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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法委派员督察所谓艾滋女曝光电话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3日06:10  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 郝涛)昨日,记者从北京警方获悉,沸沸扬扬的“艾滋女闫德利卖淫”案件有了新进展,北京警方表示已正式介入,但关于案件进展程度,北京警方未予透露。河北省政法委也派员赶赴容城督察当地公安机关工作。

  记者了解到,当事人闫德利称其前男友杨某某在网络上发帖恶意诽谤。闫德利称其前男友住北京朝阳区光华路附近,身份为某拆迁办工作人员。而据知情人透露,光华路地区只有一名与闫德利所称同名同姓者,该人今年25岁,在某单位做司机,并非在拆迁办工作。

  北京市京伦律师事务所曹旭升律师认为,如果“艾滋女”事件被查实属于他人发布的消息,那么该虚假信息发布者涉嫌构成诽谤罪。诽谤罪是不告不理的自诉案件,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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