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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佛山女童被碾案肇事司机被拘留10天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26日09:25  南方都市报 微博

  南都讯 记者张在欢 小悦悦先后被两车碾轧,18位冷漠路人视而不见,引起全社会的谴责,但竟有男子假冒肇事司机打电话给小悦悦家人,言语轻佻。南都记者昨日获悉,冒充肇事司机的男子叫赵某。事后他曾多次打电话到佛山警方表示认错,目前被西安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被西安警方拘留

  据报道,10月14日上午,小悦悦的父亲接到一个电话,电话中的男子自称是碾轧小悦悦的肇事司机,话语轻佻。该号码归属地显示为西安的电话。后经证实,此男子名叫赵某,系冒充肇事者。此后,该男子接受《华商报》采访,承认自己冒充肇事司机,但他又表示自己是第4个路人———即那个骑三轮车的男子。

  10月19日晚,南都记者拨通过赵某的电话,他表示,“对不起,我知道我错了,我连畜生不如!”他还称已向佛山警方认错,并表示愿意配合调查。随后,记者从佛山警方获悉,该男子确实曾数次致电佛山警方认错,20日晚10时许被西安莲湖警方留置。

  近期没到过佛山

  据警方询问、核实调查,赵某生于1976年,家住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镇,多年前一直在广东打工,曾因为盗窃被发现,用刀捅伤了一名见义勇为的司机。据赵某说,他近期并未到过佛山,更未驾车撞倒过小悦悦。他自称,在网上获悉碾轧小悦悦的肇事司机逃逸,小悦悦的父亲在网上公布其电话寻找目击者,他发现小悦悦出事的广佛五金城正好是自己曾经打过工的地方,对那里十分熟悉。给小悦悦父亲打电话系出于恶作剧的心理。

  目前,经西安警方与广东警方联系核实,小悦悦一案肇事者已经归案,而赵某出于恶作剧心理,冒充肇事者,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

  背景资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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