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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宁李小龙涉黑集团案侦破纪实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3日12:18  法制与新闻

  “要想在街上混就要有不怕坐牢、不怕死的准备,要怕坐牢、怕死就回家种田去。”这是宁夏中宁县一涉黑集团首领 李小龙在召开“集团成员大会”时放出的狠话。而2009年6月17日上午,李小龙却和他手下的喽啰们一起被押上法庭受 审,此时,他们的脸上早已没了往日的嚣张气焰。

  6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宁夏涉案人员最多、社会影响极大、群众深恶痛绝的黑社 会性质案件。

  近日,记者专程前往中宁县,详细了解了这起案件的侦破过程,记录下了这一涉黑集团的累累罪行。

  宁夏中宁李小龙涉黑集团案侦破纪实

  (本刊记者)潘从武/文

  不思悔改,网罗人员壮大势力

  李小龙,劣迹斑斑。此人自小在宁夏中宁县城长大,曾因吸毒、贩毒、伤害等恶行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1996年 5月13日因贩卖毒品被同心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06年7月12日被释放。

  2007年7月,李小龙经狱友陆军介绍,到中宁县商贸中心一家酒吧“看场子”,其间他网罗了一批刑释解教人员 及社会闲散人员,开始在中宁县城一些娱乐场所收取保护费,替人暴力讨债,并不断发展壮大自己的势力。

  2008年5月的一天,李小龙在中宁县某酒吧召开集团成员大会,在这次集会上,李小龙向手下们放出了狠话:“ 要想在街上混就要有不怕坐牢不怕死的准备,要怕坐牢、怕死就回家种田去。”

  2008年8月,李小龙通过暴力逼迫、威胁恐吓等手段,将张某某经营的酒吧强行占有,并改名后作为该团伙的据 点。酒吧开业之际,他宴请非亲非故人员近40人,被邀请者均慑于李小龙恶名,不得不来捧场,每人送200—1000元 不等的贺礼,仅此一项他就敛财3万余元。为迅速扩张势力,在随后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他们采取暴力手段,强拿硬要,聚 敛钱财金额达235.6万元。在此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以李小龙为首,以陆军、朱节、李学强、周飞为骨干成员的66人违 法犯罪团伙,该团伙组织层次清晰,分工明确,集结迅速,并有经济来源,明显带有黑社会性质特征。

  李小龙团伙形成了不成文的“规矩”,要求团伙成员有事要及时向“大哥”请示、汇报。对于执行命令不坚决或者办 事不力、未完成指派任务的团伙成员,李小龙轻则不理不睬,重则破口大骂、不再重用或淘汰。该组织每次实施犯罪活动前, 均由李小龙向骨干成员授意或默许,再由骨干成员召集团伙成员具体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该组织在短短两年时间里,已逐步发 展成为一个等级严明、分工明确、有不成文“帮规”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为了笼络和控制组织成员为其实施有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李小龙经常以给亲信发辛苦费、买衣服、给零花钱、摆平事 端等方式笼络人心,扩大组织影响。李小龙利用自己坐过牢的资本、心狠手辣的恶名,为组织成员充当后台,开道铺路,其成 员也经常打着李小龙的旗号肆意胡作非为,给一些行业业主和群众造成了极大的心理恐惧。有些组织成员为达到在社会上好混 ,不受欺负,有地位、有面子,吃喝不愁等个人私欲或目的,积极参加该组织实施的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渐成为该组织较 为稳定的成员。

  在李小龙的组织、领导下,该组织通过设立据点,安排组织人员在“红磨坊”酒吧统一食宿,分配工作;安排组织人 员控制、看护赌场收取保护费;利用恶名多次受雇于他人,强立债权,强索债务;有组织地实施抢劫、寻衅滋事、故意伤害、 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2007年初以来,该组织及其团伙成员共 作案28起,其中抢劫3起、故意伤害4起、非法拘禁1起、寻衅滋事8起、敲诈勒索9起、聚众斗殴1起、强迫交易2起, 致5人轻伤,25人轻微伤,并为该组织敛得犯罪资金120余万元,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无恶不作,成为社会治安大患

  在当地,李小龙为树恶名,确立黑社会老大地位,他指使团伙成员先后准备了砍刀、军刺、板斧、羊镐把、棒球棒等 凶器,先后四次在中宁县城第九小学门口、团结路、康滩小学、平安西街聚众斗殴,有46人次参加,致11人受伤,造成了 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08年7月的一天,因银川市王某欺负了该团伙成员陆军的“小弟”宋某某,李小龙便召集9人在中宁九小门口 与王某等6人持刀、棒械斗,王某团伙3人被追砍受伤。

