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租来女友色诱老乡后绑架敲诈数万元

2012年10月25日03:19  现代快报

  10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但始终改变不了陈晓伟在逃嫌犯的身份。于是,他回南京自首了。

  2002年,陈晓伟刚满20岁,一心想着挣大钱。但他只有小学文化,找份工作都难。当年4月,老乡林磊打电话给他,喊他到南京一起赚钱。到了之后,陈晓伟才知道,林磊说的赚钱原来是去抢劫,而且他已经纠集了另外两个人,连目标都选好了,就是林磊的老乡李明。

  李明在南京做生意很多年了,钱赚了不少,但他很谨慎,一般不会单独活动。怎么下手呢,大家都头疼。想到李明比较好色,带头的林磊觉得用女色比较容易接近李明,而且抢过之后,碍于面子,他应该不会报警。但哪个女的愿意担此“重任”呢?四人商量后,决定租一个女孩。

  陈晓伟打电话给在老家游戏厅认识的女孩方敏儿。一听这事,方敏儿欣然同意。等她到南京,按照预先的安排,林磊以谈生意的名义,将李明约到一家酒店的房间,陈晓伟等四人在楼下等候。林磊将方敏儿作为自己的女友,介绍给了李明。随后,他借口有事,将“女友”和李明留在房里。

  李明果然经不住诱惑,与方敏儿发生了关系。陈晓伟等人冲进房间,殴打李明,还把他绑了起来,持刀威胁抢得现金9500元、手表一只(价值10800元)、手机一部(价值3060元)。这伙人又逼迫李明打电话向朋友借钱,最终弄来2万元。事后,陈晓伟分得1000元,离开了南京。

  这一逃就是10年。10年间,和陈晓伟同案的5人早已被定罪量刑,而陈晓伟一直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今年上半年,他自首了。经白下检察院提起公诉,目前他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3000元,追缴1000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缪凌燕 秦乾 张珊珊

  现代快报记者 陶维洲

(原标题:租来色诱女郎 抢劫有钱老乡)

(编辑:S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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