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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杨开建 吴功斌 记者 青兴海)酒后驾车,在明知撞翻路人后还驾车狂奔,而肇事车上乘车的两人不但不劝阻驾车人停车抢救伤者,反而趁着酒性唆使驾车人逃逸,致使保险杠下的伤者被拖2公里死亡(本报9月28日曾作报道)。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10月29日,肇事司机刘祥及同车的胥晓明、周军,被三台县公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执行逮捕。
据犯罪嫌疑人向警方供述,当晚三人在三台县北泉路某烧烤店喝夜啤酒。23时许,刘祥驾驶川B29**白色奥拓车,三人准备回住所,车行驶至三台后北街路段时,由于车速较快,将沿街迎面走路的长发妇女“砰”的一声撞翻,于是刘祥猛踩一脚刹车,停了下来,就问同车的胥晓明和周军,“咋了?是不是把人撞倒了?”同时,三人看见被撞的女子在车头右前方消失了。胥晓明说:“走,莫下车,没得啥子”,而周军也说:“莫下去,免得赔钱”,并喊刘祥赶快开起走。事后,通过绵阳司法鉴定中心法医鉴定,刘祥、胥晓明、周军血中均含乙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