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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男子被指噩梦猝死调查:被捕后曾遭家属遗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6日16:40  大江网-新法制报

  ■九江市公安局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尸检结果,尸检显示李文彦系正常死亡

  ■《新法制报》记者深入九江调查,同监在押人员详细回忆李文彦的最后一天

  李文彦,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面粉厂下岗工人,2009年1月24日,因涉嫌盗窃九江长江大堤防洪照明电缆,被九江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刑事拘留,同日羁押在九江市看守所。3月27日凌晨,李文彦突然发病,抢救无效后死亡。此事件经新闻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

  4月23日上午8时30分,在检察机关的监督和李文彦3名家属的旁证下,江西省公安厅法医对李文彦作了尸检鉴定。昨日下午,九江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江西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李文彦尸检报告。尸检显示,李文彦系正常死亡。

  此前,《新法制报》记者赶赴九江对此事件进行了调查,深度还原在押犯罪嫌疑人李文彦涉案经过和突然死亡的事件真相。

  流浪九江

  “他喜欢的东西就三种:赌、嫖、看书。”4月30日,在接受《新法制报》采访时,正关押在九江市看守所的胡某在谈及他眼中的李文彦时如是表示。

  2008年10月,家在湖北省武穴市的胡某从外地流浪到九江。对于第一次认识李文彦的场景,胡某记忆犹新:“他在江边洗衣服,我也在江边洗衣服,那时候我刚来九江,不认识其他人。”

  一次意外加深了胡某和李文彦的“友谊”。胡某回忆,“有一次,我睡觉时钱包、手机掉了,我在九江就认识他,便跟他说了”。虽然最终李文彦并没有帮助胡某把钱包和手机找回来,但两人的交往开始增多。“有事的时候他(李文彦)就叫我去,我是听他指挥的”。

  对于“有事”的真实含义,胡某坦言“就是去偷东西”。

  经多方调查,李文彦的九江流浪印迹渐次显现。

  2007年七八月间,时年48岁的李文彦流浪来到九江。

  在流浪人群中,不足50岁的李文彦绰号“老头”,“他看上去瘦不拉叽,头发全白了,我还以为他有六七十岁呢”。

  流浪期间,李文彦居无定所,以捡拾废品、偷窃九江长江大堤防洪照明电缆线为生。“有钱时,睡在10元左右一晚的小旅社里。没钱时,天冷就睡在网吧、游戏厅里,天热则睡在江边桥下涵洞内”。

  据称李文彦的偷盗技术比较高,“经验丰富”。同样涉嫌偷窃防洪照明电缆线并供出李文彦的熊某事发前曾询问他:“电缆线带电,你不怕吗?”李文彦说:“我不怕电,电怕我。”

  自称高中毕业的李文彦偶尔去书店看书,“书店里有空调,天冷天热都可以抗寒取暖,还可以消磨时间”。

  李文彦喜欢赌博,“每天输赢不大,一两百元,输多赢少。赌瘾很大,没钱赌的时候也要去看一下”。

  据称李文彦“混得比较好”,基本不缺钱,时常嫖娼,“知道哪里的小姐长得漂亮,每次都说得有模有样”。

  2008年9月8日,李文彦用自己的身份证购买了一张手机电话卡。直到案发时,此一归属地为九江的1357624****号码仍可拨打,并无欠费。此卡900多个已拨电话中,没有一个是李文彦直系亲属的号码。但随后李文彦的行为表明,他至少熟知其二弟李文伟家的固定电话。

  其他流浪者对李文彦“过一天算一天”的念头感受深刻,“他对人生看得很淡,说跟家里闹翻了,情愿在外一直流浪”。“流浪的时候,他就曾说他可能会死在农场(监狱)”。

  2009年1月24日凌晨,当警方突然出现时,李文彦在九江为期17个月左右的流浪生涯,宣告结束。

  涉案被捕

  2009年1月22日,九江市公安局八里湖分局官牌夹派出所接群众报警后,在九江防洪大堤上将正在偷窃九江长江大堤防洪照明电缆线的熊某、李某、纪某3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

  初步审讯后,此案移交至长航分局九江派出所,次日早上移交到九江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刑侦大队。