  2008年9月30日晚,李小龙指示其手下,将骂了自己朋友的张某某带到中宁县城一家酒吧拳打脚踢,并逼张某 某跪在李小龙面前。此时李小龙一副黑社会老大派头坐在沙发上,两侧分别站着10名手下,李小龙则伸腿脚踏在张某某头上 教训道:“我的人你都敢惹!”万分恐惧的张某某稍一抬头,便遭到一顿暴打。

  李小龙的狂妄,助长了其手下人的淫威。

  2008年10月的一天晚上,居民宋某与邻居张某发生口角,李小龙手下宋中杰听说后,纠集10多人赶到宋某家 ,抓住宋的双脚从炕上拉到地下,在巷道内拖了100多米,造成几十名群众围观,影响十分恶劣。

  2008年10月10日晚,团伙骨干成员周飞为追要4万元借款,伙同他人绑架欠款人王某某及2名担保人,对3 人采取灌辣椒水、殴打、拍裸照、用烟头烫下身、针扎、棒打等多种残忍手段,逼迫3人还款5.3万元后,又打了2.4万 元欠条。其间周飞等人多次变换看押地点,限制3人人身自由达21小时,致使受害人身心受到极大摧残。

  2008年3月28日下午,骨干成员李学强看到吴某戴着一条40克重的黄金项链便想据为己有,随后其召集手下 马涛等6人将吴某骗至一酒吧,持匕首、羊镐把将吴某打伤,抢走项链,后又威逼吴某,敲诈勒索现金5000元。

  据介绍,该犯罪团伙为敛财支持其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壮大势力,长期持械跟随赌场,每场收取1200元到25 00元不等的保护费,并派人向参赌人员强行提供借款,限期高额回收,仅此一项就非法敛财20.3万元。

  2008年5月,首恶头目李小龙派团伙成员给开设赌场的魏某现金2万元后,要求每天收取1000元的保护费, 200元的高利。10天后,魏某连本带利需还3.6万元。对此,李小龙仍感到不满意,又派骨干成员朱节等人将魏某绑架 到宾馆,将魏某殴打一顿后逼迫魏某打了一张7万元的欠条。其后在向魏某要钱过程中多次采用残忍手段,迫使魏某还了15 .6万元现金后,仍打下一张3万元的欠条。

  2008年6月的一天,团伙骨干成员周飞伙同黎俭、吴进、常明3人持大刀、板斧等凶器再次窜至魏某开设的赌场 ,将刀架在魏某和杨某的脖子上,抢走现金1万元。魏某被迫外出躲账三个月,父亲去世时也没敢回家奔丧。

  2007年底,魏某某在中宁县石空镇开办铁合金厂,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崔某借款100万元,后崔某找到李小龙 帮其索要。李小龙带七八名手下冲到该厂,辱骂门卫、殴打职工、胁迫魏某某,将崔某的欠款如数要清后,又逼迫魏某某打下 20万元的借条。此后李小龙再借为谭某某要账之名,将劣质煤、假烟、5辆报废车辆强行顶给魏某某,获取非法收入96万 元。由于李小龙多次带领朱节、李学强等人到铁合金厂讨账滋事,2008年7月份,魏某某被迫外出躲藏,工厂停产。

  2008年3月,为占有中宁某宾馆洗浴中心,李小龙伙同他人打伤领班,赶走服务员,破坏设施,将价值4000 余元的洗浴物品拉走,致使该洗浴中心停业。

  开设“红磨坊”酒吧以后,该团伙以帮人索债为名,将欠款人拉到“红磨坊”高额消费,强买强卖,从中敛财,当事 人敢怒不敢言。该团伙还以其恶名实施行业控制,令其他娱乐场所业主观其脸色行事,有3处娱乐场所被迫停业。他们还从事 吸毒贩毒活动,对例行检查的执法人员进行威胁,阻碍执行公务,气焰嚣张。

  警方查明,李小龙涉黑犯罪团伙涉案人员66名,作案53起,涉嫌抢劫罪、绑架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敲 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贩毒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洗钱罪等12项罪名。

  警方铁腕,团伙骨干悉数落网

  2008年10月,宁夏中宁县公安局陆续接到群众对李小龙等人实施违法犯罪情况的反映,根据群众举报,当地警 方抽调多名刑警成立秘密侦查小组,对李小龙犯罪集团展开侦查,初步掌握了部分犯罪事实。

  11月6日,获取李小龙准备外逃的情报后,警方采取果断措施,于当日晚10时许,在中宁高速公路出口将李小龙 及团伙骨干成员李学强成功抓获。此后,公安机关随即成立了由40名民警参加的“打击李小龙黑恶势力团伙专案组”。

