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就读于天津师范大学的罗彩霞偶然发现,2004年高考后自己的身份信息被高中同学王佳俊盗用,冒名顶替她被贵州师范大学录取并顺利毕业。目前,有关部门已掌握了王佳俊的父亲湖南隆回县公安局政委王峥嵘伪造公文、证章“助女上大学”的相关证据。
“罗彩霞事件”还未平息,冒名顶替事件又相继出现:
在湖北,连高三都没上的学生——冒名者郑某,竟奇迹般地走进大学校园,并完成了4年学业。此事已过近3年,由于被冒名者王俊亮无法办理信用卡才东窗事发;在北京,一份莫须有的房贷让在京工作的邹志静意外发现,10年前,她被班主任的表妹冒名上了中专,始作俑者正是她当年的班主任;在河南,河南工业大学一大二学生称去年报考英语四级时发现已有人用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报过名,更没有想到的是,今年三月报考英语六级考试时,自己上交的材料又一次因身份已被使用而被退回。
高招“冒名顶替”现象何以频频出现?近三天来,本报记者采访高校招生负责人、社会学家、高考问题研究专家,对“罗彩霞现象”进行了深度剖析。
NO.1
“这只是教育腐败的一个缩影”
花钱买学位,英语四六级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团伙作弊、教授剽窃论文等时有发生,“冒名顶替”也就不足为怪了。
“罗彩霞事件”能成功操作,可能就是“潜规则”,即“有路子、有关系”的人可以这么操作,特别是在县级以下的群体中,已经见怪不怪了。
长江商报:近期全国出现多个版本的“罗彩霞事件”,这是偶发事件吗?
赵亮:从我负责招生工作这七八年来看,高招“冒名顶替”现象并不是第一次,曾经在我们学校也发生过,只不过在学校这个环节就已被查出。因为高招涉及到原高中、当地招办、高校录取、通知书投递等多个环节,在哪一个环节都有人为操作的可能。
尚重生:看到有关“罗彩霞事件”的报道,我一点都不感到震惊,因为这只是中国教育腐败现象的一个缩影。现在,花钱买学位,高考、英语四六级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团伙作弊、教授剽窃论文等事件时有发生,出现“冒名顶替”事件也就不足为怪了。或者说,这类事件早就存在,只是最近才被曝光而已。
尚重生:我认为这是当前社会价值观混乱的一种体现。在当今社会中,实际上有两套规则在起作用:一是法律法规,一是“潜规则”。“罗彩霞事件”之所以能成功操作,涉及到户籍管理、招生录取、高校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为什么要同意配合造假呢?除了钱的问题外,另一方面可能就是默认的“潜规则”,即“有路子、有关系”的人就可以这么操作,特别是在县级以下的群体中,他们已经见怪不怪了。
NO.2
“冒名顶替”钻了高招漏洞
高校一般只看考生成绩是否够专业录取线以及身体是否残疾等信息,并不会去核对考生身份。有少数考生被大学录取后,因各种原因不到高校报到,如果有熟人获知这个信息,就有了操作造假的空间。
目前高考录取通知书的邮寄,是遵循考生本人的意愿。有的学生可能写亲戚朋友收,这样容易被冒领。
长江商报:这就是说,至少在现行的高招录取环节存在管理上的漏洞?
赵亮:作为高校,当省招办将录取学生的电子档案传到高校时,高校一般只看考生成绩是否够专业录取线以及身体是否残疾等信息,此时并不会去核对考生身份。直到开学后一个月左右,考生将其纸质档案交到高校,高校就会根据省招办提供的电子档案与高考报名表等纸质信息进行比对。但实际上,因冒名顶替只是极少数现象,故一些高校在核对数千名考生身份时也不是很认真。
赵亮:近几年,还有一个情况容易发生冒名顶替现象。有少数考生被大学录取后,因各种原因不到高校报到,如果被他人获知这个信息,就有操作造假的空间。这种情况的造假,近几年在武汉的高校中也发生过。
尚重生:现在不论是省招办网站,还是各高校的招录网站,都需要输入考号才能查询录取信息,也就是说考生只能查询到自己的状况,不能看到其他人的信息。当信息不是很公开的时候,就提供了造假的土壤。
长江商报:在“罗彩霞事件”中,其录取通知书是被寄到原来的高中。如果老师不按程序发放录取通知书,存在被造假的可能吗?