  水上分局刑侦大队办案民警范警官告诉《新法制报》,当时,九江长江防洪大堤应急照明电缆线偷窃现象比较猖獗,而这条全长3.8公里的电缆线是“九八抗洪”后花费上百万元铺设的,长江防汛专用。

  经审讯,3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了他们偷盗电缆线的犯罪事实,并供出了另外两名偷窃次数更多的犯罪嫌疑人。

  这两名嫌犯,正是李文彦和胡某。

  2009年1月24日凌晨,水上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在该市浔阳区湓浦街道一家电玩城将正在玩游戏的李文彦抓获。随后,警方在电玩城边一家小旅社内将胡某抓获。

  抓获当时,李文彦一看到嫌犯熊某,便对民警说,“我知道迟早会有这一天,你们问什么我就回答什么”。

  警方调查得知,2008年10月起,李文彦便断断续续偷窃防洪照明电缆线,一直持续到被抓获时。范警官说,“这个盗窃案件证据充分,李文彦和胡某对偷窃电缆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查实的作案次数多达17次”。九江市浔阳区物价局鉴定中心的鉴定显示,李文彦等人涉案总价值为14.6万余元。

  作为案件的主办民警,范警官对李文彦在讯问过程中的表现印象深刻,“当时他特别瘦,脸色很苍白,但有说有笑,说迟早会被抓,抓到了还有一种解脱的感觉”。

  讯问中,李文彦告诉民警他是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面粉厂下岗工人,没有结婚,没有子女,父母均亡,家有两个弟弟。但对于民警提出的“刑事拘留后应该通知谁”的问题,此时的李文彦,回答是“没有弟弟的电话”。

  1月24日当天,被抓获的李文彦和胡某,以及此前抓获的熊某、李某、纪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并随即被送去九江市看守所。

  羁押看守所

  吴福生,九江市看守所民警,负责管教11号监室和26号监室。

  从1月24日进入看守所到3月27日凌晨死亡,李文彦在九江市看守所的62天中,分别关押在11号监室和26号监室。

  作为管教民警,吴福生对李文彦的印象是,“我第一眼看到他时,感觉就是太老了,和实际年龄对不上,身体也比较弱。他智力正常,在遵守规章制度方面做得比较好,但不太爱说话,不善于交流,性格内向。在涉及家庭情况时,他刚进来说的和后来说的有出入,感觉很回避提到家人”。

  关押在26号监室的在押嫌犯喻某也是武汉市人,和李文彦是老乡,“我可以和他说家乡话,问过一些他家里的事情”。喻某告诉《新法制报》,“听他(李文彦)自己讲,他父亲走得早,单位分房和弟弟分在一起,弟弟结婚要房子,他就给弟弟了,自己搬出来租房住”。

  曾在李文彦死亡当天赶赴武汉李家的九江市看守所政委刘强向《新法制报》证实,李文彦的户籍地就在其二弟李文伟家的位置。

  喻某回忆,李文彦刚进看守所时还挺乐观,“我每天和他下象棋,他说他象棋下得好,在外面经常走5元、10元一盘。但他年纪大,有些看不清,偶尔会把车放在我马口里,被我吃掉了”。

  喻某表示,同监室在押人员有时也会打牌,但“主要是年轻人打,我和李文彦年纪比较大,不参与,但有时我们会帮忙打水”。对于输牌的“惩罚”是否会“弹额头”,喻某说“从来没有,就是喝水”。

  然而,3月3日的一次提审回来后,喻某发现原本乐观的李文彦“整个变了一个人”。

  吴福生回忆,李文彦刚进看守所时没有告知他家里的电话。直到2月17日,已经被关押20多天的李文彦希望家人为其送来生活必需品,便在这天的提审中,将其二弟家固定电话提供给办案民警范警官。

  2月17日上午10时7分,范警官首次拨通了李文彦二弟家的电话。范警官告诉《新法制报》,接听电话的李文彦二弟媳任怡春告诉他,“李文彦的事情我们不想管,也不会管”,并要求不要再打电话骚扰他们。

  3月3日下午4时30分,办案民警前往九江市看守所提审李文彦,向其宣布检察机关的逮捕决定。李文彦询问为何其家属没有送东西来,办案民警遂告知了2月17日和其家人的通话内容。范警官回忆当时的情景,“李文彦十分伤感,连连摇头,沉默不语”。

