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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俊武:站在选秀艺人背后

  本刊记者/吕娟

  提要:从2007年的尚雯婕,到2009年的何洁与陈楚生,律师周俊武连续代理了三届“超女”与“快男”的解 约官司,对方经纪公司无一例外都是天娱。对此持“纯属巧合”论调的周俊武也因此卷入娱乐圈的漩涡,同这些选秀新星一起 被“从头到脚炒作了一番”。

  向周俊武提出采访的要求是在今年的5月份,其时,2007年的“快乐男生”冠军陈楚生与2005年“超级女声 ”第四名何洁同天娱公司的解约纠纷正沸沸扬扬,作为两人的代理律师,周俊武的回答一贯地谨慎:“目前案件正在进展当中 ,很多事不方便说。”

  8月初,经海口市仲裁委员会裁决,何洁与天娱公司正式解约,陈楚生与天娱的纠纷却陷入无限期的停滞状态,周俊 武终于答应了本刊记者的采访要求。

  从2007年的尚雯婕,到2009年的何洁与陈楚生,周俊武连续代理了三届“超女”与“快男”的解约官司,对 方经纪公司无一例外都是天娱,尽管周俊武本人认为这纯属巧合,但却被许多人猜测为暗藏玄机,周俊武也因此卷入了娱乐圈 的漩涡,娱乐头条、粉丝论坛乃至往届“超女”、“快男”博客里的唇枪舌剑,周俊武同这些选秀新星一起被“从头到脚炒作 了一番”。

  “很不适应”,周俊武无奈地说:“我是一个律师,如果要炒作,七八年前就‘炒’了,何必等到现在?炒作对律师 而言恐怕作用不大吧。”

  作为一家律所的合伙人,周俊武的主要业务是知识产权。2002年,经朋友介绍,周俊武认识了华谊兄弟唱片公司 的老总袁涛,后成为该公司的法律顾问,从此踏入了娱乐江湖。

  从2002年至今,周俊武先后为羽·泉、王学兵等多名知名艺人做过代理律师,但是,周俊武的名字一直仅限于娱 乐明星间私下的口口相传,直至2007年的一个偶然,周俊武成为2006年“超女”冠军尚雯婕的代理律师。

  解约风波

  2005年,19岁的何洁参加了湖南卫视举办的第二届“超级女声”选秀节目,从海选中卷起一边牛仔裤裤脚、光 脚穿着凉拖的不修边幅,到挺进全国总决赛10强后的化蛹为蝶,何洁伴着争议与掌声,以动感、活力四射的演唱风格迅速成 为夺取全国前三甲的最有力竞争者,并且拥有了一大批自己的铁杆粉丝——盒饭。

  尽管在后面全国5进3决赛的第二轮,何洁以微弱的差距惜败,成为全国第四名,但是当时的评委对她的一致评价是 :日后的巨星。

  然而,离开选秀舞台的何洁,并没有像同届的李宇春、张靓颖一样迎来灿烂星途。

  除了分别于2006年和2007年推出的《发光体》和《明明不是Angel》两张专辑外,大部分时间,她都被 负面新闻包裹,走光、摔倒、减肥、整容、车祸、耍大牌等,这个刚过20岁的女孩俨然成为娱乐圈的“话题女王”。

  2008年10月,在第三张专辑的策划方案中,何洁被安排与郭敬明在南极共同生活一个月,一起观察冰层变薄, 关心地球环保,其间由郭敬明操刀写出何洁新专辑的所有词作。何洁认为,天娱的这一安排是在既往炒作基础上对她的又一次 伤害,“自己与天娱最大的分歧在于公司对于新闻炒作的兴趣远胜于音乐”。

  2009年3月25日,何洁选择在自己23岁生日的当天召开新闻发布会,证实自己已向天娱提出解约的仲裁申请 。

  而在此之前的两个月,2007年湖南卫视“快乐男生”冠军陈楚生也通过新闻发布会证实了自己提出与天娱解约的 传言为实。

  与何洁相同的是,陈楚生也认为,如果沿着天娱为他安排的道路继续走下去,自己将无力负荷,并离最初的音乐梦想 越来越远。

  自“快男”比赛结束后,陈楚生大部分的生活被公司安排的巡演、商演、偶像剧占据,以至于几乎每天“都要离开一 座还未来得及熟悉的城市,然后去往下一个未知的地点”,其间,以创作见长的他只发行了3张EP单曲,而与此同时,一些 类似“与富豪女交往”、“穷得没钱吃饭”的花边新闻时常见诸报端,当然,也包括他与何洁先后“叛离”天娱后,传出的两 人的绯闻。

  2008年年初,陈楚生因声带过于疲劳发炎,医生要求最少休息一个月。而天娱却依然为陈楚生安排了接连13场 次的演出活动。”陈楚生事后默认,这件事成了天娱与他矛盾激化的导火线。

