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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违约引出百万债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8日11:04   《市民》杂志

  一场普通的民间借贷官司,却一波三折。两次公证,三换执法官,横跨三个年头。后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又因一万元 差价再起争执

  □《市民》记者李红梅发自四川南充

  手握两份《公证书》,牛松柏锁紧了眉头。

  在成都火车站附近做小本生意的牛松柏夫妇一纸诉讼,再次将借款人及房产抵押担保人告上了法庭。

  这是牛松柏、贾秀华夫妇打的第一场官司,让他们做梦也没想到的是这场官司一打就是两年。

  42岁的贾秀华,平时生活规律,不在家里,就在店里。从小到大连派出所都很少去的她,却因这场借贷纠纷与丈夫 频繁进出法院大门。

  今年3月30日,贾秀华以为终于可以按约定让这场官司告一段落时,又因一万元的评估费,引出了“恢复原调解协 议”之争。

  借款引发纠纷

  事情要追溯到2006年3月,当时彭茂堂、吴东梅夫妇欲投资建立一个天然气公司,邀牛松柏合伙,牛当时未答应 。事隔半月,彭又来找牛借钱,并告诉他自己可以拿房子抵押。

  牛松柏动心了。

  据牛回忆,让他做出借款决定有一个重要的因素。他第一次去看房子时,见到了时任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司法局局长 的罗远光。作为彭、吴夫妇的担保人,罗远光带牛看了众多的房产——才修好的五个新铺面,四间住房,而这些都是“清水房 ”(指未装修、未出卖、未转让的新房)。

  3月20日左右,牛松柏再次去南充,看了担保人新修的房子和铺面。另外,为了打消牛的顾虑,彭茂堂还介绍了另 外三家二手房和一个公司做担保和抵押,承诺借款后半年还款。

  于是,牛氏夫妇与彭氏夫妇于2006年4月26日,在南充签订了出借160万元资金供彭使用六个月的《借款协 议》。相关担保人一起签字画押,并通过四川省南充市公证处公证。

  在这个借款协议中,约定了到期不还款,违约方将承担总价30%的违约金。且在房产抵押期内,要求相关担保人不 得私自将房产转让、出卖或作其他抵押。

  但是,在牛松柏夫妇不知情的情况下,当年10月,当事人之一罗远光就卖了自己的一套抵押住房,并在2006年 底把5间店铺全部租了出去。

  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彭氏夫妻未能按原计划还款。双方经过协商,于2006年10月24日签订了《借款补充协 议》,并做了公正。

  第二次约定还款日,彭茂堂夫妇依然未能如期还款。于是,牛松柏夫妇一纸诉状,将彭氏夫妻及负连带责任的11位 被告起诉至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该院2007年2月8日立案受理了此案。双方当事在法院调解下,自愿达成还款协议,约定被告人分别于当年4月 3日、5月27日前承担各自赔付义务。

  三换执行法官

  牛松柏夫妇没有料到,他们由此开始了漫长的官司之旅。

  在把11位抵押担保人告进法庭之后,牛氏夫妇要求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后来一波三折的执行让牛氏夫妇觉得 蹊跷,有执行能力未执行被牛氏夫妇认为是此案执行难的关键。

  2007年7月,法院指派此案第一个执行法官严耀明,在指定不到10天,法院就通知律师更换了执行法官。这一 点让牛松柏没想明白,便去法院问个究竟,院方答复严耀明和牛是亲戚关系。

  “我们一个在成都,一个在南充。根本不存在法院所认定的亲戚关系。”牛松柏表示,这一更换执行法官的举动延长 了执行时间。

  而第二个执行法官邓清明的言行举止,更让牛松柏怀疑该执行法官跟被执行人关系不一般。牛松柏回忆,他拒绝了第 二任法官提出的增加送达执行文书和送达车费的要求。其后果是直接破坏了他和当事执行法官的关系。

  牛松柏说,以后拨打该执行法官的电话,法官态度发生了明显变化,在电话里告诉他“还有几十年的案子,还有几百 万的,你这个算啥子”,有故意延长期限、放置不管之嫌。在2007年7月20日至2008年12月这段时间,第二任法 官共为他执行款项30万元。

  在牛松柏的强烈要求下,法院为他更换了新的执行法官张奎。很快就为他查封了18万元。

  对于缘何更换了三次执行法官,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院长刘鑫平表示,这是法院内部加大执法力度一种措施。当事 人有的提要求换,也有的根据内部需要作调整。

  在2009年3月27日,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和解协议书约定对方支付完178万元后,牛解除合同。

  牛在这次合同约定中免掉了双倍罚金和部分利息收入。

  在达成和解的当天,双方在该院顺庆民初字第358号民事调解书确认。牛松柏在法院领了98万,当天对方付现金 40万元。约定剩下的38万由被告彭茂堂夫妇于2009年3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具体执行情况以2009年3月27 日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书”为准,如被执行人不按规定的期限付款,就恢复原调解书的执行。

  万元评估费再起争执

  因为这场官司,牛松柏夫妇卖掉了两个店铺,现仅留下一个店交由家人代管,夫妇二人满怀希望到2009年3月3 0日,对方还款事情可就此告一段落,但对方的不守约定让事情再起争执。

  牛松柏夫妇去法院取钱的时候,得知法院账上只有35万,离最后的约定38万还差3万元。于是拒绝领取这笔钱。

  据院方解释,3万元差价中有两万元左右在当事双方的和解协议书中约定由牛来承担,而另外一万元是评估费,双方 事先并未在合同中约定,法院正在作调解,让对方补齐牛一万元的差价。

  牛松柏则认为,差一分钱就已经构成了违约,更何况一万元。

  于是,一万元成了这个官司新的分水岭。双方对此各执一词。牛松柏向法院提起坚决要求恢复原合同执行。他表示自 己有两个理由:一是对方未完全按要求履行协议。二是和解协议有失公正。

  对于当初自己放弃的那部分,牛松柏认为从数额显示上看也不公正。两次调解下来,自己就让了对方100万。而当 时签订和解协议是在喝了酒的情况下和对方律师签的,且对方没让他叫律师过来。所签协议并非自己真实意思表达。

  另一方面,牛认为对方律师当时提醒:你再去法院跑,他们就采用其他的方式让你执行不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官认为,在这种被要挟的情况下,牛松柏做了一次“喷血大甩卖”。而牛松柏文化程度很低, 喝了酒,过于轻信了对方。在法律上讲是可撤消的,可以申请和解无效。

  “如果钱到位了,就没有必要恢复原执行了。”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院长刘鑫平说,执行费有一点争议,正在调解 中。现在当事人要求是卖被担保抵押人的房子,那就得按评估、拍卖程序走。对于为什么没有强制执行“清水房”,刘表示, 现有商品房抵押不够,还差几十万。如果下一步,当事人仍不自动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就只能卖被抵押人的住房了。

  在刘鑫平看来,目前仅一万元评估费有争议,他认为此案还是很圆满的。他表示原告可以恢复原执行,但法院认为这 个案子已经履行了大部分,到时候即使恢复执行也得看情况。

  具体怎么执行,还得看双方协商或是法院判定的结果,这还是一场未打完的“借贷官司”。

  “结束了这场官司,我们打算去北京放松一下。”牛松柏的妻子贾秀华说,这种吃不下、睡不香的日子折腾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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