张才生:目前高考录取通知书的邮寄,是遵循考生本人的意愿。即考生在填写报考志愿等档案时,就需要填写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有的学生会写自家地址,有的会写原高中的老师收,甚至还可能写亲戚朋友收。
赵亮:从保险的角度考虑,我们建议考生的邮寄地址最好是本人亲收或是父母亲收,以避免被冒领或丢失的危险。
NO.3
招录的每个环节都应公开
将所有的录取信息都公布出来,造假的空间自然就没了。
社会上流传“花钱可以买官”、“花钱可以搞到工程招标”等说法,一来的确存在这种行为,二来老百姓信息不对称,他们在遇到非常规事件时,宁愿相信“有钱能使鬼推磨”。
长江商报:既然有漏洞存在,那么该如何汲取教训,避免以后再出现“罗彩霞事件”呢?
赵亮:从我的经验来看,核对高考报名表非常重要。因为高考报名表是在未高考前就开始填写的表格,而冒名顶替者多半要根据高考后的成绩高低才可能实施,这两者在时间上存在先后顺序。如果有低分考生冒充高分考生到大学报到,那么他不可能在事先的高考报名表中就偷梁换柱,冒充的几率非常小。
张才生:我建议可以在高考录取通知书上增设考生的照片信息,因为只要有了照片,就增加了与本人比对的环节,造假的可能性就会小很多。
尚重生:虽说近几年我国实行的都是“阳光招生”,但实际上透明度还不是很高。比如能否将所有的录取信息都公布出来,或是某县将当年所有考生的信息都公布于众,谁的考分高、比我考分低的学生上了哪所学校等信息公开后,造假的空间自然就没了。在不涉及到国家机密的情况下,招录的每个环节都要尽可能公开。
长江商报:近几年,尽管媒体不断呼吁,不要相信所谓的“花钱买指标”或“点招”情况,但实际上每年都有人会相信这些骗局。这是否也与信息不公开有关?
尚重生:这就是信息不公开所造成的后果。比如,社会上流传“花钱可以买官”、“花钱可以搞到工程招标”等说法,一来是的确存在这种行为,二来是老百姓信息不对称,他们在遇到非常规事件时,宁愿相信“有钱能使鬼推磨”。所以哪怕是媒体多次呼吁,也仍然会有人对此深信不已。
张才生:如果要从制度上保证此类事件不再发生,那么立法可能是最好的办法。多年来我们一直呼吁要有《考试法》或是《高考考试法》,就是为营造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考试环境提供根本保障。
NO.4
“罗彩霞事件”与高考制度没关系
“罗彩霞事件”的真正起因是违法乱纪行为,并不能因此就判定高考制度的好与坏。
长江商报:在“罗彩霞事件”中,还有一个现象也引人深思。当年高考总分才335分的王佳俊,其数学单科成绩甚至只有19分。但正是因为冒名顶替,她上了大学,而且在大学期间成绩还不错,且顺利拿到学位证,这是否是对当前高考制度的一种讽刺?
赵亮:这也正是我们实行自主招生的根本目的,要给那些上不了大学但又确实有特长的学生一个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张才生:我认为“罗彩霞事件”跟高考制度没什么直接关系,我们不能让高考承受本不该承受的东西。“罗彩霞事件”的真正起因是违法乱纪行为,并不能因此就判定高考制度的好与坏。况且高校教育是专业教育,高中是通识教育,在通识教育中没取得好成绩的学生,并非就表示一定通不过高校专业教育。
长江商报:这不正好说明现行高考制度有问题吗?
张才生:高考虽然有弊端,但并不能因少数人的违法行为否定它。我认为,“罗彩霞事件”带来的应是进一步完善招考录取等管理机制,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尚重生:我也认为王佳俊通过大学的学业与高考制度的好坏并没有因果关系。我倒认为,在当前优等教育资源稀缺的情况下,高考作为全国性大考,虽然有不少弊端,但却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拔制度,不能因此轻易否定高考。
本报记者 何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