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记者 郭俊华)今天下午,本网以《网曝伊川交警队人员殴打少女 警方称当事人已停职》为题报道了伊川县交警队工作人员史剑打人事件,引起了洛阳市委政法委、公安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作出批示。晚上19时,伊川县公安局给本网回复称,史剑和另外两名参与打人者均被治安拘留。
伊川县公安局给本网回复称,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了调查组进行调查,并进行及时通报。
通报称,史剑和发生矛盾的少女,系朋友关系,2月7日下午5时许,史剑酒后和其表弟胡照林、张浩到县化肥厂家属院找该女玩耍,期间两人言语不合,史剑对该女进行了殴打。根据调查情况,县公安局于2月11日下午4时许,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给予参与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的史剑拘留15日、罚款500元;胡照林拘留15日、罚款500元;张浩拘留5日的处罚。同时,对史剑再依据有关组织、纪律条令做进一步的处理。
同时,针对网友反映史剑的父亲史站立系公安局副局长一事,通报称,史站立系伊川县公安局一名治安民警,曾任治安大队治安三组组长,从未担任过公安局副局长。
事件发生后,县局有关领导和史剑家属主动和受害人及家属联系并看望受害人,同时对事件调查情况向受害人通报。史剑家属当即表示愿承担受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