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高中男孩强奸5名少女获刑 自称有报复心理

2012年11月28日02:39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高健 通讯员 赵岩 陆叶)年仅17岁的高中生张鹏(化名),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强奸了5名在校女生,其中3名女生遭到其二次强奸。近日,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鹏有期徒刑10年,宣判后,张鹏提出上诉。昨天,西城检察院通报了该案详情。

  据介绍,张鹏利用网络炮制骗局,他先在网上搜索帅哥照片和个人信息,再利用这一虚构身份注册QQ,然后专门找“照片评分高、长得好看”的女孩聊天,并向女孩大献殷勤。被害女孩案发后称:“他提出要做我男朋友,我看照片上的男生很帅并且聊得投机就答应了。”一旦女生答应见面,张鹏一般先约对方在咖啡馆等地见面,打消对方疑虑,等女孩到了约会地点,张鹏打电话告诉女孩,自己身体不好,正在医院看病,让朋友“郭斌”把女孩接到宾馆等待。女孩同意后,张鹏化身“郭斌”,带走女孩。

  到了宾馆,张鹏编造谎言威胁女孩,称自己混黑社会,威胁女孩。强奸得逞后,张鹏还拍下被害人裸照,一方面防止被害人报警,另一方面胁迫女孩再次发生性关系。

  经审查,张鹏自2010年11月至今年2月,先后强奸5名在校女生,并全部拍摄裸照。

  张鹏交代,他强奸女孩有一种报复心理。“我之前也有过女朋友,但她们觉得我胖,拿不出手。我恋爱时,对人家特别好,但每一次,女朋友都被别人抢走。”长久以来,在人际交往中,他总有一种自卑感,还觉得女孩都特别物质,不值得自己真心对待。这种经历和情绪,在张鹏内心埋下了犯罪的种子。

(原标题:17岁男孩强奸5少女获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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