  当日,在询问逮捕后的家属通知书应该通知谁时,李文彦对办案民警说:“他们不管我了,不要通知他们了,谁都不要通知了。”

  喻某则告诉《新法制报》,3月3日下午提审回来进监室后,李文彦“情绪低落,哭”。喻某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李文彦说家里不管他,并说“以前他还帮助过他弟弟,当时企业倒闭买断工龄有2万多元,全部借给了他弟弟”。

  身为老乡的喻某便安慰李文彦,说:“我别的东西也没有,但每天一包榨菜、十来支香烟我可以给你的。”

  同为11号监室在押人员的傅某告诉《新法制报》:“他身体不好,也不招惹、不冲撞别人,没人会欺负他。反而因为身体不好,大家还比较关照他,给他好菜吃。”

  喻某发现,3月3日之后的李文彦“精神不振,经常哭,象棋也不下了,安慰他也不听”。甚至有一次,“他(李文彦)说真想一头撞死”。

  受访人员均提到了“李文彦身体不好”。喻某回忆:“有一次他拉不出屎来,就用手抠。我听见外面放风间(厕所设在放风间)有响声,马上跑出去,他说他肚子痛。我就赶紧按警报器,管教干部就带他去看病了”。

  昨日九江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在通报李文彦在押期间情况时也表示,“看守所医务人员先后4次为李文彦看病治疗。”

  最后的一天

  在九江市看守所11号监室,李文彦睡在床铺的最里面,九江籍在押人员傅某睡在隔他四五个人的位置。傅某向《新法制报》详细回忆了3月26日起床后到3月27日凌晨李文彦被抬出监室的全过程:

  26日早上6点半左右,我们统一起床,他(李文彦)和大家一样洗脸刷牙、叠被子。洗刷后到了7点多,大家便在放风间运动运动,7点40分左右吃早饭。因为此前不可能知道他会发生事情,因而我们没有特别注意他。但看守所要求同号(监室)的人要相互帮助。如果他没吃早饭的话,这种反常行为是会被我们注意到的。因此,他应该吃了早饭。

  作为在押人员,我们吃完早餐要静坐,学习监规,看书。整个上午,我脑海中没有他的不正常举动的印象。

  午饭是在11点30分左右送进来的,我也没有他没吃午饭的印象。

  午饭后是午休,但不是强制性的。李文彦没有午休,在放风间的时间多一些。大家和上午一样平淡地过着,没有异常情况。

  下午2点多后,放风间坐了好几个人,李文彦也坐在那里,晕倒了。同号的人按了警报器,管教干部马上过来了,把李文彦带去看病。

  下午3点多,李文彦回来了。我们叫他在床铺上休息一下,还用豆奶粉冲水给他喝。他休息时,我隔他1米远左右,亲耳听到他打呼噜,印象深刻。

  下午5点左右,晚饭来了他还在睡,我们就把他叫起来吃饭。他开始不想吃,李大(看守所民警)就来看他,说身体不好更要吃饭。同号的人还给了一些好菜给他,他便开始吃了。

  监室里有那种给在押人员坐的塑料小圆凳,吃晚饭的时候,李文彦在放风间的门口向监室里面的方向摔倒了。有同监室的人说:李文彦你坐着吃吧。他回答说坐不得,然后他就靠着墙蹲着吃。

  吃完饭后,他继续休息。晚上7点左右,监室点名,我们把他叫起来站立点名,他有些摇摇晃晃,跟刚睡醒一样。点完名大家接着睡,他也接着睡了。

  李文彦一直在睡,大概在次日凌晨2点左右,李文彦突然说话了,好像是说“又来了”。他说的有些含糊,声音不大,但我们能听到。

  我们让睡在他隔壁的人叫他名字,他没作声。在监室里,我们已经养成了名字被叫时喊“到”的习惯,但他没作声,反常。有人用手摸他鼻子下面,发现呼吸不均匀。大家扶他半坐起来,马上按了警报器。一两分钟后,巡逻干部来了,问发生什么事情,接着李大就进了号子。随后,李文彦被抬了出去。

