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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杀被认定为工伤引发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4日14:43   湖南电视台-etv《法制周报》

  核心提示:北京铁路局职工杨涛工伤后出现精神障碍而自杀,首次被认定为工伤。专家认为,将抑郁自杀判决为因工死亡有待争议。

  ⊙《法制周报》驻京记者 郭薇灿

  两年时间盼来的终审结果,终于让杨涛的妻子孟祥敏松了一口气。“法院终审认定杨涛自杀是工伤。如果九泉之下的杨涛有知,他可以瞑目了。” 孟祥敏激动地说道。

  杨涛是北京市铁路局丰台工务段线路工,在丰台上班,但只要歇班,他都会回河北涿州松林店,和老婆孩子呆在一起。

  2006年12月,杨涛上班时碰伤头部,半月后砍伤妻子孩子自杀身亡。在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自杀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法律条文拒绝杨涛家属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日前,此案经过二审改判,法院认为杨涛自杀属于因公死亡,终审判决海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此事重新处理。

  这起案件由此成为首例确认自杀为工伤的司法判例。

  工伤引发悲剧

  看着昔日和丈夫的恩爱相片,孟祥敏经常恍惚,似乎丈夫并未走远,似乎一切都没有发生。

  几年前,孟祥敏经人介绍,和从山西铁路学校毕业的杨涛成了亲。婚后,小两口的日子过得幸福美满。结婚一年后,他们的儿子杨潭露出生了。

  然而,在2006年,杨涛在一次工作事故中受伤了,但是谁也没有料到,这次的事故会酿成一场悲剧,让幸福的三口之家从此以伤痛定格。

  2006年12月1日,孟祥敏带着露露出去玩,回来比较晚。进屋后孟祥敏看见杨涛在炕上躺着不动,还以为是杨涛生病了,赶紧关心地询问杨涛,却发现杨涛头上有伤,涂着红药水。杨涛解释这是干活碰的,在一个小诊所看了看,没拍片子。

  因为是小伤,孟祥敏也就没往心里去。(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可过了两天,杨涛说头疼、恶心。“我以为他是感冒了,可吃了感冒药仍不见好。我说你得去看看,他说‘我找单位,让单位派人跟我去’。”

  12月13日,杨涛去了单位,14日下午回来。孟祥敏问杨涛单位有没有派人一起去,却听见杨涛说“单位不管,让自己看。”

  在孟祥敏记忆中,受了伤单位不给看,不是头一回,记得2003年有一次,杨涛抬钢轨时砸断了腿,在丰台住了两个月院,也都是自己花的钱。

  悲剧在15日凌晨发生了。

  2006年12月15日凌晨,杨涛突然从厨房拿来菜刀,砍向熟睡中的妻儿。将妻子和儿子砍伤后,他割腕自杀。

  突来的变故让杨涛的家人感到非常奇怪,憨厚朴实,平日对老婆孩子关爱有加的杨涛,怎么会有如此举动?

  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结论揭开了杨涛家人心中的谜团。河北省保定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对杨涛案发时的精神状态进行了司法精神病鉴定, “对其脑组织的病理解剖结论支持脑震荡所引起的病理改变。据此推断被鉴定人头部受伤后出现了头晕、头痛、失眠等脑震荡后综合症状表现,并出现抑郁情绪”。结论是:“被鉴定人作案时存在严重抑郁情绪,其作案动机受情绪障碍的影响,在抑郁影响下发生扩大性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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