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 (见习记者 申慧凯) 16日下午,有网友在新浪微博上爆料,营市街站一个流浪汉乘坐118路公交被赶下车。此事引发网友热议,118路车队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衣着污秽者不允许乘坐公交车,驾驶员的做法符合规定。
下午3点30分左右,新浪微博网友“倒扣回忆”在微博上爆料,“营市街一个流浪汉,来来回回在车站走,他上了一辆118路车后被赶了下来”。
记者联系到了当时开车的118路驾驶员增师傅。据他介绍,当他下午3点多开车到营市街站时,从后门上来一个流浪汉。流浪汉衣着较脏,隐约露着下体。上车后,流浪汉站在后车门旁,并未上前刷卡或投币,周围的乘客也捂着鼻子站到一旁。增师傅见状,只好劝服流浪汉下车。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118路车队工作人员侯庆军,他表示,按照《济南市城市公共汽(电)车乘车规则》第四条第三项规定,赤膊、衣着污秽、传染病患者,无成人监护的学龄前儿童及无人看护的醉酒者和精神病患者不得乘车。为了车上其他乘客,增师傅不得不按照规定劝服流浪汉下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