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新华社消息 6月30日20时20分左右,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盛路发生一起醉酒驾车导致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3人当场身亡,2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有4人受轻伤。事发后,肇事驾驶员张明宝(男,43岁,个体施工队负责人,挂靠江苏省淮安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南京分公司)被警方及时抓获控制。
30日20时15分许,张明宝与他人在金盛路一饭店吃饭并饮用白酒后,驾驶苏ATH900牌号黑色别克君越轿车在金盛路由南向北行驶时,车辆失控后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并撞坏6辆路边停放的轿车。江宁公安分局岔路派出所民警与群众一同将其逼停后带回派出所审查,经抽血化验,张明宝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381毫克,按照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每百毫升80毫克即为醉酒,张明宝的检测结果是醉酒标准的4倍多,极为罕见。目前张明宝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肇事者痛悔
酒醒后的张明宝意识到自己闯了滔天大祸,面对警方的讯问,他声音发颤,两眼通红,手和腿都在不停地颤抖。短短数分钟,就让五名素不相识的市民失去生命,张明宝说,自己成了“刽子手”十分害怕和后悔,愿意卖房、卖车,尽最大努力赔偿死者和伤者家属,同时希望广大开车人吸取他的教训,千万不要酒后驾车,害己又害人。
或涉危害公共安全罪 不排除死刑
肇事司机酒后驾车,造成5死4伤的严重后果,可能承担什么刑责?记者分别采访了资深律师和检察官。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杨继军律师称,如果肇事司机只撞倒第一人,致其死亡,可以以交通肇事逃逸罪问责,应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连续撞倒多人,要看肇事司机当时的主观状态,可以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涉及驾驶人主观上故意伤害的,最高可判死刑。
两位在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工作多年的检察官均称要看司机当时的情况:如果肇事司机在撞倒第一人后,为了逃跑,继续驾驶车辆,导致连续撞人,那他的行为就会由过失转化为对自己危险行为的放任。那么,他就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罪最高可判处死刑。张明宝在讯问笔录上签字。
车主露面: 会承担“连带责任”
这起恶性交通事故的肇事车车主与肇事司机并非一人,车主叫王云刚,系省检察院培训中心的一位副处级干部。
“我当时不在现场。”王云刚说。“这辆车我早就卖给张明宝了,只是一直没有过户,现还登记在我的名下。”王云刚说,作为车主,他将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该他负责的“连带责任”他一定会承担。
有据可查: 张明宝开车很“猛”
记者从南京交管部门了解到,属于张明宝名下的共有三辆车,松花江面包车、宝来和一辆别克,并不包括那辆肇事车。他本人是2006年5月领取了C1驾照。经查询,从2006年8月到2009年4月,仅仅是那辆宝来车就有80次交通违法记录,其中超速就达到了39次。
被撞孕妇腹部破裂胎儿流出
惨烈现场令民警落泪
[第1撞]“幸运”的小两口
金盛路522-1号一家超市门口,记者看到一双黑色印花的男式夹趾拖鞋。“人送医院去了,拖鞋扔这儿了。”超市老板娘说,被撞的是一个小伙子。“他当时正带着老婆在路边散步,老婆怀孕了。小伙走靠马路一侧,孕妇走靠人行道这边。”一辆轿车突然从他们身后冲来,车右侧的后视镜“哐”的挂到小伙,小伙当场倒地。
孕妇吓得蹲在丈夫旁边大哭起来。幸运的是,除了胳膊受了些皮外伤,小伙仅腰部有点扭伤。他对妻子说,“哭什么,我没事。”并掏出手机打电话报警。肇事的轿车没有减速,而是斜斜地朝着路对面冲去。
[第2撞]两位瓜农遭殃
从金盛路522-1号向北300多米,有一排卖西瓜的棚子,最北侧两个棚子已经部分倒塌,一堆西瓜被“开膛破肚”。
