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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可染遗产官司尘埃落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3日12:18  法制与新闻

  2009年6月1日,一个题为“实者慧”的画展亮相北京画院美术馆,画展展出的是一批李可染画作。

  李可染先生于20年前猝然辞世,生前没有留下遗嘱,但他留下的大批画作却导致了一场持续两年的诉讼。其妻邹佩 珠早在2005年就与北京画院协商筹划李可染作品捐赠以及展览事宜,中途却因李可染遗产纠纷案耽搁了捐赠活动。直到2 009年5月1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李可染先生的中国画作品108件、书法作品122件、速写9册 、水彩画13件归夫人邹佩珠所有。案件判决第二天,89岁的邹佩珠就将这些作品捐赠给正在筹建中的北京美术馆李可染艺 术馆。

  李可染遗产官司尘埃落定

  丁一鹤/文图

  大师生前,两任妻子七个子女

  李可染先生1907年3月生于江苏徐州一个平民家庭,他先后进入上海美专师范科和杭州西湖国立艺专研究生班习 画,深受潘天寿、林风眠画风影响,后经徐悲鸿介绍拜齐白石先生为师,被白石老人称为:“不愧乾嘉间以后继起高手。”

  在李可染挥笔泼墨,不断取得艺术成就的过程中,也先后赢得了两位同样具有很高艺术天赋的女性的爱情,两位夫人 为他生下了7个子女。

  李可染第一任妻子苏娥生于1909年,是一位大家闺秀,李可染的岳父苏少卿29岁已在国民党中央财政部办的报 社做总编辑,是当时非常活跃的戏曲评论家、京剧票友。

  李可染与苏娥在1925年相识,年方花季的苏娥喜欢唱青衣,而李可染迷上了拉京胡。两个年轻人都擅长书画和京 戏,在共同爱好中相识,继而感情升华相恋,并于1931年在杭州结婚。

  “七七”事变爆发后,李可染带着四妹李畹奔赴抗日前线从事宣传工作。1938年8月,苏娥死于伤寒症,年仅2 9岁。苏娥为李可染留下1个女儿3个儿子:李玉琴、李玉双、李秀彬、苏玉虎。

  妻子去世后,远在重庆的李可染时隔一年多才从徐州同乡那里得知其死讯,悲伤不已的李可染继而患上严重的失眠、 高血压等病,到老不愈。

  李可染的第二任妻子邹佩珠是李可染妹妹李畹的同学加好友,因此与李可染相识。1944年1月,邹佩珠在重庆嫁 给李可染。婚后,邹佩珠为李可染生下了2个儿子1个女儿:李小可、李庚、李珠。

  新中国成立后,李可染任中央美院教授、中国美协副主席、中国画研究院院长,邹佩珠也担任中央美院教授。这个期 间,李可染的艺术创作进入高峰期,先后创作了大量的传世名作。

  1989年,李可染猝然辞世,没有留下遗言,也没有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割,却留下大量的绘画精品和藏品,由此 引发了18年后他至爱亲人间的一场遗产官司。

  大师远去,身后画作被分割

  1989年12月5日,82岁的国画大师李可染因心脏病突发去世。因为李可染有过两次婚姻,育有7名子女,故 李可染遗孀邹佩珠、前妻苏娥所生4个子女李玉琴、李玉双、李秀彬、苏玉虎及李可染与邹佩珠所生3个子女李小可、李珠、 李庚等8人,成为法定继承人。

  两年后的1991年2月21日,李可染的遗孀邹佩珠及2个子女(李庚当时在日本,表示放弃继承权)和苏娥所生 的4个子女坐到了一张桌前,讨论李可染的遗产处理问题。

  这个家庭会议由邹佩珠主持,家庭主要成员就李可染艺术的发扬及遗产继承问题进行商讨,并形成《一九九一年春节 家庭主要成员会议纪要》,主要内容有:为了弘扬李可染的艺术,完成其遗愿,大家同意将遗作中的精品和代表作集中保管, 作为家庭成员的共同财富,以备将来提供给纪念馆、出画册、巡回展览、复制宣传等使用,并将于适当的时机(大约10年左 右)奉献给国家,另在遗作中划出一部分作品给“艺术基金会”和“家庭基金会”使用。

  1991年11月13日,李可染的继承人共同签署了《李可染遗产继承问题协议书》,约定:以李可染艺术能发扬 光大为前提,继承人按《继承法》的规定享有继承权;李可染的主要遗产是绘画和书法作品,要进行清点;集中有代表性的作 品由邹佩珠统一保管5年;拟成立“李可染艺术基金会”和“家庭基金会”;给子女每人有代表性的绘画作品两张,一般的四 张,书法作品二至三张。