  2009年湖南卫视跨年演唱会,陈楚生与天娱的分歧再现,他随后缺席了跨年演唱会,天娱也立刻向媒体公布陈楚 生莫名失踪,并宣布对其“封杀”。

  先后陪同陈楚生与何洁召开新闻发布会的都是周俊武,他坦陈,这也是无奈之举,“一方面澄清两人的绯闻,另一方 面正式向媒体公布解约的意向。”

  这样“擅自作主”的行为显然惹恼了天娱公司,对方随之向两人发起了道德攻势,从天娱内部员工爆料到公司负责人 的表态,关于何洁、陈楚生“背信弃义”、耍大牌的指责铺天盖地向他们席卷而来。

  这一切并没有出乎周俊武的意料,甚至对方在法律程序上会采取拖延战术,意图使艺人妥协或放弃,也在他的预料之 中。

  但是让他意外的是,这一次,陈楚生面临的是更加强硬的壁垒,天娱公司直接开出了2700万元的违约金数额,并 意图使案子无限期地搁置。

  “你要让我说,为什么何洁与陈楚生案子的结果差别这么大”,周俊武说:“我只能说,因为仲裁地点不同。”

  与2006年超女冠军尚雯婕相同的是,陈楚生与天娱公司合同约定的仲裁地点也在长沙,但从2009年1月陈楚 生向天娱公司正式提出解约以来,近8个月过去,历经四次反复开庭,已超过仲裁时限2个多月,案件始终没有结果,“对方 律师甚至为了达到拖延的目的,可以花近两个小时把代理词一字不落地读一遍,然后在与案件几乎没有直接关联的细枝末节上 纠缠不清。”

  8个月对于一个刚刚出道的艺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周俊武认为,作为第一个将选秀节目引入中国、并将其做得最具影 响力的天娱公司,应该最清楚不过,艺人最怕什么,最在意什么。

  而对于陈楚生来说,自己参加“快乐男生”比赛后至今1/3的时间,都在与经纪公司的争议中度过。

  “除了一些公益活动,他基本无法参加任何商业活动,因为担心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而对于深谙业内规则的其他 公司,也不会自揽麻烦在身,更何况,即便个别公司向陈楚生发出邀请,天娱总会在第一时间寄出律师函,进行阻止。

  “大不了回去酒吧唱歌”,从酒吧驻唱歌手走出来的陈楚生为自己做了最坏的打算,“一切回到起点”,这也是何洁 、尚雯婕在选择“背离”曾经为自己提供快乐唱歌的绚烂舞台,并就此走上星光大道的经纪公司时为自己的未来预设的底线。

  不和谐的“婚姻”

  如果说,成为尚雯婕的代理律师是个偶然,那么,接受何洁、陈楚生等选秀艺人的委托,周俊武多少是经过深思熟虑 的。

  “我希望通过这几起案子,引起国内选秀节目制作方的反思。”他坦言。

  涉足娱乐圈近8年,代理过多起艺人与选秀公司解约的案件,周俊武发现,一般情况下,艺人与经纪公司发生矛盾, 对于艺人来说,只要能忍,不会非走不可,因为首先,当初签约是艺人与公司双向选择的结果,其次,个人与公司之间的抗衡 很难占上风,而且一旦要走,“多多少少都是要赔笔钱的”。

  但是,随着选秀节目在国内各电视台如雨后春笋般推出,选秀艺人与经纪公司的解约风波逐渐升级,其矛盾激化的程 度前所未见。

  而作为在国内率先推出选秀且影响力最大的天娱公司,其排名靠前的选手频繁解约,背后不乏深层的原因。

  “无论是之前的周笔畅、张靓颖、何洁,还是后来的尚雯婕、陈楚生”,无论通过什么方式,最终都离开了天娱,“ 即便是李宇春,也并不是天娱的全约艺人”,周俊武认为,选秀艺人频繁解约背后的深层原因在于选秀机制的不合理。

  “业内人士常把艺人与经纪公司之间的关系比喻为婚姻”,周俊武指出,在商业元素至上的选秀节目机制中,最缺乏 的是“自由选择”的婚姻基石。

  “国内的选秀节目,节目制作方与经纪公司无一例外是捆绑在一起的,对于选手来说,你只要参加了比赛,获得了一 定的名次,就必须成为该经纪公司的签约艺人,而且,这一纸经纪约一签都至少是5年以上,一旦艺人单方面毁约,动辄面临 数百万元的巨额赔偿。”

  周俊武认为,参加比赛的大都是20岁上下的少男少女,“对于这些一心参加比赛,在梦想舞台上展示才艺的孩子来 说,他们无法认识到这样的合约对自己日后的影响”。

  在代理尚雯婕的解约纠纷时,周俊武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了天娱公司与尚雯婕签订的经纪合同显失公平、应予撤销的仲 裁主张,并倾注了个人的期许,“我希望通过这个案子的裁决,督促他们更改合同内容,并反思现有机制不合理之处。”

  但令周俊武遗憾的是,由于尚雯婕本人的意愿,案件最终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方式解决。

