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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被盗刷 终审银行判赔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1日11:28   CCTV《第一时间》

  对于用户来说,财大气粗的银行一直都是强势的一方,什么条款都是银行说了算。不过最近广州中院审理了一起案件 ,银行败给了一名普通的信用卡用户。2006年10月至11月,一些人利用伪造的信用卡和用户名称、密码,在东莞、深 圳等地疯狂购物并提取现金。在他们落网后,一名受到损失的储户以“银行失责”为由状告其发卡银行广东番禺大石支行。番 禺法院一审判决储户胜诉,银行不服番禺法院判决,上诉广州中院,并首次公布银行个人密码即俗称“PIN”码的技术原理 ,以证明复制银行卡不可能得到密码,并质疑储户曾经将密码告诉妻子,增加了密码泄密可能性。对此,广州中院认为识别伪 造的存折、卡,是银行应尽的合同义务。银行未能识别伪造的借记卡,应承担违约责任,终审判决银行败诉赔偿。律师朱列玉 :诈骗犯骗的是在银行里面的钱银行在资金技术管理方面都是强势密码是不是被盗或者容易被盗银行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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