  在日本担任大京都造型艺术大学学部教授的李庚,表示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权,李庚所附条件是对于李可染的艺术作品 不进行分割,保持作品的完整性。

  在签订协议的同时,各子女分得李可染遗留的部分作品,按照邹佩珠的回忆,李玉琴、李玉双、苏玉虎、李小可、李 珠分别分得16幅绘画作品,李秀彬分得17幅绘画作品,李庚分得4幅绘画作品。

  那么,除去子女们已经分掉的作品之外,李可染还有多少遗产呢。按照原告李玉琴在起诉书称:1989年末,双方 一起对父亲的部分作品进行了清点。1989年清点时共500余幅,而1992年再次清点时约有400多幅。1992年 进行作品清点时,邹佩珠从画室里拿出了李可染创作的10幅超大型山水画作,让各当事人过目。

  而按照邹佩珠的说法,李可染的绘画作品仅存317幅,这还包括已经分给子女的那部分。

  在此后的岁月里,苏娥所生4个子女发现“邹佩珠及弟弟李小可根本不征得其他共有权人同意,擅自处分家父的作品 ,经常被拍卖或赠送。李可染基金会存在账目不清、暗箱操作的种种问题”。

  与此同时,李可染作品在新世纪以来的拍卖价格达到了令人惊叹的高价:2004年的《井冈山》以1100万元成 交;2006年的《漓江天下景》以1350万元成交;而到了2008年,李可染的代表作《万山红遍》则拍出4000多 万元的天价。

  于是,在2005年和2006年,苏娥所生4个子女多次向邹佩珠提出析产要求,但这个要求会使李可染的作品无 法保持完整性,因此遭到邹佩珠的拒绝。于是,他们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李可染的遗产析产继承。

  对簿公堂,作品数量成焦点

  2007年4月,李可染的子女们坐在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

  李玉琴、李玉双、苏玉虎作为原告,提出分割李可染遗留绘画作品881幅、书法作品463幅、收藏作品139幅 、水彩作品25张、印章189枚、素描18册978幅。而李秀彬要求将未入册的10幅超大型山水画作,作为遗产进行析 产继承。

  为了支持提出的这个作品数量,原告方提供了多份证据。主要是邹佩珠关于李可染的访谈报道,由此证明李可染的作 品大概是1000多幅;其次是关于李可染画作的3本画册和多次画展清单以及画展的现场照片等,用以证明出版和展出的作 品应作为遗产分割的范围。对此,邹佩珠自己认定的李可染绘画、书法等作品加起来全部数量是1797件。但她认为画集和 展览中的李可染作品,不能证明现由自己保管。

  最后,原告出示了1990年和1992年两次对李可染作品进行清点形成的清单。但被告并不认可这两次清单的真 实性。

  在法庭上,被告邹佩珠主张李可染遗留中国画绘画作品317幅(其中已由子女分得101幅)、书法作品312幅 、印章180枚、水彩作品25幅、收藏作品91幅、素描共9册973幅。为支持自己的主张,邹佩珠提供了《会议纪要》 和《协议书》,出示了分给子女绘画作品的收条。

  除了由子女分掉的101幅绘画作品,2007年2月12日,邹佩珠与北京市文化局签订《托管协议》,约定将李 可染的部分作品交由北京市文化局托管。在法庭上,邹佩珠称托管物品的惟一用途是作为李可染美术馆建成后将由美术馆收藏 ,并主张托管的作品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中所析出的归其个人所有的部分。对此,李玉琴、李玉双对于托管协议存有异议,他们 认为邹佩珠无权擅自处分画作,也没有任何权利决定哪些作品归其个人所有。

  除了子女分掉的101幅绘画,邹佩珠托管的108幅绘画,还有一部分就是引起双方争议的一部分作品,这部分作 品包括:李可染去世后,为筹集李可染艺术基金会基金,开展基金会各种活动,为李可染办丧事等各种活动,共处分了31幅 作品。1991年为建立家庭基金会筹款共卖出11幅作品;1994年向徐州旧居捐献绘画作品10幅、书法作品10幅。 对于这些已经处分的作品,原告认为邹佩珠的行为是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侵犯各共有权人权益。