  傅某提到的李大,是当晚值班民警李道成。在押人员报警后,他第一个进入11号监室,并给李文彦把过脉。李道成向《新法制报》回忆了3月27日凌晨他的亲历。

  我是凌晨2点4分左右(值班室挂钟显示)听说11号监室有人报警,说有病号报告,据说比较严重。一接警后我们4个人就直奔11号监室去了。在正常情况下,晚上进监室是一定要向看守所值班领导请示的。

  来到11号监室后,我第一个走近李文彦。当时李文彦半坐着靠在墙上,我给他把脉,感觉脉搏微跳,不像正常人跳得那样有力。我把手放在他鼻子下面,很强烈的那种呼吸气流没感觉到,但似乎有些呼吸,摸不准。

  我马上去值班室给值班副所长宋湓生打电话,说情况比较严重,要送医院,请求派车来。宋所长马上开车过来了,随后就用他开来的车送李文彦去了医院。

  “没有发现异常”

  李文彦被紧急送往就近的九江市庐山区人民医院治疗,此时,医生于岚正在值班。

  于岚回忆,3月27日凌晨2点40分左右,看守所民警用担架抬着一个人来到医院。李文彦被迅速抬进急诊室,于岚发现李文彦已无脉搏,呼吸也已停止,瞳孔已经散大。作为医生,于岚仍然立即施行心脏按压、电击起搏等抢救措施。3点10分左右,抢救措施结束,李文彦被宣布死亡。

  作为九江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的杨克诚,是在凌晨2点59分左右接到该院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彭军来电后获悉这一事件的。3点25分左右,杨克诚抵达医院,此时对李文彦的抢救已经结束。

  在医院里,杨克诚听取了九江市看守所值班副所长宋湓生和政委刘强的情况介绍,还察看了李文彦的尸体,“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宣布死亡后,因没有太平间,医院方面表示尸体放在医院不合适。临近4点,在场人员和殡仪馆取得了联系,决定由殡仪馆派车前来接运尸体。

  随后,众人返回看守所,立即召开临时性的联席会议。杨克诚回忆,联席会议达成了一致意见,“对李文彦死亡的调查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决不袒护,一查到底”。

  在九江市检察院的牵头下,调查工作有序展开。杨克诚说:“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因此由市检察院牵头,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和看守所积极配合。”

  调查人员对李文彦所在的11号监室13名在押人员全部进行了隔离,并对11号监室和26号监室的每一名在押人员作了单独谈话。谈话结束后,调查人员没有发现任何人对李文彦的身体实施任何伤害的情况。

  与此同时,杨克诚和九江市公安局副局长易炳根、九江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马作跃一起查看了监控录像资料,调查人员也没有发现任何伤害李文彦身体的情况。

  九江市看守所政委刘强回忆,3月27日上午和中午,他和办案民警范警官均先后拨打李文彦二弟家的固定电话,沟通未果后决定去一趟武汉。

  当天下午3点左右,刘强和范警官、李道成一同驱车赶赴武汉。晚上7点左右来到了李文彦二弟李文伟的家。最终,李文彦的大弟李文甫答应次日前来九江。

  系正常死亡

  5月5日下午,九江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江西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李文彦尸检报告。报告结论如下:

  1、根据尸体检验,李文彦体表仅见左额部头皮下出血及少数表皮剥脱等轻微损伤,各脏器未见损伤,故可排除机械性损伤致死。左额部头皮下出血为钝性物体作用所致。胸前区的皮肤改变符合抢救过程中电除颤的电击所致,双下肢的皮肤颜色改变为冰冻所致。

  2、根据毒物检验,李文彦体内未检出常见毒物,可排除中毒死亡。

  3、根据病理组织学检验,李文彦生前患有十二指肠球部溃疡、膈下脓肿、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萎缩性胃炎等慢性疾病。

  4、根据尸体检验,李文彦气管、支气管内见大量血性液体,这种血性液体对呼吸道堵塞所致的机械性窒息为其直接死因。呼吸道血液的本源,根据解剖所见,为十二指肠球部溃疡自发性出血经胃、食管返流吸入形成。

  尸检显示,李文彦系正常死亡。

  □文/记者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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