“我当时站在摊子前,老远就看到那辆车开过来。”一位西瓜摊主还在纳闷,“买西瓜开这么快的车干什么?”还没等她反应过来,这辆车就带着一阵风从她面前擦身而过。“哐,哐!”轿车将左边一男一女两个摊主先后撞倒。
女瓜农李影的头部被撞出一个洞,总共缝了十几针,此外身上多处擦伤。
45岁的瓜农王殿福也受了伤。“心疼啊!”老王说,他只记得自己被撞飞后,卖瓜的1000元零钱像天女散花般撒向了西瓜摊。“我可怎么捡回来,估计现在早没了。”老王不停地念叨。
[第3撞]骑车女命丧当场
撞击到两位西瓜摊主后,轿车又斜着向路东侧冲去,一名骑自行车的中年女子被撞飞好几米,当场遇难。
[第4撞]孕妇腹部破裂……
“哐!”接下来这次撞击的受害者,是一个胖胖的男子。当时他正和一名孕妇走在路东侧靠路边位置。这里停着一排车辆,好几辆车都被撞到。
最靠近他的,是一辆银灰色现代商务车。一位目击者说,这个胖胖的男子被撞后,并没有被及时发现,因为他整个人飞起来撞进这辆商务车里。 “等我们发现他,把他救出来后,人已经没救了……”
紧接着,一个孕妇成了这场事故中最令人痛惜的死者。
在现代商务车前,停着一辆黑色现代索纳塔轿车。轿车左后角深深瘪了进去,挡风玻璃也碎了,车身上溅满了喷射状的鲜血。在车身西侧地上,还有一大片鲜血。
“这是那个孕妇的血。”目击者说,孕妇被撞后,整个人飞起,撞到这辆索纳塔轿车上。“惨啊!”几位目击者皱着眉头,不忍再说下去。
据悉,孕妇倒在地上,鲜血从她破裂的腹部喷涌而出,她几乎没怎么挣扎,就一动不动了。当民警赶到,将她抬上车时,一个已经成形的胎儿从她腹部滑落到地上,民警当场流下眼泪。
“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惨的事,太惨了!” 围观市民咬牙切齿地说,“那轿车的速度不会少于100迈,真是该死!”
这辆疯狂的轿车继续向前飞奔,途中又撞飞一个人。而这个人,成了又一名遇难者。
[第5撞]夫妻瞬间成永别
从孕妇死亡处向前数十米,记者来到金盛路888号一家超市门前。停在路边的一辆白色富康轿车已经少了一个角和一个轮子。在这个超市门口,一名年轻的丈夫和他的妻子刚走出超市,来到路边,丈夫随即被撞当场丧生,他买的东西散落了一地。
“小伙当场被撞死,女的脸上全是血。”目击者说,这对夫妻转眼间阴阳相隔。
江苏省长批示:查清原因依法处理
惨案发生后,江苏省、南京市领导高度重视,罗志军省长当即作出批示,要求全力以赴抢救伤员,妥善处理好善后。尽快查清原因、依法处理,并及时发布信息,防止引起事端,确保稳定。
南京市相关部门:展开百日禁酒风暴
7月1日,南京市多家政府部门召开联合发布会,决定从当晚起开展为期100天的禁酒风暴。
在会上,公安局局长徐珠宝对于下一步公安部门的“禁酒”态势作出了表态:一定要吊销一批驾照、拘留一批醉酒驾驶的开车人;安排便衣在酒店等酒后驾驶高发地区门前,对于有酒后驾驶行为发生的嫌疑车辆进行源头管理;查到酒后驾驶的行为,一律按照上限处罚。
2009年6月30日晚,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盛路发生一起醉酒驾车导致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3人当场身亡,2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有4人受轻伤。[详细]
肇事司机张明宝,43岁,个体施工队负责人,挂靠淮安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南京分公司。记者从南京交管部门了解到,张明宝名下共有三辆车,松花江面包车、宝来和一辆别克,并不包括肇事车。通过张明宝驾驶证进行查询,可以发现他从2006年8月份到2009年4月份,共有80次违法行为记录,其中超速达到39起,而且这些曝光仅来自于其中一辆宝来。[详细]
张明宝可能涉嫌的罪名有两个: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两位在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工作多年的检察官表示,要看司机肇事时的情况:如因酒精作用,肇事司机从头到尾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那就只会涉嫌交通肇事罪,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肇事司机在撞到第一人后,为逃跑导致连续撞人,那就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罪最高可判处死刑。[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