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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网站红火的背后
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说过这样一种行为——“代孕”,就是代人怀孕或者借腹生子现象。代孕最早只是需求方和代孕的女性私下约定,最近几年,有很多人看上了这门买卖,做起了代孕中介人。
代孕妈妈收入最高达十万以上
在互联网上搜索“代孕”,会在0.001秒钟内搜索出约为五十六万五千个相关网页,其中,很多都是代孕的中介网站。这些网站专门为代孕供求双方提供信息服务,牵线搭桥,收取中介费用。其服务内容非常详细,不仅包括招聘代孕妈妈,代孕价格,代孕程序咨询,代孕合同,还包括了需求方注意事项等等。在这些网站里登记的代孕妈妈数量惊人,其中一个网站2008年2月18日发布的名单上,按照编号排列的代孕妈妈居然多达959个。在网站上填写个人资料的代孕妈妈的身份出乎人们的意料,有模特,翻译,财务人员,还有学生,而在学历一栏,代孕妈妈填写大学本科毕业以上的并不在少数,而许多代孕妈妈愿意拿自己的子宫与金钱做一笔交易的理由也都各不相同,有因为家里债务,有的因为离异后一无所有,需要钱,还有的仅仅是因为好奇,而且强调过后决不死缠烂打。在网站上记者看到,有一位出生于1987年、自称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数字媒体专业的女子,她表示因出国留学未能申请到奖学金,要求7万美金作为报酬,以支付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
记 者:在网上报名的大概有多少人?
中介公司刘先生:比较多,大概有1000多人,每年能有个3、4百人。
记 者:那她们都是什么样的人?
刘先生:单亲妈妈稍微多一些,也有一些是家里欠债的,有的帮父母还债的,有很多为了养自己孩子的单亲妈妈。
代孕妈妈是有报酬的。她们得到的报酬是按照相关学历,相貌等等来确定,比如按照A级:补偿纯待遇4万,要求报名者有初中学历,容貌一般。 B级:补偿纯待遇5万,高中学历,容貌一般。以此类推,而最高等级I级:补偿纯待遇10万以上,这些代孕妈妈在身材,相貌,文化素质上的表现几乎是要求出类拔萃的。
在网站上寻找代孕妈妈的客户们一般都是经济基础比较好的白领阶层或者企业老板等等,他们之所以寻找代孕妈妈,有的是因为多年不孕,渴望孩子,有的是因为工作繁忙,无暇“亲自”去生孩子,有的甚至已经有了一个儿子,还想要一个女儿,因为怕违反计划生育原则,于是,找人代孕。而他们的要求也是不尽相同,有的不仅要求身体健康,甚至连相貌都提出了严格要求。这一对夫妇表示,两人都是大学毕业的高层白领人士,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寻找代孕妈妈。要求代孕者:外貌端庄,品行端正,学历不限。相貌丑陋者,请自动回避。而对于怀孕的途径,这对夫妻还表示他们会提供自己夫妇的受精卵,只需借助试管婴儿技术在专业医院移植到代孕者的肚子来10月怀胎,不需要代孕者提供卵子,代孕者也不需要和男方发生任何性行为。通常说来,代孕也是用人工授精的方法来将受精胚胎植入另一位有正常生殖器官的“代孕母亲”体内,然后由代孕妈妈进行代替怀孕。假如夫妻双方的卵子或者精子不合格,还可以招聘捐卵者或者捐精者。
记 者:来找你的(代孕需求方)大概都是什么样的人群?
