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西安12月30日消息(记者雷恺 王娴)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药庆卫(微博),作为今年饱受争议的“药家鑫案”当事人药家鑫的父亲而为公众所知,张显(微博),曾作为药家鑫案被害人张妙的代理人进入大众视野。昨天,双方因为药庆卫不满张显关于药家的一些言论而对簿公堂。
昨天下午,庭审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进行。药庆卫告张显,法院立案已经好几个月,舆论对此的关注铺垫已久,当庭质证,双方的争议是否依旧?法庭内外,是非的认定能否清晰?
庭审的开始比预定时间迟了20分钟,下午14:20,到16:40结束,法官没有当庭宣判。药庆卫本人没有出庭,他的代理人,律师兰和与另一位公民代理人马延明首先走出法庭。
兰和:诉求,第一是删除他的微博博客,第二是赔礼道歉,第三是精神损害赔偿一元钱。
兰和重复的三条诉求中,包括要求张显在《人民日报》等20家媒体上连续一个月刊登不少于3000字的致歉信,附加“一元钱”的经济补偿。张显随后走出来。
张显:这个时候的心情觉得非常轻松,因为经过法庭,我们辩驳,澄清了!
在开庭之前,双方都曾透露过彼此的观点,药庆卫所不满的“张显的言论”,在法庭上更是浓缩成关于“张显的微博”的争议。张显在庭审结束后再次提到这条微博的具体细节。
张显:焦点就是一个微博。我对我那个微博澄清过三次。其中一个微博,药家鑫十四万的车,五千块的手机,五千块钱的美容,四套房子。说药庆卫为蛀虫,这都是在一个微博中(说的)。
张显说,这条微博提到的四个细节,有三个都是他从网上看到一个网友的留言然后摘引过来的。
张显:我百分之七十五都是可靠的。五千块钱的手机,五千块钱的美容,十四万的车。(都是网友言论)只有一个,四套房子!我对房子感不感兴趣?非常感兴趣!
药庆卫的代理人却反复在法庭上对这条微博的信息提出质疑。
兰和:4月2号,西安中院已经把张显等人都叫过去做了谈话做了笔录,基本上他们家的情况已经知道了,但是他集中(发布)的网络谣言是在4月23号。
药家人坚持认为,张显是在“造谣”,有主观上的故意。
兰和:他此前有一个诉求,说我要争取公平正义的判决,对药家鑫案,但是药家鑫案4月21号已经判死刑,已经判完了,你4月23号为什么还要造谣,就存在明显主观故意嘛。
争议从庭上一直延伸到庭外,到底是什么让双方矛盾激化,势如水火?
昨天,案件的原告药庆卫本人并没有出庭,而今年9月,药庆卫曾在自己的实名微博上发布了一段据说是张显和药庆卫电话录音的剪辑,他把它概括为“张显不愿上法庭”、“张显愿意道歉”,和解的情绪没能一直延续,张显在庭审之后再次表达了对开庭的并不情愿。
张显:我们私下交流是两个人私人之间的,上了法庭,只能是激化矛盾,今天我就和他激化了!
张显在法庭上的陈述的确显得激动,法官几次提醒他注意控制情绪。走出法庭后,在记者的话筒前,他的声音也一直比较大。
张显:我有什么不对?我是一个民事代理人,我追究的是财产,和赔偿!
尽管双方在“张显的微博”是否是在造谣的问题上尚未达成一致,药庆卫的代理人兰和还是一再强调药家人的诉求,选二十家媒体、连续三十天道歉,他说,这个形式背后有深意。
兰和:二十家媒体,连续三十天登三千字的道歉,这个看起来是非常荒谬的,我计算了下成本要好几千万的广告费用。但是我们为什么提出这个概念?因为现在网络侵权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是造谣成本太低,惩戒力度太低。我们很大程度上是在表达一个观点,网络侵权,我们要加大力度惩戒,才能和你的侵权结果进行匹配,相对称。
庭审之后,张显忙着激动地回答记者的提问,他的代理人雷捣表达得相对简略。
雷捣: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想就是用行动和事实来说明会比较好一些。因为确实张显他意料不到自己会因为这么一个案子给自己惹来这么大的麻烦。
希望时间给出说明,庭审之后,兰和也表达了某种展望。
兰和:我们未来的社会,应是一个遵守道德理和法律的理性社会,这个案子里面表现的是一种暴力的失控的证据表达。这种表达给我们的司权造成很大伤害。我之前说过那八个字,网络无疆,言行有界,你的言行应该有自律性。
到场采访这次开庭的记者让西安雁塔区法院门口的小路彻底瘫痪,在路边,张显再次表态说,要追究破坏自己名誉的人的责任。
张显:张显对自己说的话要负责任。有些人,给张显造谣,一样要追究责任!有人说“张显现象”、“网络暴力”、“网络黑社会”,这是不是在诽谤?
法庭择日宣判,争议是延续还是中止,答案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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