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海网11月1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玉燕 通讯员 丽碧文/图) 为朋友担保,赵先生面临被告上法庭的境地,他得代朋友偿还贷款;为别的公司担保,鼎森包袋公司被判连带偿还124万多元债务;为买跑车的“车迷”提供按揭担保,车行被迫代还了银行按揭款……
经济不景气,借款人还不了钱,担保人就要遭殃了。最近,法院频频受理因担保引发的经济官司。法官发现,许多担保人在不了解风险与责任的情况下,轻率为别人提供担保,最终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时,后悔莫及。
担保,其中存在哪些风险,可能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为朋友担保 他要代还钱
“他借钱我来还,谁受得了。”赵友(化名)说,他当初帮朋友担保时,根本不知道为别人提供担保的风险与责任。他没想到,朋友会还不起贷款,更想不到,信用社会逼自己代友还债。这几天信用社催得急,如果他不出钱,就要被告上法庭。
“他借的钱,他的家人怎么不管?应该让他妹妹替他还,不该我来还!”
赵友和兰先生是朋友,原本还住同一小区。去年11月7日,兰先生向信用社贷了10万元“装修款”,请了两个朋友担保,赵先生是其中一个。这笔贷款期限是一年,但在到期之前,兰先生出了车祸,一家四口三人丧命,只留下一个7岁女儿。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