刘先生:有的是子宫切除的,有的子宫环境不好的,自身卵子又可以的人群。
供求双方一经联系中介网站,中介公司就会为各项条件适合的进行“配对”,在合作双方达成默契后,与中介网站签订三方协议,然后进行受精手术,代孕妈妈怀孕之后,需求方还要负责代孕妈妈的一切衣食住行费用,并安排专人照顾她们的生活起居。
代孕妈妈:报酬不菲,风险也不小
目前在我国,很多代孕中介网站的业务类型多种多样,包括提供辅助生殖技术信息咨询、捐精捐卵信息,介绍代孕妈妈,联系受精手术医院;委托管理代孕妈妈的生活,到最后安排代理孕母分娩的医院。而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和监管 ,各种代孕中介良莠不齐。有的代孕中介建立了各种规章制度,程序,且聘请了法律顾问,经营相对规范,纠纷就会少一些。但有的代孕中介就不然。代孕妈妈小丽告诉我们,与她一起做代孕的好朋友就遇到过黑中介。
代孕妈妈小丽:有一个和我差不多的代孕妈妈,没有一次成功的,第一次可能是,好像也是对方的身体有问题,第二次是怀孕三个月,人家跑了。
记 者:为什么呢?
小 丽:那个人本身就是一个骗子。他根本的目的不是代孕,因为在怀孕初期他付不了多少钱,付部分的补偿金就可以找到一个人同居,他是这个目的,代孕妈妈,能让他钻空子,也是跟他同居。
记 者:等于中介容许这种方式?
小 丽:对,没有一个中介不允许,
目前在我国从事劳动服务,房地产等行业的中介公司注册时,需要到工商部门进行审批,但在工商审批当中,并没有代孕这一经营范围,所以现在以代孕业务为主营业务的中介机构,有的以信息咨询公司注册,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做工商登记。而很多代孕网站由于没有明确的行业规定和法律规范,使得代孕中介公司在进行交易的时候成为了一笔“良心帐”。而虽然代孕妈妈的报酬不菲,风险却也不少。例如代孕妈妈难产影响健康问题,或者在怀胎十月后没有顺利产下婴儿,该怎么办?损失谁来承担?对于代理孕母在代孕过程中遇到风险的责任认定问题,代孕网站上的三方协议上这样规定:代理孕母如有难产造成绝育,需求方原因或者原因不明,需求方在付清代孕补偿金和承担所有医疗开支的基础上需要补偿代孕方5万元。假如代孕妈妈在孕期因为第三方的原因发生流产,均按照甲方的原因,由甲方先行承担协议前款约定的所有责任。第三方的责任由甲方后续追诉,但乙方须无条件积极配合。
记者注意到,在三方协议中,代理孕母在代孕过程中发生诸多意外的责任都注明要由需求方来承担,应该说合同中对于代理孕母是有所保障,但是,假如产生问题时,需求方拒绝赔偿,这一份三方协议是否能够维护代理孕母的利益呢?
樊革:我觉得最大的问题就是合同效力问题,其次才是合同内容问题。比如说有些借款行为,签了一些借款协议,这种借贷实际上国家的金融监管它是不允许的,这种合同最后不会承认它这个效力,它确认借贷关系确实发生了,但是里面的高额利息不具有法律效力,代孕合同与此有点类似,代孕的事实确实发生过了,双方肯定也有一些资金上的补偿,也确实为这个事情付出了很多,但是最后在认定合同效力的时候,它只是作为事实作为借鉴。
代孕需求方:我的权益能够保证吗
孙女士因为工作压力大,结婚年龄较晚,身体状况不允许,错过了最佳的怀孕时机,但她与丈夫一直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因此,在2008年的时候,她想到了找人代孕。
孙女士:当打开这些网站的时候,每一个网站说得很天花乱坠,我虽然有一些相信,但是也有很多的担忧,比如说经济上的纠纷,比如说你身体上的状况,或者说,孩子出生以后,代孕的母亲自己想要,不给你了,谁来给你负责,这个我觉得特别的麻烦,
孙女士最为担心的事情,就是一旦孩子出生,因为产生了感情,代孕妈妈不愿意将孩子交还给自己,这样不仅孩子没得到,二十几万元钱也打了水漂。正是为了防止这个问题的出现,中介公司与代孕妈妈之间的协议第40条规定,代孕妈妈自签约日起,即完全放弃所代孕生育的婴儿抚养权,探视权以及所有相关权利和责任,需求方独自承担起代孕婴儿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