  该犯罪集团涉案人员多、情况杂、抓捕难。随着抓捕行动的深入,团伙骨干朱节及其他团伙成员闻风而逃,无疑给案 件侦破造成很大困难。警方分多组迅速开展抓捕行动,利用犯罪嫌疑人昼伏夜出的特点,在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家中设伏。通 过伏击守候抓获了部分犯罪嫌疑人,同时,派出抓捕小组远赴河南、安徽、云南等外省市进行抓捕。

  团伙骨干成员周飞参与案件多,作案手段凶狠毒辣,他的外逃给受害人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因此抓捕周飞也就显得 尤为重要。2008年11月10日,侦查员得到消息,骨干成员周飞已逃往河南,抓捕组辗转千里追踪,于12月7日在河 南新乡将周飞生擒。周飞的成功抓捕给专案组民警带来极大的鼓舞,他们乘胜追击,相继在安徽、云南、内蒙、甘肃等省区, 将多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由于该集团成员中有多人系刑释解教人员,他们落网后对抗心理极强,审讯民警逐个对他们进行研究,制定审讯计划 ,分化瓦解,各个击破。在押的40多名犯罪嫌疑人,对每个人的审讯都需要几天几夜,少则三四次,多则七八次,主要犯罪 嫌疑人的一份讯问笔录就长达三十多页,讯问一次就得一天多时间,仅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材料堆起来就有一米多高,工作量之 大显而易见。李小龙在审讯时公然叫嚣:“我出去要扫倒你们一片。”骨干成员周飞在审讯时,咬破指头指着侦查员说:“你 们小心点,我看你们能把我怎么样!”面对歹徒的恐吓,公安干警无所畏惧,用智慧与勇气,最终使这伙恶势力分子败下阵来 ,在威严的法律面前缴械投降。经过两个多月的侦查,警方从最初发现的6起案件开始,逐步扩大战果,最终破获案件54起 (刑事案件47起,治安案件7起)。

  排除干扰,深追细查办成铁案

  此案中由于部分受害人也有违法行为,怕公安机关处理;部分受害人则亲眼目睹了李小龙犯罪集团的凶狠和残暴,害 怕报复;再加上一些犯罪嫌疑人家属游说干扰、阻挠办案等原因致使不少受害人不敢出面作证,致使警方的调查取证工作异常 艰难,这也考验着民警的耐心。

  办案民警克服种种阻力,对受害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反复讲解法律政策,获取证据。全案共调取了580余份证 人证言,65名受害人的材料。舟塔乡田滩村受害人田某,被李小龙团伙敲诈勒索后不敢作证,办案民警连续9次到其家中做 工作。看到民警如此执著,他感受到他们办案的决心,消除了顾虑,出面作证。受害人魏某某夫妇被逼外出躲债半年多不敢回 家,侦查员多次到中卫、银川约他们见面取证。在调查取证的同时,民警还收缴作案用砍刀、羊镐把、军刺、棒球棒、板斧等 凶器28件。

  为表明党委政府打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2008年12月10日,中宁县委、县政府在中宁县富康广场召开了公开 逮捕大会,公安机关对李小龙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的20名成员公开执行逮捕,并发布了敦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全 县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群众3000余人参加了公捕大会。公捕大会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弘扬了社会正气,鼓舞了民众士气, 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先后有6名涉黑案件犯罪嫌疑人及1名伤害致死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铲除恶霸,治安好转社会祥和

  李小龙涉黑案件侦查期间,中宁县城公共场所、街面打架斗殴案件大幅度下降;因索要债务引发的非法拘禁案件再没 有发生;外出躲藏的受害人都放心回到家。尤其是自12月10日对此涉黑集团部分犯罪嫌疑人公捕至法院开庭审理期间,当 地警方先后收到群众自发写来的感谢信近百封。一封信上写道:“这些目中无人的狂妄之徒,终于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中宁县 公安局的民警们,你们辛苦了……”

  还有一封信上写道:“……警方敢于向黑恶势力宣战,敢于对猖獗一时的李小龙等人进行严厉打击,我们看到了希望 ,我们支持你们……”

  2009年6月16日,中宁县委常委、公安局长马学成告诉记者,李小龙涉黑案件的成功侦破,使中宁全县今年上 半年刑事案件较去年同期下降26%,治安案件下降31%,全县上半年没有发生命案,没有发生非法拘禁案,没有发生故意 毁坏公私财物案,寻衅滋事案件下降75%。

  据悉,此案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形成了近1000页、40余万字的审结报告及长达55页 、3万4千多字的起诉书。检察机关最终对此涉黑犯罪集团的主要成员李小龙等35人向中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其他涉案 人员除个别犯罪嫌疑人涉案在逃外,或免于刑事处罚或已受到治安处罚。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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