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西安大学生撞人后刺死伤者案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3日16:5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西安3月23日消息(陕西台记者姚亚维 单芳)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备受社会关注的大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人后又补8刀致伤者死亡”一案,今天在西安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本案经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日宣判。

视频:大学生撞人后捅死伤者背后的素质缺失 来源:CCTV新闻频道

  庭审现场,受害人张妙的亲属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委托代理律师许涛请求法院依法从重追究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并赔偿张妙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原告精神抚慰金等赔偿金共计53万多元。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被告人药家鑫是否有自首情节展开激烈争辩。经过多轮辩论,公诉机关确认被告人药家鑫有自首情节。许涛律师认为,被告人药家鑫主动投案被检察机关认定为自首,并不代表他真诚悔过。

  许涛:自首,检察机关认定,我们也不是很反对,但是自首对于这个案件侦破的影响毕竟是很有限的,因为事前(公安机关)已经锁定药家鑫有重大嫌疑。他的自首只不过是为了逃避法律严惩的一个自救,我觉得他只是为了逃避法律严惩才做出来的这样一个举动,并不是他发自内心得一个悔改。

  公诉人李援民说,认定被告人药家鑫的自首情节,并不能作为从轻处罚他的条件和理由。

  李援民:因为最高法院有司法解释,就是自首可以、它不是必须要从轻处罚,因为他(药家鑫)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太大了,所以它(自首)就不能作为一个从轻的条件。

  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原告代理律师路钢也发表了自己的辩护观点:“辩护人在此客观的强调一点,被告人是个大学生,被告人以前没有社会经验,纯属一念之差,瞬间的错误,被告人是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恐慌、惊慌失措的情况下一时冲动反射为犯罪行为,不是预谋杀人,希望合议庭在量刑时能予以充分的考虑。”

  经过3个多小时的庭审,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

  法官:现在由被告人做最后的陈述,被告人药家鑫你对你的行为有什么认识,对法庭还有什么请求?现在做最后的陈述。

  药家鑫:我知道我的行为深深伤害了两个家庭,我和我的家人会尽最大的努力,希望张妙的父母,向受害的家人赎罪,我愿意为张妙的父母养老,我愿意给你们当牛做马,请求他们的宽恕,请求你们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对不起他们,对不起。

  法官:这个案子经过今天的开庭审理,本案的基本事实已经查清,合议庭庭议的时候将会充分的考虑控辩双方的意见,该案待合议庭庭议后,择日宣判。

  案件审理结束后,被害人张妙的父亲张平选希望法庭严惩被告人药家鑫。张平选说:“以法院判决,该给我们赔的给我们赔,该枪毙他药家鑫的就枪毙,希望法律严惩。”

(编辑:SN020)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肇事 杀人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