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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苦等6小时失血而亡拷问供血应急管理缺失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5日11:24  新华网

  新华网济南10月15日电 (“新华视点”记者张晓晶、王海鹰)10月9日,27岁的山东省济阳县孕妇董明霞,经过6个多小时的苦苦等待后,终因大出血失治耗尽生命的最后一点能量

  董明霞之死,在社会上引起很大争议。面对一个病人的稀有血型,面对一个孕妇的垂危生命,医生、血液中心和医院似乎都遵从了相关规定。那么,是什么导致这个年轻生命的凋谢?

  孕妇苦等六个多小时失血而死

  董明霞的母亲付绍花向记者讲述了事件经过。10月8日,已经育有一子、再次怀孕4个月的董明霞住进济阳县中医院准备做流产手术。

  9日上午9时多,董明霞在接受清宫手术中突发大出血。手术前,董明霞血型检测为O型。谁知道,在准备输血时,医务人员惊呆了,董明霞是RH阴性O型血!这是一种极为稀有的血型,俗称“熊猫血”,一千人中才有三至五个人有。医院作出决定,让董明霞转往省城的大医院。

  11时多,董明霞被送至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本以为来到大医院就能有救命血,然而,接下来的事情又让付绍花傻了眼。齐鲁医院并没有这种稀有血液,于是向山东省血液中心提出用血申请。血液中心只有库存的冰冻血液,解冻至少需要五六个小时,临时组织采血也要3个小时才能完成检测。

  在等待血液的过程中,董明霞的生命越来越微弱。在走廊上等待的过程中,“明霞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直喊冷。来大医院前,已经做过几次人工呼吸,眼看快不行了。”付绍花哭诉道。

  15时以后,医生几次进出病房,通知家属:病人呼吸出现衰竭。董明霞的家人哭泣着向院方表示:“不要等血液化验了,我们愿意承担输血的一切后果,只要能救她的命……”但医院方面告诉他们,必须要等血液检验完毕才能输血,因为这是法律规定。

  17时20分,4个单位(800毫升)的解冻血终于被送到病房,但是为时已晚。18时04分,没有等到志愿者献出的7个单位(1400毫升)血液送来,董明霞已经耗到了生命的尽头。

  求生的时间何以被耽误?

  对于大出血患者来说,一分一秒的时间都极其宝贵。那么,是谁耽误了董明霞求生的时间?

  董明霞的舅舅付绍平认为,济阳县中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有明显过失,在没有确定患者血型的情况下,贸然实施清宫手术;患者大出血后,没有立即和血液中心联系要求供血,而是在未与齐鲁医院联系好的情况下仓促转院,延误了宝贵的抢救时间。

  济阳县中医院副院长陈跃说:“医院采取了积极的救治措施,并没有过失。RH阴性血不是常规检查项目,医院事先没有做这项检测,也没有准备相应血液。在实行压迫止血有效的情况下,让患者转院,是因为大医院渠道多,办法多,联系血源方便。”

  山东省血液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9日13时10分,接到齐鲁医院用血电话申请后,立即把库存4个单位(800毫升)的冰冻RH阴性O型血紧急解冻,同时第一时间联系到四个同样血型的献血者,于下午14时左右完成采血1400毫升。但是,采集的血液不能马上用于临床。按照《献血法》规定,血液中心对采集的血液必须进行检测,而这个检测过程至少需要3个小时,库存的血液解冻也需要几个小时。

  据专家介绍,由于这种稀有血型的血液临床上使用不多,必须在采集后6天内放在零下80摄氏度的环境中保存。因为血液冰冻过程中加入了甘油保护剂等物质,再次使用的时候要经过几个小时的解冻处理。按操作规程,一个单位(200毫升)血液解冻最快要3个半小时,解冻过快会影响病人用血安全。

  山东省血液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多个单位的血液同时解冻时间更长,他们以最快速度解冻,4个单位血液还是用了4个小时。她说:“未经检测的血液不能从我们这里流出,这是《献血法》的规定。即使医患双方签订了协议,也是不允许的,肯定要追究医务人员的刑事责任。我们在法律范围内没有回旋余地,已经尽了最大努力。”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一位负责人说,患者送来时,情况十分危急,医院尽全力挽救病人生命。但《献血法》规定,医疗机构不得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临床。医院如果给患者输入未经检测的血液,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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