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以爱为名骗少女卖淫 头目连女友也不放过

2012年11月23日11:37  信息时报

  团伙头目以强迫卖淫罪获刑14年6个月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潘声) 以谈恋爱为名,骗取涉世未深未成年少女的信任,随即采取恐吓、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手段,强迫她们“装处”卖淫。记者昨日从番禺区法院获悉,该团伙头目杨某被判犯强迫卖淫罪获刑14年6个月。

  以爱情之名骗少女卖淫

  2010年夏天,对小花(化名)来说,是个噩梦。她只身从重庆来到广州番禺,在网上认识的廖某将她接到了石岗。当晚,二人便发生了性关系。次日,还沉浸在美梦之中的小花,遭遇了晴天霹雳,昨晚还百般殷勤的廖某竟然游说她去卖淫。起先她并没有答应,但看到廖某凶狠的眼神,小花终究还是就范了。

  与小花一样,小芬、小玲、小莉(均为化名)都有着类似的遭遇,她们在一伙人的暴力威胁之下就范,还被迫装处女,以收取更高的价钱。此时,4名女孩均未成年。

  同年10月,小芬、小玲在寻找机会后,乘机逃脱去到小芬的同学小洋(化名)的出租屋躲避,但很快即被发现,接下来她们被狂殴,并被关押起来,然后四处转移。好在这伙人将小洋释放。12月30日晚,小洋报警并带领公安人员将4人解救。团伙成员先后落网。

  团伙头目连自己女友也不放过

  法院审理查明,该团伙头目,22岁的杨某早在2007年就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2009年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纠集其女友、弟弟和一帮社会烂仔等人(均已获刑)组成以他为首的卖淫犯罪团伙,并唆使团伙成员以谈恋爱为名,骗取部分涉世未深未成年少女的信任,然后采取恐吓、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手段,强迫她们“装处”卖淫。

  同是团伙成员,杨某的女友莫某丽供述,她本人也多次被杨某逼迫就范,进行卖淫。她曾想过逃跑,但被杨某抓回殴打。

  由于杨某是累犯,应从重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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