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1日,广元市利州区育才路与绵谷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两人死亡、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昨日,广元市公安局将处理结果进行了通报。
调查证实,12月31日21时许,广元市教育局纪检组长何云及其妻子杜国蓉与利州区教育局驾驶员王全胜等人在一饭店用餐后离开时,喝了白酒的王全胜在倒车过程中与停放在饭店外的车辆发生擦挂,同样喝了白酒的何云和王全胜因此商量由杜国蓉(有驾照)开车。临近利州区育才路与绵谷路交叉路口时,一辆出租车从其左侧超过并在其前方停下准备搭乘马彦浩一家三口,在此情况下杜国蓉操作失误,错将油门当成制动踩下,致使车辆先撞上出租车再撞上马彦浩的妻子王秀红和儿子马思启,王秀红、马思启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马彦浩受伤。
事故被认定为一起由驾驶员操作不当引发的责任交通事故,肇事车驾驶员杜国蓉负主要责任。何云事故当晚在医院曾自称是肇事驾驶员,系出于夫妻感情好、心里愧疚和保护妻子的目的。有议论该事故系何云驾车肇事、其妻“顶包”,目前没有证据证实。目前,杜国蓉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对酒后驾车的王全胜已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扣分12分的处罚;市教育局纪检组长何云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高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