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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男子被判死刑案二审将择日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4日13:21  四川新闻网
醉驾男子被判死刑案二审将择日宣判
媒体在省高院门口采访受害者家属

醉驾男子被判死刑案二审将择日宣判
全国各地媒体齐聚四川省高院

醉驾男子被判死刑案二审将择日宣判
受害者家属准备进入法庭

  【核心提示】9月4日上午9点30分,孙伟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12点18分,检察院方表示,一审定性准确,事实清楚,孙伟铭的主观心态属于间接故意,其行为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4日讯 (记者刘侠宋艳) 9月4日上午9点30分,孙伟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控辩双方在法庭生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12点18分,检察院方表示,一审定性准确,事实清楚,孙伟铭的主观心态属于间接故意,其行为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是,由于孙的行为是间接故意而不是直接故意,同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要求找医生,此外在一审后进行了积极地赔偿,因此不宜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最后,合议庭意见为:黑车与白车的擦挂证据不足,不是导致车祸的原因,不予采纳。赔款获得谅解,法庭予以采纳。因为案件重大,决定提交院长审定,择日宣判。

  新闻链接:

  孙伟铭案始末

  7月23日:一审死刑

  去年12月14日,30岁的孙伟铭在成都醉酒驾车造成4死1伤的惨祸。今年7月2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孙伟铭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孙伟铭或将成为国内首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的交通肇事者。

  7月28日:孙伟铭上诉

  孙伟铭在接受成都中院宣判的当天就明确表示要上诉,经过6天时间的准备,孙伟铭的辩护律师代其将上诉书交给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请代转交到省高院。

  8月27日:签下《谅解书》

  孙伟铭案的三家受害人家属,在四川润方律师事务所签下《谅解书》。《谅解书》即将交给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只要100万元的赔偿款到锦江法院的账户上,法院会将《谅解书》交给孙伟铭的辩护律师,以作为二审时提交省高院的证据。

  9月2日:受害者家属拿到60万赔偿款

  在成都市锦江区法院主持下,3家受害者家属拿到先期60万元赔款,联名签下的《谅解书》也交给了孙伟铭的代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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