伤。到十堰后,列车长和乘警将伤者和打人的乘客交给十堰火车站派出所。
-对话律师
“禁止精神病人乘车”不可取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天昭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胜利。
记者:这件事情出来后,有不少人主张患有精神病的人不应当乘坐列车或长途客车,您认为呢?
张胜利:我坚决反对。因为有很多人平时完全是正常人,只有在特殊的诱因刺激下才可能发病,我们无从判断哪一个人可能是精神病人,另外,精神病人在看护人或者监护人的看管下,他的出行权不得任意侵犯。
记者:如果精神病人在列车上发病了,列车长有权捆绑他吗?
张胜利:铁路和乘客之间有一种契约关系,乘警也好,列车长也好,有权对那些确实危及其他乘客安全的人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但是这个强制措施是有限度的。像用胶带用绳子把人绑得严严实实的,就超出了这个限度。
记者:那如何处置才是适当的呢?
张胜利:比如说,可以在车上给他一个单独的空间,让他老乡看护,或者通知下一站联系医生,给他注射药物让他安静下来,当然从体制上来讲,下一站可能不愿意,因为涉及费用问题,但是这需要铁路部门解决,因为毕竟这样的成本比起12万元这样一个数字来讲不可同日而语,更重要的是,避免了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