  而更令周俊武哭笑不得的是,为了反击他提出的合同内容不公平,在最近一届比赛的报名现场,天娱公司甚至将参赛 保证书的内容放大张贴到墙上,“已示合理,以表警示”。

  “这其实是一种狡辩”,周俊武说,“有人说我的观点偏颇,因为选手完全有签约与不签约的自由,但是,这种表面 上的自由掩盖不了一个实质,就是一方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让想要参加节目的人没有选择的余地,并且故意混淆了参加比赛 和签约成为艺人的概念,更何况,所谓的合约自由,不仅是签约与不签约的自由,也包括签这种约与那种约的自由,这种经纪 约的内容完全由一方来定,另一方不能做任何修改,本身就违背了合约自由的精神。”

  不能否认的是,目前国内形形色色的选秀节目,基本都移植于国外,比如美国的《美国偶像》,以及制造出苏珊大妈 平民偶像的《英国达人》。

  而作为“超女”原型的《美国偶像》,从2002年至今,历经8年经久不衰,创下数十亿美元的经营业绩,号称“ 将赚尽娱乐产业链条上的每一分钱”,但其运作体制中,却并无“捆绑”销售的前例。“该节目是由一家大唱片公司策划包装 ,‘偶像’们在比赛中选唱的大多是该公司版权所有的歌曲,最终有前途的新人由该公司签下,但并不是强迫性的。其他公司 也有选择歌手的权利,歌手们也完全有选择自己喜欢的唱片公司和经纪公司的权利,并没有类似国内的‘卖身契’。”

  周俊武认为,国内的选秀节目只是照搬别人节目的运作流程以及炒作手段,“但实质的东西却摒弃掉了”。

  特殊的“商品”

  无论周俊武还是天娱公司,都意识到陈楚生案件的结果将具有标志性的意义。

  “这不单单是一个简单的仲裁案子,它可能会影响国内这种选秀的模式是否能够持续运作下去,如果裁定艺人没有任 何代价就可以解约,那是否就意味着公司最初签署这个合约的约束力弱化,进而对公司其他存量艺人影响深远?”

  在周俊武看来,天娱公司显然不愿意这样的事情发生,于是,在其选秀节目的大本营,陈楚生案件遭遇了前所未有的 “雪藏”。

  作为代理律师,周俊武也意外地被“娱乐”了一番。

  在一些“快男”的博客里,他被炮轰成“唆使好兄弟背叛天娱”的唯利是图的商人,一个“超女”新专辑发行在即, 会有意无意地在博客里提及和尚雯婕一样,自己也曾被周劝诱离开天娱。

  “不适应”,周俊武坦言,虽然接触娱乐圈多年,自己一直尽量与这个圈子保持距离,但“在赤裸裸的名和利面前, 什么都可能发生,怎样的炒作都不为过,你很难分辨眼前的事距离真实有多远。”

  周俊武反思,正是国内演艺市场的现状,催生了国内选秀机制的种种弊端。

  由于国内演艺市场形成较晚,尚未规范,“浮躁、实用主义大行其道”,这种氛围体现在选秀节目上,就是经纪公司 纯粹为了追求短期的商业价值,前置性的先签一大堆艺人,把艺人完全当成一个没有血肉、感情的商品,在尽可能地不投入、 少投入的基础上,追求最大化的商业利益,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这些刚出道的选秀艺人要么总被负面新闻包围,要么就是疲于 奔命似地被安排在各地巡演、商演,“因为这些是在最短的时间内能带来经济效益的”。

  “但是他们忽略了,即便艺人是商品,也是有血有肉的商品,他们有感情,有自己的理想和抱负,没有人愿意永远靠 负面炒作维持名气,或者沦为赚钱的机器。”

  “追求商业价值无可厚非,但是,把赚钱作为唯一准则,不去为艺人与公司的未来作长远的规划,这样的运作模式能 否长久?”

  周俊武认为,从目前一些选秀节目收视率大幅下降的趋势来看,这种模式已现弊端。

  但是,周俊武发现,在这两年为选秀艺人代理案件的过程中,自己“试图改变国内选秀机制现状”的愿望有些过于美 好了。

  “原因很简单,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你不可能让选秀公司主动放弃‘蛋糕’,你也不能像一些人认为的那样呼吁短期 内专门制定行业规则,因为现行的法律对此已经有了一定的规制。”

  而最根本的,周俊武认为,自己也不可能忠告那些怀有舞台梦想的少男少女们不去参加比赛,“就像在全国整体房价 攀高的情况下,你让需要买房的人不要买房一样。”

  也因此,周俊武目前对慕名前来咨询解约问题的选秀艺人“能推就推”,“我不做,肯定还有别人做,希望做的人多 了,能够对这个行业的现状带来一些改变。”

  “我只是个法律人”,周俊武说,我仅能通过经手的个案改变某个现状,仅此而已。”

  就在本文即将发刊时,8月20日,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确认陈楚生与天娱传媒解除经纪约和词曲约, 陈楚生需要向天娱支付650万元的赔偿金。这一金额创下了国内选秀艺人解约赔偿的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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