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山东11月28日电(记者 卢金增 通讯员 冯润森)嫌邻居垃圾倒错地方,一时言语不和,竟大打出手,将邻居胸部跺伤,造成胸部两侧6条肋骨骨折。经山东省昌邑市检察院提起公诉,11月27日,该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志兴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12年7月26日下午,王志兴在昌邑市都昌街道杨树林地里干活,这时邻居方丽出来将垃圾倒在王志兴家旁边杨树地(该村垃圾收集点)。王志兴看见后上前指责方丽:“为何将垃圾倒在我家地里?”方丽反驳道:“这哪里是你家的地,这块地早就归公了。”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双方争吵起来。王志兴上前将方丽一把推到在地,并在其胸部连跺两脚,造成方丽胸部两侧六条肋骨骨折,经法医鉴定,其伤情已构成轻伤,达到了犯罪的危害程度。
该案起诉到法院后,王志兴与方丽自愿达成赔偿协议,王志兴赔偿方丽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9万元。法院认为,王志兴能积极赔偿被害人方丽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从而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山东昌邑一男子打断邻居6条肋骨赔了9万元)