  遗产之谜,大师一生作画几多

  法庭上,双方的主要分歧在于李可染的遗产中到底有多少作品,仅就画作而言,原告主张有881幅,而被告主张只 有317幅,双方对遗产的数量分歧较大。

  对于邹佩珠在法庭上提供的李可染的遗作清单,苏娥所生子女显然不认可。他们认为,李可染13岁学画,82岁去 世,根据他们的查证,画作应该在2000幅到4000幅之间。苏玉虎称:“我们以他画了40年画来算,2000张相当 于每年画50张画,李可染画山水画,一张需要多少时间?万青力在书中提过,一张好的山水,也不过是一天的时间。画牛就 更快了。现在有百分之七八十的作品不知去向。即使李可染生前会赠送,卖画,也不会这么多。而且父亲生前送人的画也并不 多,写生更很少出现在市场上。”

  苏玉虎认为自己犯的错误是,没有在父亲去世后,对他的其他遗产进行清点。而对于这些疑问,邹佩珠在法庭上也给 出了自己的答复。

  邹佩珠解释说,李可染大部分的作品都是在建国之后创作的。而且,李可染作画很慢,其口头禅是“废画三千”。邹 佩珠还透露了李可染作品许多不为人知的去向:李可染的家庭负担很重,其前妻留有四个孩子,自己与李可染结婚后,又生育 了三个子女,庞大的家庭开销都要靠卖李可染的画作来维持。李可染是一个生活上需要别人认真呵护的人,他经常丢失作品, 比如带着很多的画去美院给学生讲课,讲完课坐公共汽车回来之后就发现把画给丢了。在画界,自古以来有作画送人的传统, 李可染送什么人、送多少幅画、送什么画,自己都是不知道的。建国以后,李可染遵照政府的指令,给国际友人或有关政府单 位作画,这些画作所有权从一开始就不属于李可染。

  邹佩珠还提出,李可染去世后,为了建立基金会、修建墓地、举办画展等等所需的开销,都来自于李可染画作的拍卖 。李可染艺术基金会自李可染去世后开始筹建,是各方当事人都统一意见同意运作的。

  现已89岁高龄的邹佩珠,曾任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在美术界颇受尊崇。在2005年李可染的遗产面临瓜分的情况 下,她做出了一个令人钦佩的举动:宣布将自己继承的李可染作品全部捐赠给国家,并收藏于将落成的李可染美术馆。但这些 举动却引起了更大的纠纷,最后引发了自2007年开始长达两年的遗产诉讼。

  邹佩珠认定李可染现存绘画作品317幅,而除去已经捐赠、出卖的画作,邹佩珠于2007年5月向法庭提交遗作 清单,声明其保管的绘画作品为217件。而李可染前妻所生子女称李可染留下的绘画作品应比清点的500余幅还多,这是 本案中双方最大的分歧。

  对于这些分歧,原被告双方都希望法院能给自己一个说法。

  两审判决,捐作品告慰大师

  2008年11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李可染与邹佩珠结婚后生活了近半个世 纪,两人共同经历了战乱、政治运动等逆境,邹佩珠对李可染的生活起居悉心照料,对李可染的艺术创作也做出了巨大贡献, 为了能完整体现李可染的绘画风格,法庭判决对邹佩珠已经托管的作品归其所有。

  因李可染生前未立遗嘱,对李可染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对李可染遗产主要分为绘画作品、书法作品、收藏作 品、水彩作品、印章、素描六大类进行区分。

  关于绘画作品,原告主张李可染遗留绘画作品881幅,并提供了两次清点清单。法院认为:一是两次清单上都没有 各方当事人的签字;二是邹佩珠、李小可等人否认两次清点;三是两次清点清单内容不一致。法院依法确认李可染遗留绘画作 品308幅,其中各子女已经分得绘画作品92幅,由邹佩珠托管绘画作品108幅、保管绘画作品108幅。

  关于10幅超大型山水画作的问题,由于原告未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且邹佩珠等人均不认可,法院不予采信。其他 作品,法院核实为书法324幅,收藏91幅,水彩25幅,素描16册973幅,印章175枚。

  由于每幅作品的价值难以确定,如果将李可染的遗产公平地析产分割到每个人的名下,难度太大,因此法院将李可染 的遗产进行初步分割,分成三大部分:一部分由邹佩珠所有;一部分由李玉琴、李玉双、李秀彬、苏玉虎所有;一部分由李小 可、李珠、李庚与邹佩珠所有。

  基于上述分割原则,法院依法分割李可染遗留的绘画作品共计308幅(其中各个子女已经分得92幅,邹佩珠自己 保管108幅,委托北京市文化局托管108幅)。首先,应当由邹佩珠分得154幅,其中邹佩珠托管的108幅绘画作品 归邹佩珠所有。

