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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小学女生被指卖淫续:警方跨区抓捕遭质疑

2名小学女生被指卖淫续:警方跨区抓捕遭质疑
刘仕华一家人

  昆明两小学女生“卖淫案”追踪

  昆明小学女生“卖淫案”持续发酵,引来多方关注。昨日下午,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办副主任昝辉表示,目前调查方向主要为本次事件中警察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的问题,而对于刘氏姐妹是否涉嫌“卖淫”,则澄清为“因为没有关键的直接性证据,所以不再考虑这一问题。”

  与此同时,由昆明市警方与检察院共同组建的事件调查组正在进行最后的取证,最终调查结果最早将于今日对外公布。但是,真相水落石出之前,仍有许多谜团有待破解。

  疑问1 派出所为何跨区抓捕?

  昨日上午,当记者再次走进刘家时,发现门口及周边有多名警察驻足,“他们是普吉派出所的民警”,刘氏姐妹的母亲张安芬告诉记者,她家目前租住所在地,原本就是属于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普吉派出所管辖,并不是昆明市王家桥派出所的管辖范围,之前被王家桥派出所以“卖淫罪”抓捕,“昆明市公安局至今也没有给予答复”。

  6月2日,昆明市警方表示,王家桥派出所之所以出现在普吉辖区是“因为得到线索,所以跟踪至此,任何警察无论在哪,只要发现犯罪行为都是要及时制止的”。

  此前,王家桥派出所所长聂天杰曾介绍,该派出所出警是因为刘氏姐妹俩当时正好遇到派出所一名巡防和两名学警外出吃饭,上前询问“要不要耍一下,50元一次”,之后,“巡防人员发现她俩搭上了一名30多岁的徐姓过路男子,带着他走进了他们租住的出租房。由于巡防人员没有执法权,他们便在原地守候,等值班民警前来处理。”至于巡防人员为何通知的是王家桥派出所而不是普吉派出所,昆明警方拒绝进一步回答。

  疑问2 提供证词的王某某是谁?

  昝辉还表示,目前调查方向主要为本次事件中警察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而对于刘氏姐妹是否涉嫌“卖淫”,则澄清为“因为没有关键的直接性证据,所以不再考虑这一问题。”

  但是,在6月2日的通报会上,昆明市警方表示,经初步查明,3月16日晚,王家桥派出所得到线索,对王某某、刘氏姐妹涉嫌卖淫嫖娼进行调查。由于被调查人员中仅有王某某一人的陈述,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刘氏姐妹有卖淫行为,派出所未以卖淫嫖娼案进行立案查处。

  记者注意到,通报中的王某某为首次在本案中被提及,虽经多次询问,昝辉均不肯透露其身份,只是一再表示,他就是“嫖客”,“已经接受了公安机关的处罚”。但是,两女生父亲刘仕华及其家人都坚决否认了“王某某”的存在,因为当时被拘捕的共6人,除上述5人,还有一人姓徐,是“一个来刘家找活计的朋友”,张安芬说,这个人他们也是第一次见面。而这个为“卖淫案”提供了一方证词的王某某究竟是谁?

  疑问3 “抓错人”只为罚款?

  对于警方“抓了又放”的行为,聂天杰认为“没有发生实质的性关系,缺乏直接证据。”刘仕华透露,释放的当天,王家桥派出所警察曾向其说,“说你女儿卖淫,是我们抓错了”,但是仍然要罚款3000元,并且“限定在20分钟内缴清,不然就继续关下去”,原因是刘家存在袭警行为。

  采访中,聂天杰解释“3000元钱是张安芬自己拿给被她打伤的巡防李加权的,让他看眼睛。我们得知这一情况后,要求李将3000元钱退还他们”。刘仕华告诉记者,3000元的罚款都是小舅子借的,“警察说我们袭警,3000元罚款得交。”至于退款的时期,刘仕华清楚记得是5月1日。

  张安芬透露,实际上,在她家居住的地区,“的确有大量的卖淫女”。警方虽屡次打击,但仍禁而不止。昆明市公安局一名警察向说,“不管白天还是晚上,狭窄的巷子里到处都有‘站街女’”。当地居民也透露,这里“站街女”现象普遍,“通常两三天警察就会集中抓走一批”。据了解,在这里的“站街女”向警方缴纳3000到5000的罚款后,并无其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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