  剩余的145幅绘画,李可染前妻子女共分得73幅;邹佩珠及子女共分得72幅。对于收藏、水彩、素描、书法作 品,法院按照继承法的原则进行了析产。

  此外,法院考虑到175枚印章具有纪念意义和史料价值,并且印章分散之后,可能会对李可染作品带来不利影响, 法院将175枚印章判归邹佩珠所有。为了总体上的平衡,将邹佩珠保管的190幅书法作品判归李玉琴、李玉双、李秀彬、 苏玉虎所有。

  一审判决后,双方都对一审判决不服,均提起上诉。2009年5月1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法 院最终认定李可染绘画作品为308幅,以单幅作品之间相互等值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各方当事人共有遗产为200余 件。李可染先生的中国画作品108件、书法作品122件、速写9册、水彩画13件归其遗孀邹佩珠所有。

  2009年5月15日,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第二天,邹佩珠与李小可将属于自己的108幅李可染的绘 画精品捐赠给正在筹建中的北京画院美术馆李可染艺术馆作为藏品。

  2009年6月1日,“实者慧——邹佩珠、李小可、李珠、李庚捐赠李可染作品展”在北京画院美术馆开幕,展览 共展出李可染中国画作品108件、水彩画作品13件,涵盖了李可染自20世纪40年代至80年代的绘画精品。在这次展 览中,李可染的遗孀邹佩珠虽然坐在轮椅上,但她表现出了老年人少有的激情,一直向参观者介绍着这些珍贵画作的来历,她 激动地说:我与李可染共同度过了45个春秋,在历经战争、迁徙、动乱、浩劫与经济大潮的冲击之后,保存了李可染一生各 个时期较重要的作品及资料。这次展出的捐赠作品都是李可染和我共同的劳动成果,是我们共同用生命换来的。

  这次展览既有李可染早年创作的《天王送子图》、《卖唱图》等经典人物画作品,也有奠定其山水画巨匠地位的代表 作品《雨中漓江》、《万山红遍》等。

  展览名字为何定为“实者慧”?据介绍,“实者慧”是李可染多次书写的书法作品和一枚篆刻印章的印文,李可染曾 解释其意为“天下学问唯老实而勤奋强毅力者得之,机巧不能也”,这三个字,正是李可染一生为人为艺的真实写照。

  而对于李可染前妻子女的诉讼,邹佩珠与李小可都表示理解,邹佩珠说:“如果把那一部分一起捐,就更好了。不过 也没关系,热爱李可染的朋友得到那些画后,相信也会陆续来丰富这个艺术馆的。”

  大师身后,艺术遗产如何保管

  李可染遗产纠纷案并不是个案,在此之前,著名画家王式廓、陈逸飞的后人都陷入旷日持久的遗产纠纷之中,而这些 纠纷的解决,无疑会使艺术大师的作品被遗产继承者“瓜分”,也就必然造成大师作品体系的支离破碎。艺术大师身后的艺术 遗产到底该如何保管?目前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

  其实,很多遗产的矛盾和争端,可以从画家本人那里得到有效控制,而生前订立遗嘱是一个正确的选择。但很多艺术 家都觉得立遗嘱“不吉利”,而且伤及家庭和睦,就唯恐避之不及,这是一个需要纠正的误区。

  建立行之有效的收藏管理机制也是一个较好的方式,如黄宾虹先生生前就将大量作品捐赠给国立博物馆。此外,后代 子女在继承艺术品遗产时的做法无非两种:一是由家族共同继承并组建基金会,或者由家人捐赠建设画家个人纪念馆。但这两 种途径都有一定的局限:家族管理难以保证保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且家人想法难以统一,出现分歧容易闹上法庭,而建设纪 念馆,则要面对盖馆容易养馆难等资金困难。

  从艺术发展的角度来说,对于大师级艺术家,在其去世时就应该由家属子女、艺术界专业人士和政府机构三方力量组 成对其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专门机构,对遗产进行共同保护。如果艺术家的遗产上升到立法和司法层面,将是一条正确出路。

  正如邹佩珠老人所说: “我心里着急啊,李可染在世时常说,到了我们这个岁数,就像树上的果子,碰不得,一碰 就掉,没了。案子一结束,我想到的就是在有生之年能把可染的事情办好。”

  万幸的是,89岁的邹佩珠老人能在有生之年看到李可染遗产有了一个好的归宿,而且她的儿女也非常支持。李可染 先生的儿子,同时也是著名画家的李小可说:“这些作品既是我们家的,也是属于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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